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人才政策信息(2022年第9期)
一、重要活动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9月6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的意见》、《关于深化院士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文件。习近平在主持会议时强调,要以完善制度、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提高院士遴选质量,更好发挥院士作用,让院士称号进一步回归荣誉性、学术性。会议强调,院士是我国科学技术方面和工程科技领域的最高荣誉称号,两院院士是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推动完善院士遴选评审机制、优化学科布局、实行退休退出制度、加强学风作风建设,院士制度不断完善。要注重在重大科学研究和国家重大工程中选拔院士,以重大贡献、学术水平、道德操守为准绳,防止增选中的不正之风。要加强引导规范,鼓励和支持院士专心致志开展科研工作,强化作风学风建设,排除非学术性因素干扰。要严格监督管理,强化院士科研伦理和学术规范责任,营造良好学术和科研环境。广大院士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在主动承担国家急难险重科研任务、解决重大原创科学问题、以身作则净化学术环境、培养青年科研人才等方面发挥好表率作用。(来源:新华社)

二、科技人才政策
9月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支持山东探索建立顶尖人才“直通车”机制,实行“一人一策”。通过事业育才、政策聚才、柔性引才等模式,聚集一批领军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赋予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经费使用权。创新高校人才培育和职业教育发展模式,建设适应产业升级需求的技术人才队伍。实行科技攻关“赛马制”“揭榜挂帅”,实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依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来源:中国政府网)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壮大科普人才队伍。培育一支专兼结合、素质优良、覆盖广泛的科普工作队伍。优化科普人才发展政策环境,畅通科普工作者职业发展通道,增强职业认同。合理制定专职科普工作者职称评聘标准。广泛开展科普能力培训,依托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普场馆等加强对科普专业人才的培养和使用,推进科普智库建设。加强科普志愿服务组织和队伍建设。完善科普奖励激励机制。对在科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完善科普工作者评价体系,在表彰奖励、人才计划实施中予以支持。鼓励相关单位把科普工作成效作为职工职称评聘、业绩考核的参考。合理核定科普场馆绩效工资总量,对工作成效明显的适当核增绩效工资总量。(来源:新华社)
9月6日,财政部发布《中央财政关于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财税支持方案》。《方案》提出,支持提升科技创新支撑能力。通过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支持黄河流域符合条件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农业技术、现代制造技术、资源环保技术、盐碱地综合利用技术等关键技术攻关。支持在黄河流域科学布局国家级创新平台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技术等。支持沿黄河省区吸引集聚人才,依法落实个人所得税优惠、津贴补贴、科研经费等政策,吸引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来源:财政部网站)
9月14日,科技部等二十二部门发布《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规则》提出,科研失信行为被调查人是自然人的,一般由其被调查时所在单位负责调查处理;没有所在单位的,由其所在地的科技行政部门或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诚信建设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开展调查处理。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申报中的科研失信行为,由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管理部门(单位)负责组织调查,并分别依据管理职责权限作出相应处理。科技奖励、科技人才推荐(提名)单位和申报单位应积极配合并主动开展调查处理。(来源:科技部网站)
9月1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发布《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方案》提出,2022—2025年,国家重点支持建设400个以上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含新建和已建)和500个以上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引领带动各地、有关行业企业建设各级各类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由各地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共同备案,在下一年度按两部相关规定分类分档予以后补助支持。中央财政通过就业补助资金对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予以适当支持,地方政府和项目建设单位要积极落实项目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经费保障。(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
9月16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种业基地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建设现代种业产业园。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引导有条件的种业基地县建设现代种业产业园,推动科技研发、加工物流、营销服务等市场主体向园区集中,资本、科技、人才等要素向园区集聚,打造以制种产业为核心、相关产业为补充,链条完整、产业融合、现代化水平高、带动能力强的种业发展新业态。(来源:农业农村部网站)
9月19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新农科人才培养引导性专业指南》。《指南》指出,引导涉农高校加快布局建设一批具有适应性、引领性的新农科专业,加快培养急需紧缺农林人才,提升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面向粮食安全、生态文明、智慧农业、营养与健康、乡村发展等五大领域,设置12个新农科人才培养引导性专业。促进专业设置与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有机衔接。聚焦急需紧缺农林人才和未来农业人才培养,引领有条件的高校设置新农科专业。(来源:教育部网站)

三、地方科技人才工作
9月1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等6部门发布《浙江省扩大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范围实施方案》。《方案》提出,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试点单位可将利用财政性资金形成、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形成或接受企业、其他社会组织委托形成的归单位所有的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赋予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试点单位与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成为共同所有权人。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可赋予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不低于10年的职务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应向单位申请并提交成果转化实施方案,由其单独或与其他单位共同实施该项科技成果转化。(来源:浙江省科技厅网站)
