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提升农产品供应链金融支持能力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以及2022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关于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发改体改〔2022〕135号)以及《深圳市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等工作部署,有效提升深圳市农产品供应链金融支持能力,我局研究编制了《深圳市提升农产品供应链金融支持能力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深圳市提升农产品供应链金融支持能力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2年11月26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1418室,联系电话:0755-83070520(邮编:518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xdny@mail.amr.sz.gov.cn。
特此通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4日
深圳市提升农产品供应链金融支持能力
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以及2022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关于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发改体改〔2022〕135号)以及《深圳市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等工作部署,有效提升深圳市农产品供应链金融支持能力,制定相关措施,具体如下:
一、增强金融机构农产品供应链的创新服务能力
鼓励金融机构基于真实交易背景和风险可控前提,依托农产品供应链核心企业(以下简称核心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快速响应农产品产业链的综合金融需求。打造“鹏农贷”供应链金融服务方案1,建立农产品供应链核心企业主办银行制度,各银行“揭榜挂帅”与供应链核心企业对接,组建专业化运营团队,提高信贷审批专业度,进行差异化授信,制定覆盖上下游企业的“一企一策”式金融服务方案。探索依托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的数字信用,创新农产品供应链全链条一体化金融产品及服务模式。通过多种方式便利企业灵活用款,制定农产品供应链企业专属信贷优惠利率和信用贷款额度。加大对普惠型涉农企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力度。深度参与农产品全链条追溯管理,优化全链条融资服务体系,探索“溯源+信贷”模式,构建绿色供应链金融产品体系。加强政府、银行、保险、担保、信托、测评等多方协同,推进订单、仓单、运单、存货、知识产权、设施设备、生物资产质押等融资业务创新。探索开展有地方特色及创新的涉农险种,提供多元化灵活化贷款保证保险产品,拓宽农业保险覆盖范围。(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深圳银保监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人民银行)
二、强化农产品供应链核心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
鼓励农产品核心企业与金融机构协同配合,加强自身信用管理以及对上下游企业的信用支持,带动供应链整体降本增效。加强供应链精细化管理和数字化转型,与金融机构开展信息共享、债权确认、业务确真、资产变现、信用传递以及风险管理等方面合作。参与供应链及供应链金融的标准制订与创新业务试点,推动农产品供应链ESG与绿色低碳信贷业务;以“圳品”、“预制菜”等农产品细分领域新业态为突破口,共同打造全链条可追溯的农产品供应链金融示范样板。(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深圳银保监局、市商务局)
三、提升农产品供应链金融配套服务能级
鼓励供应链金融配套服务机构2深度参与农产品的供应链流程,利用物联网、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多品类农产品供应链交易及信用生态的可视、可感、可控。发挥供应链金融配套服务机构在科技、数据、服务和信息等方面的优势,加强与金融机构协同,构建多层次、精准化的供应链金融服务体系,提供农产品供应链全流程动态风险管理支持;鼓励供应链配套服务机构与金融机构、核心企业协同研发定制化、标准化供应链金融产品;依据深圳市供应金融相关政策3探索农产品供应链金融配套服务机构的专营化、平台化运营管理模式。(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四、加快农产品供应链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支持深圳市供应链金融协会依托“深圳市供应链金融公共服务平台4”(下称公服平台)牵头建设“农产品供应链金融服务系统”(下称服务系统),作为区域性农产品供应链金融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为农产品供应链场景的企业和平台提供公共服务与增量赋能。支持公服平台结合各区的产业金融平台,以合作共建或平台对接等灵活多样方式高效建设。支持服务系统通过公服平台对接各级政务服务、第三方服务等多源数据,作为相关政策传导、财政补贴、标准应用及监管规范等的统一窗口。支持服务系统通过公服平台链接“中国供应链金融数字信息服务平台”、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农业部“信贷直通车系统”等国家级基础设施;支持服务系统通过公服平台开展农产品供应链的数字人民币应用、数字账户管理和身份识别互认等融资便利创新试点。支持农产品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产品全链条质量和产融结合效能,支持新建、改扩建高标准冷链物流设施与生鲜农产品集配中心,加快农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进度,强化深圳在农产品商贸流通领域的枢纽作用。(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深圳人民银行、深圳银保监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深圳市供应链金融协会)
五、推动农产品供应链金融生态数字化转型
支持金融机构、核心企业、平台企业运用金融科技手段,以数字化提升对农产品供应链的商务流、资金流、信息流、物流的整合能力;加强农产品溯源、流程监控、仓储监管、货物监管等业务操作和全面管理,为农产品供应链获得便利、高效、可控的金融服务提供支持。鼓励产、融、研、学各方共建农产品供应链金融场景实验室,推进细分领域农产品供应链从基地到餐桌全链条各环节的数字化、智能化,打造全国农产品供应链金融的数字化应用标杆。支持打造“银企信息系统直联+物联网+区块链技术”模式5,包括以公服平台提供统一信息接口和数据标准,打通银行、核心企业、仓储企业等系统间信息壁垒,对接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及地方征信平台,强化企业征信、信用评级等各类市场化机构的作用2。(责任单位:深圳银保监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深圳人民银行、市市场监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政数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六、构建农产品供应链金融标准规范
