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数字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广东省数字经济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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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01

  2023 年广东省数字经济工作要点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 的通知》(国发〔2021〕29 号),落实好《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全面建设数字经济强省,现制定 2023 年广东省数字经济工作要点。

  一、大力推动数字产业化

  (一)加快数字产业集群建设。做优做强新一代电子信息、软件与信息服务、超高清视频显示等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培育壮大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智能机器人、区块链与量子信息、数字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加快推动重大项目和平台载体建设,支持“链主”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专精特新企业等优质企业发展。结合各地资源禀赋,布局建设若干产业特色鲜明、产业集中度较高的特色产业园区。(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市政府落实)

  (二)发展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支持广州、深圳中国软件名城提质升级,积极创建中国软件名城,支持有条件 的园区申报“中国软件名园”,构建“名园+特色园”园区培育体系。加强国家软件产业政策宣贯落实,帮助符合条件的企 业享受国家软件产业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广东国家网络安全 产业园建设工作。支持广州国家级区块链发展先行示范区创 建和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建设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税务局、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市政 府落实)

  (三)发展硅能源产业。落实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 发展行动计划,指导有条件的地市因地制宜发展硅能源产 业,鼓励地市对标先发地区出台综合性配套政策,继续推动 一批硅能源重点项目落地,推动在建项目加快建成投产。发 挥好央企、国企在电力消纳、基金、光伏应用推广等方面支 撑及示范作用。充分发挥省产业发展基金引导作用,支持硅 能源项目引进和园区建设。(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 厅、国资委、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市政府落实)

  (四)发展超高清视频产业。做好重大项目跟踪服务,支持广州华星t9、维信诺模组等项目稳产增效,推进广州创 维超高清显示产业基地、TCL 模组整机一体化等项目加快建设完工投产。继续开展“百城千屏”活动,大力推动超高清 视频行业应用。加大优质 4K/8K 节目内容制作引进力度,推动 5G+4K/8K 超高清视频的技术创新和融合应用。推动超高清视频产业集聚区建设,做精做优中国(广州)超高清视频 创新产业园区,推进“一园两区多领域”协同发展。办好 2023 世界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大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电 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广州市政府落实)

  (五)发展信创产业。以推动省信创产业发展相关指导意见为抓手,聚焦供给能力提升,强化统计摸查,推动产能 持续优化。构建完善开源体系,支持围绕鸿蒙、欧拉等优势 开源项目,开发先进操作系统、数据库等基础软件,构建自主可控技术底座。持续推动行业应用,支持建设细分领域信 创应用工作组,举办供需对接和研讨培训活动,推动信创产 业与各行业融合发展。支持省市共建信创产业链发展。加快 信创产业人才培育,为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省工业和 信息化厅牵头,相关市政府落实)

  二、大力推动产业数字化

  (六)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深化广东省国家工业互联网示范区建设,深入实施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工程,构建“工业互联园区+行业平台+专精特新企业群+产业数字金融”为核心的新制造生态系统。聚焦重点地市和细分行业, 加快培育特定领域、特定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带动产业链、 供应链中小企业整体数字化转型,新增推动 5000 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带动 10 万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支持佛山、东莞等打造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城市。大力发展智能制造,深入实施广东省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行动计划,开展智能制造试点建设,统筹用好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成果, 培育形成一批智能机器人深度应用场景。(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相关市政府落实)

  (七)发展数字农业。加快推动数字技术与农业生产体 系、经营体系、消费体系融合,加快融入数字新经济,加大 “云上花市”“云展会”等模式推广应用力度。推进省级现代农 业产业园建设,指导产业园开展数字农业项目建设。持续开 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推进广东精农网院建设。持续巩固 和发挥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示范建设成果,不断夯实农村电商的发展基础,扩大农村电商覆盖面。(省农业农村厅 牵头,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发展数字贸易。深入推进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 建设,继续培育一批省级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和数字贸易重点 企业,深入推进数字贸易公共平台建设,建设粤港澳大湾区 全球贸易数字化领航区。持续推进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继 续完善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和线下产业园区平台功能,督促 “跨境十条”措施落实。(省商务厅牵头,广州、深圳、珠 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市政府落实)