9月7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发布《三省一市共建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行动方案(2022—2025年)》。《方案》提出,探索建立长三角技术权益登记中心,探索科技成果市场化评价机制。多渠道共同培养专业化技术转移服务人才。加强科技创新人才共享、交流与培养。加大科技创新相关人才支持政策的协调力度,促进人才在各省市之间顺畅有序流动。推进外国高端人才、专业人才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互认,推动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居留许可“单一窗口”办理。共同搭建长三角科技领域干部人才交流大平台,定期选派一批年轻干部、科技创新人才开展跨省市、跨单位、跨领域的挂职锻炼、岗位交流。加强科技企业家、创新创业人才等各类人才培养。推动三省一市科技专家库共享共用。加强长三角地区国际人才政策协调,共享海外引才渠道,探索国际人才互认,吸引和集聚全球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来源: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网站)
9月1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根据科技成果不同类型和评价目的,有针对性地评价科技成果的科学、技术、经济、社会、文化“五元”价值,解决指标单一化、标准定量化、结果功利化的问题。完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披露制度,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经评价后在一定范围公开,增加职务科技成果对接社会资本的机会,促进科技成果从“论文”走向“市场”。体系化推进科技奖励改革。调整优化科技奖励制度,规范提名制度和流程,优化奖励项目,提高奖励质量,奖励真正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科学家和一线科研人员。(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
9月16日,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党组发布《自治区“六新”产业高质量发展科技支撑行动方案》。《方案》提出,推进人才队伍培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才强区意见和人才队伍建设政策。聚焦“六新”产业发展需求,大力培养宁夏回族自治区杰出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团队,对优秀科技人才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给予奖励。加强与东部发达地区在“六新”产业领域具有技术优势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的合作,政府引才与企业引智协同并举,突出企业引才引智主体地位,支持企业通过柔性引进方式缓解人才不足难题,持续引进宁夏回族自治区外各类创新人才和团队,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厅网站)
9月18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提出,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并享受优惠政策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实行清单管理。确定为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当年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海南自由贸易港紧缺人才行业需求目录包含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业领域、医疗领域、教育领域、体育领域就业创业、电信领域、互联网领域、文化领域、维修领域、金融领域、航运领域的技术技能骨干和管理人才,机关事业单位人才以及法定机构、社会组织聘用人才,其他外国人员(C类),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执业的港澳台人才,其他非限制性准入行业领域急需的技术技能骨干和管理人才。(来源: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
9月23日,四川省科技厅发布《四川省软科学研究基地建设工作指引(试行)》。《指引》提出,高起点、高标准建设结构合理的创新人才团队,吸引和集聚一批能够发挥“塔尖效应”的高水平软科学研究人才,培养高端智库专家和中青年学术骨干,建设一批专业突出、特色鲜明、结构合理、协作稳定的软科学研究团队,聚天下英才而用之。鼓励和支持基地与政府部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建立合作研究团队,根据研究需要设置首席专家和外聘专家,开展团队联合培养和人才交叉锻炼,着力培养高端智库专家和中青年学术骨干。鼓励和支持基地积极开展相关研究领域的学术论坛、学术沙龙、报告会等,加强交流合作,集聚和培养软科学研究人才。(来源:四川省科技厅网站)
9月28日,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等5部门发布《关于推动北京市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工作方案》。《方案》提出,支持高等院校、研发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设置技术经理人岗位。支持高等院校、研发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制定和完善薪酬分配制度,可采用市场化方式聘用技术经理人,采取符合岗位特点的协议薪酬分配办法。对于在技术转移转化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技术经理人,符合条件的可申报北京市相关人才计划。完善技术经理人职称评价制度。按照技术转移转化研究和技术转移转化运营服务两个方向对技术经理人进行分类评价,完善符合技术经理人职业属性和岗位特点的职称评价代表作清单。(来源: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网站)
四、科技人才管理与服务
9月3日至8日,科技部人才中心举办科技领军人才地方行等系列活动助力“科技兴蒙”。在第十届内蒙古“草原英才”高层次人才合作交流会暨呼包鄂乌人才创新创业周举办之际,科技部人才中心分别与鄂尔多斯市科技局、呼和浩特市科技局共同举办科技领军人才鄂尔多斯行、科技创新CEO特训营(鄂尔多斯)、呼和浩特市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团队)评选等系列活动,助力“科技兴蒙”,赋能区域产业高质量发展。自人才中心与鄂尔多斯市和呼和浩特市共建科技领军人才创新驱动中心以来,重点开展了产业诊断与企业技术需求对接、科技领军企业家培育等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累计组织科技领军人才地方行活动13次,培养科技领军企业家近300人,促成并签约了煤化工、生态治理、节能环保、智慧矿山等领域的产学研科技研发项目30个,合作金额超1亿元,为当地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9月28日,由科技部人才中心主办,东莞市科技局承办的“新型研发机构运营管理人才能力提升”培训班在东莞市举办。此次培训班邀请相关政策理论专家、新型研发机构负责人、知名投资人等,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围绕新型研发机构政策解读、新研市场化路径与商业模式以及自收自支新型研发机构探索建设与管理等内容进行了模块化辅导,提升新型研发机构运营管理人员创新管理和市场化能力,推动新型研发机构人才队伍建设。
(来源:科技部人才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