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坪山区“聚龙英才”跟踪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拟于2026年3月起组织开展2025年度“聚龙英才”跟踪评价工作,对我区认定的“聚龙英才”2025年度全职工作、实绩贡献、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核实,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若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热线0755-28363174,0755-88190255。
深圳市坪山区人才工作局
2026年3月19日
关于开展2025年度坪山区“聚龙英才”
跟踪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拟于2026年3月起组织开展2025年度“聚龙英才”跟踪评价工作,对我区认定的“聚龙英才”2025年度全职工作、实绩贡献、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核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25年在任期内的“聚龙英才”。
二、评价程序
(一)材料受理。所在单位提交2025年度跟踪评价申请材料,并依照相关规定与标准对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初步审核。
(二)实地核实。通过现场走访,对人才及企业相关情况进行实地核实,并在企业内部宣传栏张贴公告,接受公众监督。
(三)核定结果。综合相关情况,征求产业部门及监管部门意见后,形成评价建议意见,并提交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公示通报。评价结果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申报材料
(一)2025年度坪山区“聚龙英才”跟踪评价申请表(附件1,收原件,双面打印,加盖骑缝章);
(二)坪山区“聚龙英才”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盖公司公章);
(三)申请人身份证明、劳动或劳务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盖公司公章);
(四)深圳市社保部门出具的申请人2025年度社保缴纳证明、深圳市税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2025年度纳税记录和个人纳税清单(可在线办理,详见附件2,收原件;境外人员若无法查询社保缴纳证明的,可不提供);
(五)深圳市公安部门出具的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线办理,详见附件2,收原件);
(六)属于中共党员的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无违纪证明(收原件);
(七)申请人I类银行卡复印件(注明开户行、手抄收款账号,本人签名,盖公司公章),在市里或其他区曾被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还需提供2025年内领取的补贴发放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需提交纸质版本1套,按顺序整理,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当核实上述有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四、相关要求
(一)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用人单位即可在小程序(已通过“坪山人才小助手”发至人才企业微信)上预约提交材料时间。用人单位按照预约时间于2026年3月30日至4月15日到坪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原行政服务大厅)二楼17号人才业务综合窗口提交跟踪评价申请材料(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0755-28363174,0755-88190255)。
(二)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跟踪评价,不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跟踪评价所有程序完成前,因人才个人工作单位、岗位、职务等发生变动而不再具备“聚龙英才”认定资格的高层次人才,按照相关要求,其个人评价等次将直接判定为“不合格”。
(三)“聚龙英才”及其所在单位必须诚信申报,如有弄虚作假,骗取、套取奖励补贴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聚龙英才”资格、收回证书,按规定取消或追回其享受的奖励补贴,不再提供配套的保障支持,并将相应信息推送至征信平台。对于帮助相关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知情不报的单位,将该情况通报区人力资源局,1年内不再受理相关单位坪山区产业人才政策申请。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附件:1.2025年度坪山区“聚龙英才”跟踪评价申请表
2.申请人个人社保、纳税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示例表
3.申请人所在企业所属领域一览表
深圳市坪山区人才工作局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