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福田英才荟文化创意人才支持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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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5/21

  2026年福田英才荟文化创意人才支持申请指南

  一、编制依据

  《关于实施福田英才荟政策的若干措施(2025)》(福委字〔2025〕7号)及《福田区重点行业人才支持与认定办法》(福委人才办〔2026〕1号)


  二、政策内容

  第二十八条 文化创意人才支持。获得影视演艺等行业作品获奖支持项目的获奖人、获奖作品主创人员,依据单个项目获得的支持金额,最高可认定为II类福田英才。同一奖项限一人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所在单位获得《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文化创意、现代时尚、数字创意、都市旅游、都市体育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深福文规〔2025〕1号)规定的影视演艺等行业作品获奖支持。

  (二)申报对象为影视演艺等行业作品获奖支持项目的作品获奖人或获奖作品主创人员,且为所在单位推荐申请。

  (三)在获得产业资金政策规定的影视演艺等行业作品获奖支持拨付资金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四)同一奖项限一人申报。


  四、支持事项

  福田英才认定:

  (一)本支持涉及影视演艺等行业作品获奖支持的支持金额与执行范围具体以《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文化创意、现代时尚、数字创意、都市旅游、都市体育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深福文规〔2025〕1号)为准。

  (二)获得影视演艺等行业作品获奖支持的支持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的,其作品获奖人或获奖作品主创人员可认定为Ⅱ类福田英才;支持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的,其作品获奖人或获奖作品主创人员可认定为Ⅲ类福田英才。


  五、申报材料



  六、办理流程

  (一)网上申请。申请人在福田区企业服务平台(https://qfzx.szft.gov.cn)注册、提交申请并上传相关资料。

  (二)预审。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预审,就是否符合申报主体资格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不受理、退回处理的决定。

  (三)材料提交。在网上申请并接到预审通过短信通知后,将纸质材料提交至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四)审核确认。由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审核。

  (五)公示。对审核通过的申请项目,在福田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福田英才认定。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根据申请人意愿,将符合条件的认定为福田英才,并报区人才工作局发放福田英才卡。


  七、办理时间及地点

  (一)受理时间:本指南有效期内。

  (二)材料递交地址: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八、其他说明

  (一)本指南所指支持资金为税前金额。本项目受年度预算资金总额控制,将视财政预算安排情况,支持标准存在调整可能,申报者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

  (二)申请单位及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申请单位及申请人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及其它违规申请行为的,由有关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和人才待遇;对已经发放支持资金的,由有关部门追回本政策支持资金,并对其依照相关规定处理;同时,申请单位及申请人五年内不得申请福田区人才政策支持。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申请单位和申请人的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单位、个人应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就所申请支持事宜开展的核查、审计等工作,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经查实,属于不符合支持申领条件的,应积极配合退回已申领的支持资金。

  (三)已认定的福田英才可通过新事项申请再认定,可选择保留原层级且任期延续,或申请新层级并重新计算任期。除另有规定外,已入选上级人才计划且已获得上级人才支持的,不予重复支持。

  (四)本指南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在《关于实施福田英才荟政策的若干措施(2025)》以及《福田区重点行业人才支持与认定办法》有效期内,本指南将按年度更新。

  (五)本指南由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解释,期间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可根据市、区相关政策调整及实际工作需要,对本指南内容进行修订并及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