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深圳市海洋发展规划(2023-203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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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15

  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海洋发展规划(2023-203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5日

关于印发《深圳市海洋发展规划(2023-2035年)》的通知

  第一章总则

  编制目的

  落实海洋强国战略,抢抓“双区”建设机遇,积蓄海洋发展势能,全面谋划深圳海洋事业高质量发展路径,扎实有力推进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

  规划作用

  本规划是深圳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的顶层设计,是海洋事业发展的纲领性规划。规划成果将指导未来深圳市海洋经济、科技、生态、文化、空间、治理等相关领域发展和近期计划的制定。深圳市海洋发展相关的各项规划、政策、行动计划的制定应与本规划相衔接。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海洋强国的系列重要论述。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统筹把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深圳市海洋发展实际,积极落实海洋强国、粤港澳大湾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等国家重大战略,全面推进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着力增强核心引擎功能,促进深圳海洋经济、科技、生态、文化、空间、治理等全方位高质量发展。

  规划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深圳市海洋发展规划(2023-2035年)文本2先行示范区的意见》;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

  《关于勇当海洋强国尖兵加快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决定》;

  《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在编)。

  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23年至2035年,近期到2025年,远期到2035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第二章 目标策略

  第一节 目标愿景

  (一)总目标

  建设具有竞争力、创新力、影响力的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成为引领全球价值链、共塑海洋命运共同体的海洋城市发展典范。

  (二)分目标

  全球海洋经济引领者。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高标准建设国际航运中心,构建对接国际的海洋金融及现代服务体系,充分发深圳市海洋发展规划(2023-2035年)文本3挥示范引领作用,打造深圳成为全球海洋经济引领者。

  全球海洋科创新标杆。坚持科技引领发展,建设国家海洋科技自主创新策源地、国际海洋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和示范平台;引才育才,建设全球海洋人才母港与教育先锋;建成引领国际科技前沿,凸显国际创新实力的全球海洋科创新标杆。

  全球海洋文明示范区。践行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建立生态保护与海洋经济、社会协同发展的国际典范,打造可持续发展先锋;搭建国际海洋文明交往门户,建设城海互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全球海洋城市文明示范区。

  全球海洋协作主平台。扩大海洋领域对外开放,建设全球海洋协作发展主平台;加强区域海洋资源优势互补、协同发展,成为粤港澳大湾区海洋协作引领者;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打造引领海洋合作治理的先锋城市。

  (三)阶段目标

  到2025年,初步建成国际航运中心、海洋战略新兴产业高地;形成产业结构合理、创新能力突出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海洋科技创新机制构建逐步完善,国际海洋高端人才进一步汇聚,海洋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部分技术全球领先;陆海统筹联动基本形成,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及绿色发展位居全国前列,海洋城市文化特质更加鲜明;对外合作取得积极成效,深港海洋协作纵深推进,在粤港澳大湾区海洋事务中发挥引领作用,在国际海洋事务中初具影响力;海洋综合管理水平国内领先,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到2035年,全面建成国际航运中心及高端服务中心、海洋战略新兴产业高地;海洋经济发展水平全球领先,海洋科技深圳市海洋发展规划(2023-2035年)文本4核心技术取得重大突破,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取得重大进展,成为全球海洋领域科技创新策源地;成为绿色发展和海洋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国际标杆,成为全球海洋治理重要参与者,建成具有竞争力、创新力、影响力的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社会主义海洋强国战略的城市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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