  (九)发展数字金融。推进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积极 支持广州、深圳数字人民币试点举措落地落实,制定完善数 字人民币试点的落地实施方案,争取数字人民币试点政策在 全省推广。加大数字化金融服务供给,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广 东省中小企业融资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优质的数字化转 型服务产品。持续推进“粤信融”“农融通”以及深圳信用(征信)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平台数字化能力,促进数字金 融普惠发展。(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人 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广州、深圳市政府落 实)

  (十)发展智慧交通。全力推进广州港南沙港区四期工程建设,打造全自动化集装箱码头的“广州方案”。持续推 进智慧航道建设,加强对接,争取实现交通、海事等相关数 据的共享共用。稳步推进“两客一危一重”车辆智能监管系 统建设,完善系统建设应用,加强与相关单位数据共享和协同联动。持续推进数字农村公路信息化建设,完善农村公路 数据库,开展农村公路“路长制”基础数据治理,促进农村 公路多元数据融合。(省交通运输厅牵头)

  三、推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十一)持续深化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完善数据共 享机制,优化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全面推广政府首 席数据官制度,推进数据基础设施互联与数据融合应用。推 进数据资源“一数一源一标准”采集汇聚,实现数据资源清单 化管理,分批梳理印发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体系公共数据 元规范和省级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支持各地各部门构建更多 面向场景的数据服务。提升个人和法人数字空间能力,探索 社会数据目录接入和市场化运营。(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牵头,相关市政府落实)

  (十二)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编制《广东省数据条

  例》,研究制定公共数据共享、授权运营以及数据流通交易管理系列文件。以省公共数据运营管理机构为抓手,探索构建全省数据综合业务网。完善“一所多基地多平台”的数据交易体系架构,以建设国家级数据交易所为目标,推动广州、 深圳数据交易所发展壮大。开展数据资产合规登记工作,完善广东数据资产登记合规委员会工作机制。构建数据要素市场生态,打造数据要素集聚发展区,培育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拓展数据经纪人试点,布局行业数据空间。建设行业性数据流通交易服务平台,搭建算力资源发布共享平台。持续优化完善地方征信平台,充分发挥辖内征信机构优势,推动政务、金融、商业数据有效融合应用。(省政务服务数据管 理局牵头,相关市政府落实)

  (十三)推动企业数据要素价值开发利用。深入实施数 据增富、数字增值工程,建立数据特派员制度,推动数据惠 民、数据强县、数据兴企,加快数据资产化。深入推广企业 首席数据官制度,积极开展国家企业数据生产要素统计核算 和会计核算试点等工作,编制发布数据资产溢价指数。充分 发挥国家贯标试点省的带头作用,持续推动企业开展数据管 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简称 DCMM)贯标工作,指导企业加强数据管理、提升企业数据管理能力。(省工业和信息化 厅牵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市政府落 实)

  四、加快数字技术创新

  (十四)实施“广东强芯”工程。扩大制造产能供给,加快重大项目顺利爬坡满产。推动组建省半导体及集成电路投资基金,吸引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落户,重点围绕高端设计业、 化合物半导体及芯片配套产业,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园。推进实施汽车芯片应用牵引工程,指导深圳和中电信息等加快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建设。打造芯片-整机联动发展平台,加强芯片制造、芯片设计、终端应用重点企业对接,保障市场供给和需求稳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 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实施广东省核心软件攻关工程。围绕电子信息、汽车、先进装备和家电等应用场景,加快推进内核引擎、基础软件和核心工业软件技术攻关。积极推动龙头企业率先开 展核心软件攻关工程试点应用,完善《广东省核心软件试点 应用产品清单》,规模应用,迭代优化。开展中小企业规模 化应用工业软件试点,聚焦重点行业,按照“点-线-面”开展 试点应用,打造试点应用标杆示范。(省科技厅、工业和信 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增强关键技术创新能力。推进实施广东省重点 领域研发计划重大、重点专项,在电子信息、智能制造、新 材料等领域开展核心技术攻关。部省联动实施国家重点研发 计划,参与组织实施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推动对接更多的国 家顶尖创新资源,聚焦更多优势研发力量和产业化项目。(省 科技厅牵头)

