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丨《超长期特别国债》投向领域、收支明细
财政部关于修订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
财预〔2024〕48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根据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管理有关文件、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有关文件和《湿地恢复费缴纳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修订《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具体修订情况见附件。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财政部关于修订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
财 政 部
2024年6月17日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2024年9月3日,国家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2024年财政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规定了超长期特别国债在政府部门的“财务报表”中如何记录收支分类科目,即明确了超长期特别国债可以在以下12个领域(44个细分科目)支出:
一、用于教育支出
基础教育
高等教育
职业教育
特殊教育
其他教育支出
二、用于科学技术支出
基础研究
应用研究
技术研究与开发
科技条件与服务
科技重大项目
其他科技支出
三、用于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
养老机构及服务设施
公共就业服务设施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四、用于卫生健康支出
公立医院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公共卫生机构
托育机构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五、用于节能环保支出
水污染综合治理
应对气候变化
“三北”工程建设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六、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七、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
农业农村支出
水利支出
其他农林水支出
八、用于交通运输支出
公路水路运输
铁路运输
民用航空运输
邮政业支出
其他交通运输支出
九、用于制造业、工业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资源勘探开发
制造业
工业和信息产业
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
保障性租赁住房
其他住房保障支出
十一、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设施建设
其他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十二、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支出
自然灾害防治
自然灾害恢复重建支出
用超长期特别国债收入安排的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