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安区加快构建和完善宝安区创新创业服务体系的提案答复
尊敬的曾楚恒等5位委员:
《关于加快构建和完善宝安区创新创业服务体系的提案》
收悉,我局对你们提出的建议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并征求会办单位意见,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宝安区通过科技桃花源集聚创新资源,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载体建设,目前已在交通便捷和人才聚集的区域建成了108家科技桃花源,为企业提供超过950万平方米的优质产业空间,其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20家,位居全市第一。今年,我局将继续培育科技桃花源,计划认定20个以上园区,并推动更多园区认定国家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二、意见建议采纳落实情况
(一)针对建议一:出台政策鼓励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宝安区复制推广、做大做强,并在获取物业空间资源方面享受实体企业待遇。答复如下:
宝安区科技创新局多年来持续推进科技桃花源建设,积极引导园区争创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鼓励优秀园区运营单位复制推广成功经验,集聚创新资源,目前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20家,位居全市第一。为加强对优秀园区的奖励,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及接续政策,对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园区运营予以奖励,其中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给予50万元的奖励,认定后首次获评优秀(A类)的,再给予50万元的奖励;对科技桃花源上年度新引进或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园区运营单位相应奖励,每个园区每年最高奖励200万元,2023年有56个园区获得运营奖励。
(二)针对建议二:鼓励国资、集资的既有工业园区等产业用房中划出一部分以相对优惠的方式交给区内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专业运营商来运营。答复如下:
宝安区国资局已出台《深圳市宝安区国有企业物业招商招租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具有国家部委认定资质的运营单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可承租区属国企物业用于打造专业化园区,推动产业发展。
(三)针对建议三:引导和支持物业空间经营管理机构转型升级为专业化孵化器服务商,开展认定一批区级专业运营商,培育并及时备案一批市级、省级或国家级专业运营商。答复如下:
宝安区科技创新局注重优化科技桃花源培育体系,引导园区运营单位提升专业服务能力,每年定期联合孵化器协会等专业机构定向培育宝安区科技桃花源运营管理人员。2022年全年开展线上线下创新创业活动745场、创业教育培训202场,培训在孵企业29944人次;配备创业导师508人,全年创业导师对接辅导企业1823家,在108个科技桃花源实现专业服务团队全覆盖。
(四)针对建议四:加强科技企业孵化人才培养。答复如下:
宝安区已于2022年下半年出台了新版人才政策“凤凰英才计划”,在高端管理人才引进、服务等方面给予下列支持:
在高端管理人才引进方面。一是对于企业高端人才,积极支持其申请市里的“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最高150万元。二是对于境外高端紧缺人才,积极支持其申请市里的“粤港澳大湾区境外高端紧缺人才个税补贴”。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给予补贴,最高为500万元。三是支持企业面向海内外广泛引进科技产业孵化载体行业管理人才。每年举办“宝安名企名校行”等海内外人才招聘活动。常态化组织辖区重点企业组团参加国际人才交流大会、高交会、文博会等招才引智活动。
在人才保障方面。一是住房保障。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申请免租居住不超过5年、建筑面积不低于85平方米的人才住房。符合条件的首席工程师、杰出工程师,可优先享受配租“区企业人才住房”。二是子女教育保障。按照分层保障原则,并结合学位实际情况为高层次人才子女提供入学便利。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区属高中阶段学校的,给予学杂费、住宿费等费用全额补贴。三是医疗保障。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区属医疗卫生单位特色诊疗服务。每年为高层次人才购买保险额度不少于50万元的健康保险,免费提供1次高端体检服务,并按照分层保障原则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宝安区科技创新局将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加快推进科技创新载体建设,加强引导园区运营单位向专业化发展,共同提升科技桃花源服务品质,为宝安区科技创新工作作出更大贡献。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委员对宝安区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希望各位委员继续关注我局工作并提出宝贵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