  (十七)推动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建设好鹏城实验室、 广州实验室,争取更多全国重点实验室在粤布局,建设粤港 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国家级重大平台,奋力突破一 批数字化产业前沿和共性关键技术。加快推进高水平创新研 究院建设,培育引进高水平创新研究院和标杆型新型研发机 构,推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开展合作攻关,促进产业对接。 加大对实验室、科研机构在公共开源平台的投入力度,推动 底层开源平台、算法平台建设。支持数字经济领域企业申报 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持续推动企 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创新能力。(省科技厅牵头)

  (十八)推动制造业协同创新。坚定以“公司+联盟”运营模式推动建设印刷及柔性显示、5G 中高频器件、超高清视频等数字经济领域的国家级创新中心,支持工业软件、超高清视频前端系统等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持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培育一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夯实制造业创新体系。(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

  五、优化升级数字基础设施

  (十九)建设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推进 5G 基站建设, 推动 5G 网络实现城乡主要区域基本覆盖。支持 5G 应用创新 和规模化发展,按照国家 5G 应用“扬帆”行动部署,积极推荐 5G+试点示范,支持举办“绽放杯”5G 应用征集大赛等活动。加大对 5G 应用场景的创新扶持,打造垂直领域应用场景示范工程。加快光纤网络建设,支持广州、深圳、佛山、清远“千兆城市”建设,推动所有地市达到“千兆城市” 水平,提速提质光纤网络服务。提升乡村信息基础设施整体发展水平。加强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统筹建设与服务,共建共享推进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应用。(省通信管理局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相关市政府落实)

  (二十)推进云网协同和算网融合发展。加快全国一体

  化算力网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枢纽节点建设,支持韶关数据 中心集群全产业链发展,办好粤港澳大湾区(广东)算力产 业大会。推动韶关加快数据中心集群入驻项目的建设实施。 推进国家超级计算广州中心升级扩容和国家超级计算深圳 中心升级换代,支持深圳“鹏城云脑”智能超算、珠海横琴先进智能计算、东莞大科学智能计算等智能算力平台建设。推 动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国家顶级节点(广州)扩容增能,扩 大工业互联网二级节点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覆盖面,丰富标 识解析应用场景,面向行业和企业建设一批行业级、企业级 工业互联网应用平台。积极指导广州、深圳市推进智慧城市 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任务。支持深圳创建 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推动深圳市持续开展车联网技术试验 及推广应用,积极争取继续为广州配置车联网频率资源。(省 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广州、深圳、韶关市政府落 实)

  (二十一)推进基础设施智能升级。推进生态环境监测

  物联网平台建设,加快推动监测站点统一接入,建立健全物 联网平台运维、数据质量控制机制,保证物联网平台数据质 量。推动智慧监测应用,推广使用实验室全过程管理系统(LIMS),持续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综合分析和深度挖掘。加快智慧水利工程(一期)项目建设,推进重点江河数字孪生流域试点,促进水利基础设施数字化和智能化升级,构建广东智慧水利网。(省生态环境厅、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平

