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智能显示终端行业第二批产品目录向全国开放深圳标准认证申请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我市在全国率先出台实施深圳标准认证制度以来,经过5年来的实践,得到社会普遍认可,为更好地落实国家认证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关于开展“深圳标准”认证工作批复中提出的“实施一段时间后应向市外扩展深圳标准认证”的工作要求,按照《深圳经济特区质量条例》赋予市场监管部门建立深圳标准认证制度的职能,结合发展现状,即日起,我市在智能显示终端行业第二批产品目录试点向全国开放深圳标准认证申请。
可申报的智能显示终端第二批产品包括:手写绘画设备、Mini LED室内商用显示屏、激光数字电影放映机。详见深圳标准认证智能显示终端行业第二批产品目录(附件1)和先进性评价细则(附件2)等两个附件。
深圳市外申报企业需加入深圳标准认证联盟,遵守联盟的章程和相关管理制度,由联盟提供认证全流程服务。
企业申报认证按照《深圳标准先进性评价管理办法》《深圳标准认证管理办法》《深圳标准标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处联系人及电话:刘女士,0755-83070179。
深圳标准认证联盟联系人及电话:王女士,0755-82526395。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5日
深圳标准先进性评价细则
Mini LED 室内商用显示屏
为对Mini LED 室内商用显示屏产品标准进行深圳标准先进性评价,特制定本评价细则。本细则适用于 Mini LED 芯片尺寸小于 200um, 像素间距范围为 0.3~1.5mm,工作在 0~40℃、湿度 85%以下的室内环境中的,采用Mini LED 直显方案的超高清显示屏。本细则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要技术指标确定程序、主要技术指标、先进性判定标准、先进性评价程序等。
具体如下:
一、 主要技术指标确定程序
主要技术指标的确定程序包括:
(一) 梳理国内外相关标准,形成相关的标准集合;
(二) 收集产品相关的认证项目和检测要求;
(三) 基于行业现状和市场需求,按照指标项的类型、层次、作用进行划分,形成指标池;
(四) 征求行业协会、专业技术机构意见,召开专家评审会, 在指标池中抽取核心指标,并确定核心指标基准线。
二、 Mini LED 室内商用显示屏产品标准评价
(一) 主要技术指标
梳理Mini LED 室内商用显示屏产品指标项,在满足行业标准SJ/T 11141—2017《发光二极管(LED)显示屏通用规范》、SJ/T 11281—2017《发光二极管(LED)显示屏测试方法》等相关要求的基础上,对指标的国内外现状进行分析研究,以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或者填补国内、国际空白为原则,从以下八类指标性质提出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技术指标:
1. 产品创新,能够进一步满足顾客需求,开辟新的市场;
2. 符合产业政策引导方向;
3. 填补国内(国际)空白,能够提升产品质量;
4. 严于国家行业标准,质量提升明显;
5. 清洁生产,材料选择、生产过程生态环保;
6. 产品安全健康环保,维护人体安全,有利身体健康, 加强环境保护;
7. 消费体验,满足消费者实际需求,提升用户体验;
8. 行业特殊要求,符合并高于产品所在行业的特殊要求, 带动质量明显提升。
(二) 先进性判定标准
深圳标准先进性评价细则
手写绘画设备
为对手写绘画设备产品标准进行深圳标准先进性评价,特制定本细则。本细则适用于与计算机相连或内置嵌入式系统实现采集笔迹信息,可用于手写文字识别、计算机绘图、绘画或其他联机笔迹信息采集的计算机显示设备。本细则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要技术指标确定程序、主要技术指标、先进性判定标准、先进性评价程序等。
具体如下:
一、 主要技术指标确定程序
主要技术指标的确定程序包括:
(一) 梳理国内外相关标准,形成相关的标准集合;
(二) 收集产品相关的认证项目和检测要求;
(三) 基于行业现状和市场需求,按照指标项的类型、层次、作用进行划分,形成指标池;
(四) 征求行业协会、专业技术机构意见,召开专家评审会, 在指标池中抽取核心指标,并确定核心指标基准线。
二、 手写绘画设备产品标准评价
(一) 主要技术指标
梳理手写绘画设备产品指标项,在满足国家标准 GB/T 30263—2013《信息技术 手写绘画设备通用规范》相关要求的基础上,对指标的国内外现状进行分析研究,以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或者填补国内、国际空白为原则,从以下八类指标性质提出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技术指标:
1. 产品创新,能够进一步满足顾客需求,开辟新的市场;
2. 符合产业政策引导方向;
3. 填补国内(国际)空白,能够提升产品质量;
4. 严于国家行业标准,质量提升明显;
5. 清洁生产,材料选择、生产过程生态环保;
6. 产品安全健康环保,维护人体安全,有利身体健康,加强环境保护;
7. 消费体验,满足消费者实际需求,提升用户体验;
8. 行业特殊要求,符合并高于产品所在行业的特殊要求, 带动质量明显提升。
(二) 先进性判定标准
深圳标准先进性评价细则
激光数字电影放映机
为对激光数字电影放映机产品标准进行深圳标准先进性评价,特制定本细则。本细则适用于采用激光前投影显示技术,无机房放映的激光电影放映机。本细则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要技术指标确定程序、主要技术指标、先进性判定标准、先进性评价程序等。
具体如下:
一、 主要技术指标确定程序
主要技术指标的确定程序包括:
(一) 梳理国内外相关标准,形成相关的标准集合;
(二) 收集产品相关的认证项目和检测要求;
(三) 基于行业现状和市场需求,按照指标项的类型、层次、作用进行划分,形成指标池;
(四) 征求行业协会、专业技术机构意见,召开专家评审会, 在指标池中抽取核心指标,并确定核心指标基准线。
二、 激光数字电影放映机产品标准评价
(一) 主要技术指标
梳理激光数字电影放映机产品指标项,在满足国家标准GB/T 9254—2008《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GB/T 30117.5—2019《灯和灯系统的光生物安全 第 5 部分:投影仪》、行业标准 SJ/T 11340—2015《前投影机通用规范》等相关要求的基础上,对指标的国内外现状进行分析研究,以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或者填补国内、国际空白为原则,从以下八类指标性质提出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技术指标:
1. 产品创新,能够进一步满足顾客需求,开辟新的市场;
2. 符合产业政策引导方向;
3. 填补国内(国际)空白,能够提升产品质量;
4. 严于国家行业标准,质量提升明显;
5. 清洁生产,材料选择、生产过程生态环保;
6. 产品安全健康环保,维护人体安全,有利身体健康,加强环境保护;
7. 消费体验,满足消费者实际需求,提升用户体验;
8. 行业特殊要求,符合并高于产品所在行业的特殊要求, 带动质量明显提升。
(二) 先进性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