关于宝安区科技创新研发中心和企业孵化器建设的提案答复
尊敬的黄峰代表:
您《关于推动宝安区科技创新研发中心和企业孵化器建设的提案》收悉,我局对您提出的建议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并征求会办单位意见,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宝安区坚持制造业当家,加快建设世界级先进制造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迅猛,区域创新能力不断增强,2022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7061家,总量实现全国“六连冠”;科技型中小企业达7058家、总量稳居四年全市第一;全社会研发投入达216.54亿元,增速达16.8%,增速全市第二、总量全市第三;国家级孵化器达17家,连续三年全市第一。2023年3月,赛迪顾问城市经济研究中心重磅发布《2023年赛迪创新百强区研究报告》,宝安位居全国第二。
二、意见建议采纳落实情况
(一)针对建议一:在宝安中心区、碧海片区、沙井片区等交通便捷和人才聚集的地区规划出若干区域专门用于科技创新研发中心和企业孵化器建设。答复如下:
宝安区通过科技桃花源集聚创新资源,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载体建设,目前已在交通便捷和人才聚集的区域建成了108家科技桃花源,为企业提供超过950万平方米的优质产业空间,其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20家。今年,我局将继续培育科技桃花源,计划认定20个以上园区,并推动更多园区认定国家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区科技创新局正开展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围绕市、区产业集群建设工作部署,我局牵头的产业集群包括新材料、智能机器人、智能传感器、精密仪器设备、高端医疗器械、生物医药以及未来产业中的空天技术产业,目前正按照一产业一专业园区的要求积极推进相关产业园区规划建设。为此,针对各产业集群,正对接相应的联盟、协会、园区运营方等,加快研究特色产业园区建设路径。
(二)针对建议二:出台政策,引导宝安区先进科技型制造企业积极入驻园区,从事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答复如下:
为加大对企业的扶持力度,区科技创新局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已对《宝安区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进行补充和完善,并起草制定了相应的接续政策,目前相关政策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下一步将按照有关程序印发实施。政策包含对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运营的相关奖励,其中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给予50万元的奖励,认定后首次获评优秀(A类)的,再给予50万元的奖励;对科技桃花源上年度新引进或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园区运营单位相应奖励,每个园区每年最高奖励200万元。同时,还对入驻科技桃花源的国高企业予以最高100万元的营收突破奖励。
(三)针对建议三:进一步做好人才引进和人才服务工作,加大对高端人才的奖励力度。答复如下:
宝安区正在大力开展人才引进和服务工作。一是制定出台新版人才政策操作细则,2022年下半年我区出台了新版人才政策“凤凰英才计划”,在高端人才奖励、引进、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二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邀请区内企业免费参加政府组织的大型赴外招聘活动,前往国内西安、桂林等地的知名院校引进所需人才。同时,提供重点人才引进绿色通道,优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提供更加优质的人才引进服务。三是持续落实深圳市境外高端人才及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补贴、深圳市产业发展及创新人才奖等高端人才补贴政策,加大对高端人才的奖励力度。
(四)针对建议四:加大科技资金投入,扩大财政支持范围。
答复如下:
2023年区财政安排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8亿元,用于支持企业技术研发、扶持“双创”工作,此外还安排人才专项经费5.58亿元,用于全区各类人才引进培育、服务保障、载体建设的奖励、资助、补贴,以及人才工作及活动的组织开展。新修订的科技创新政策中新增了国高认定奖励项目、优化了创新平台奖励项目和研发投入奖励项目,将惠及更多科技型中小企业,助力科技企业快速成长。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宝安区将围绕“422133”工作主框架推进科技创新各项工作,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和科技孵化器等载体建设,为宝安区持续注入跨越发展新动能;加快推进新版人才政策实施,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为各类人才提供优质的服务保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宝安区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希望您继续关注我局工作并提出宝贵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