支持商协会和研究机构联合核心企业、金融机构共同开展农产品供应链金融相关标准规范及前瞻性研究。对标国内外各级供应链金融相关标准和先进实践,建立适用农产品供应链金融的标准体系和规范,促进已发布相关标准和规范在农产品供应链领域的应用;支持以区块链和物联网设备为基础,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探索建立农产品存货质押、生物动产等监管技术统一标准,提升货物权属转移记录等信息有效性6。(责任单位:深圳银保监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标委、深圳市供应链金融协会)
七、强化农产品供应链金融的监管协同
探索依托公服平台及服务系统,连通地方征信平台和跨部门数据归集共享,围绕核心企业在验收交割、在库监控等供应链全链条上的交易信息,打造农产品智能监管大数据平台7和农产品供应链金融大数据中心,构建农产品供应链指数和数据报送体系。发挥市场主体、监管机构、税务机构、司法机构、行业组织等多层次监督与自律管理协同作用,加强农产品供应链金融的市场准入、信用评价、数据监控、风险预警等的体系化功能建设。结合深圳市对供应链金融的专营管理政策8以及广东省供应链金融试点管理平台,强化对农产品供应链金融的科学监管。(责任单位:深圳银保监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区政府、前海管理局)
八、打造农产品供应链金融产业集群
以农业科技创新先行示范区、深圳国际食品谷、现代农业产业园、深圳现代渔业(种业)创新园、农业企业总部基地、供应链金融公共服务平台、农产品细分领域的产融平台建设为契机,整合核心企业、金融机构、配套服务机构资源,形成农产品产业聚集优势。支持各区创建农产品供应链特色产业园,搭建以科技、金融为支撑的创新生态型、绿色化园区结构。充分发挥深圳国际贸易优势,支持核心企业、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国际农产品供应链合作,支持银行开展农产品交易相关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业务,打造农产品跨境供应链金融样本和国际化高地。(责任单位:深圳银保监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深圳海关、市市场监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区政府、前海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九、探索农产品供应链金融创新应用
推动数字人民币在农产品供应链金融的全场景应用,鼓励金融企业与核心企业围绕“数字人民币+供应链金融”探索开发农产品供应链金融业务,探索运用数字人民币进行农产品交易结算、补贴发放等。规范稳妥加强农产品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强化核心企业、金融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主体责任,保障农产品供应链底层资产真实性;支持农产品供应链生态中的专精特新企业、绿色低碳企业、农业科技企业等储架发行供应链金融ABS;鼓励有条件的农产品企业发行绿色债以及碳中和专项债、乡村振兴专项债。
创新农产品供应链融资的风险补偿机制和政府引导机制,用好深圳市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支持社会资金建立混合制、市场化的农产品供应链产业基金,积极探索股债联动机制。发挥各级农业担保公司的作用,加强农担机构与产业基金、商业银行的协同。鼓励保险机构与担保机构、商业银行合作开展“担保+保险+信贷”、“保险+期货”、“溯源+保险”等创新,对符合条件的按照《深圳市支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深府办函〔2022〕48号)给予保费补贴。(责任单位:深圳人民银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深交所,市国资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区政府、前海管理局)
十、加强农产品供应链金融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对本市农产品供应链的财政支持,建立农产品供应链企业“白名单”与项目储备库。用好农业专项资金,支持农产品供应链“白名单”企业与项目储备库项目,支持乡村振兴、农业科技以及从基地到餐桌全链条跨行业的农产品供应链相关企业,支持农产品监管大数据平台、农产品供应链金融服务系统等基础设施项目。加大农产品供应链融资补贴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证银保等险种给予保费补贴(参照《深圳市支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深府办函〔2022〕48号)),对核心企业积极确权、提供买方付息支持和进行供应链数字化建设升级给予资金奖励或贴息补贴。
加强对深圳农产品供应链的货币政策支持,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金融机构更多向农产品供应链企业配置信贷资源;鼓励农产品供应链企业通过票据对应收账款进行确权,进一步引导企业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或供应链债务凭证期限不超过6个月。(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深圳人民银行、市市场监管局、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区政府、前海管理局)
(二)加强高端人才培养。加大力度引进和培育“农业+金融+科技”复合型专业人才,将农产品供应链管理与供应链金融人才纳入深圳市高端人才培养计划;支持深圳市供应链金融协会牵头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参与制定相关人才标准,开展相关领域专业人才能力认证及评价。(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教育局、各区政府、前海管理局、深圳市供应链金融协会)
(三)加大品牌建设力度。支持商协会牵头举办农产品供应链金融高端论坛及国际交流活动。支持将农产品供应链金融纳入深圳市金融创新奖,探索设立“农产品供应链金融创新奖”和“农产品供应链金融领航人才奖”等奖项。依托深圳地方标准开展农产品领域“供应链金融创新示范基地9”评选,加强优秀案例的选拔与宣传,提升供应链金融支持深圳打造现代农业示范的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区政府、前海管理局、深圳市供应链金融协会)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各有关单位应当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积极落实各项措施,切实提升我市农产品供应链金融支持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