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罗湖区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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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22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BIM应用的普及和推广,规范BIM应用行为和方向,现就《罗湖区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如下:

  一、意见反馈时间

  2022年7月21日至2022年8月21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社会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可直接在下方意见征集栏提交意见,或通过邮件、电话方式反馈意见。

  电子邮箱:lh_zjspk@szlh.gov.cn

  联系电话:0755-22185643(钟工)

  通信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中路2112号万达丰大厦804室

  欢迎社会各界对《罗湖区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


  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2年7月21日


罗湖区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初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建质函〔2015〕159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 (试行)的通知》等政策文件的有关要求,以信息化技术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为牵引,以政府数字化服务为重点,全面提升建筑产业绿色化、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塑造建筑行业新业态、新格局。结合本区实际,现就加快推进我区建筑信息模型(以下简称BIM)技术应用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一)2022年1月1日起,新建(立项、核准备案)市区政府投资和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市区重大项目、重点片区工程项目全面实施BIM技术应用,上述项目于2022年6月1日起,在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各审批报建环节提交BIM模型,市区政府投资和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在招投标环节采用BIM电子招投标系统。

  (二)2023年1月1日起,全区所有新建(立项、核准备案)工程项目(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全面实施BIM技术应用,在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各审批报建环节提交BIM模型。

  (三)到2025年末,全区所有重要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水务工程项目建立BIM模型并导入空间平台,对接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实现城市全要素数字化、城市运行实时可视化、城市管理决策协同化和智能化,助力我市打造国际新型智慧城市标杆和数字中国城市典范。


  二、职责分工

  (一)开展项目立项、备案BIM审批。区发展改革局在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批复中提出BIM技术应用要求,在项目投资中列入BIM技术应用、全过程咨询等相关费用;引导核准备案的社会投资项目应用BIM技术,并告知相关要求。

  (二)开展用地、规划阶段BIM审批监管。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在新建(立项、核准备案)的项目中,将BIM技术应用的相关要求纳入供地方案、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规划设计等要点中,并在规划审批环节,应用BIM技术辅助审批。

  (三)开展工程建设阶段BIM审批监管。区住房建设局、区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在基于BIM审批监管系统完善的前提下,使用BIM的辅助审图系统,辅助施工图抽查;应用BIM模型和工程实体比对辅助建设工程监管;运用BIM的竣工备案系统,在竣工验收阶段核查BIM竣工模型与竣工项目一致性。

  (四)开展BIM电子招投标工作。区住房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区水务局、区建筑工务署在基于投资项目审批系统和招标系统完成升级的前提下,在市区政府投资和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环节积极推广使用BIM电子招投标系统。

  (五)开展既有建筑的逆向建模工作。区住房建设局负责对辖区内既有重要建筑物、市政基础设施、水务工程项目分阶段分步骤地建立BIM模型,到2025年完成辖区全部既有重要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水务工程项目的BIM建模等任务,并将模型导入可视化空间平台。



  (六)促进建设项目各方主体的 BIM 技术应用。

  1.建设单位应当主导工程建设项目BIM技术应用,实现建设各阶段信息传递和共享。建设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参建各方的BIM技术应用需求、交付标准和信息安全责任,创建的BIM模型应当保证信息要素全面完备,模型精细度符合标准要求;在竣工验收和档案归档时,应当提交与竣工图纸一致的BIM模型;在交付使用时,应当将BIM模型提交给运维单位。

  2.勘察单位应当在岩土工程领域推广应用BIM技术,研发 基于BIM的勘察系统,构建地质空间信息模型,加强与工程设计协调关联。设计单位应当推进建筑师负责制,建立基于BIM的协同工作模式,推进BIM正向设计,应用BIM技术进行方案比选、性能分析、设计优化和出图交付,保障图模一致,创建各专业BIM构件库,提高设计质量和效率。

  3.施工单位应当构建施工BIM模型,应用BIM技术进行工程项目深化设计及施工过程可视化模拟、施工方案优化、施工进度和成本管控等。部品部件生产单位应当根据施工单位采购要求,开展部品部件生产的BIM技术应用,建立标准化的BIM产品库,应用物联网、移动终端、GIS等信息技术建立基于BIM的构件生产管理系统,提升智能化生产能力。

  4.运维单位应当研究基于BIM的运维管理模式,采用点云扫描等工程实体三维测量技术,将新建项目竣工BIM模型成果、既有项目的竣工资料转换构建运维BIM模型,应用于资产管理、物业管理、运维管理、应急决策及预警管理等多方面。


  三、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为了贯彻新发展理念,打造国际新型智慧城市标杆和数字中国城市典范,推动我市建设行业数字化转型,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各部门要统一认识,强力推进,确保实施意见不折不扣地落实。

  (二)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是一项系统性工作,各责任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及时互通工作进展情况,共同推动我区BIM技术的应用和发展。

  (三)落实责任,明确目标。各责任单位按照相关责任分工,强化责任意识,逐级分解任务,把目标任务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真正做到以责任促落实,以责任促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