  (二十二)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持续优化“一件事” 主题集成服务,精准推出一批高频事项“跨省通办、跨境通办”,充分发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作用,依托广东政务服务网、粤省事、粤商通等主平台优势,深化“一网通办 2.0”建设,全面提升省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业务支撑能力,实现更 多高频事项“一网办、一次办”。加大力度推广市场主体诉 求响应平台、企业开办、粤财扶助等应用。以标杆中心创建 为契机,继续抓好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提高线上线 下融合水平,推动建设省级政务服务中心。发挥粤智助平台 覆盖全省行政村优势,上线更多高频服务事项,加快各地各 部门现有自助终端整合,提升村居治理能力。加强粤省心平 台建设,畅通群众诉求接办落实体系。(省政务服务数据管 理局牵头)

  (二十三)发展智慧教育。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实施

  教育数据治理,构建以数据为核心的新时代教育决策管理和 教育教学智能化支撑服务体系,建设教育综合服务调度平 台,提升教育智能化服务水平。以国家课程数字教材及应用 服务为核心持续构建优质数字资源服务体系,建设体系化优 质数字资源,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教育厅牵头)

  (二十四)发展智慧医疗。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 示范省建设,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推进智慧医院建设, 推进检验检查结果共享平台建设,促进医疗健康数字化发展。(省卫生健康委牵头)

  (二十五)发展智慧文旅。扎实推进文化大数据体系建 设,制定省推进落实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实施方案,部署建 设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广东省域中心和华南区域中心,规划 建设一批红色基因库、岭南数字文化体验园、数字文化体验 馆等。进一步优化数字电影产业,集中优势资源打造更多彰显中国精神、时代气象、岭南风韵的数字电影精品。推动线上演播、云旅游、数字艺术、数字文化创意、沉浸式体验等新型文旅业态蓬勃发展,培育一批线上演播、数字艺术展示、 数字文创产品开发、沉浸式体验等创新型、示范类项目。打造一批数字文化企业孵化载体,打造新型文旅消费场景,继续推动智慧图书馆、博物馆、智慧美术馆和剧场等数字文化场馆建设。(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发展智慧养老。加快推动广东省养老服务系统建设与应用,依托广东民政业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研发 建设全省养老服务系统,提升我省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水 平。鼓励和指导各地加强社区居家养老信息化建设,持续加 强推广和使用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建立健全覆盖本辖 区内居家老年人的信息库,以社区为平台、需求为指引、居 家为终端,实现养老服务需求和供给精准对接,促进养老资 源合理分配和高效利用。(省民政厅牵头,省政务服务数据 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发展数字住建。推动广州、深圳、佛山等国家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典型引路,辐射带动全省。试点应用智 能建造技术,完善智能建造标准和评价体系,创新智能建造 产业生态。聚焦研发应用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建筑机器人 等智能工程设备、数字化设计软件、部品部件智能生产线、 智慧施工管理系统,构建智能建造新技术成果库,促进成果 转化应用。加快推进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指导广州 番禺区、深圳龙岗区按照试点方案持续推进数字家庭试点工作,研究推进数字家庭工作的政策措施;加快探索省级城市 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路径,以及建筑信息模型( BIM)技术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广泛应用,推动城市数字化、 精细化、智慧化管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广州、深 圳、佛山市政府落实)

  (二十八)发展数字应急。以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为依 托,紧扣“五大主攻方向”。不断深化“一网统管”能力建 设;不断优化完善应急管理信息化业务系统功能,形成业务 闭环;切实提高应急管理监测预警、监管执法、指挥调度、 辅助决策的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和智能化水平;全面完 善灾害普查等数据库,开展风险管控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推 动实现安全风险精准研判;持续扩展应急管理感知监测预警 网络,拓展应急管理感知数据来源和类型,提升感知覆盖范 围及数据处理能力。(省应急管理厅牵头,省政务服务数据 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健全完善治理和安全体系

  (二十九)加强监管规范。结合新《反垄断法》修改完 善《广东省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引》,组织开展 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百家电商平台点亮”行动等,提 升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合规意识,引导市场主体依法合规经 营。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对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预 警、分析,及时发现违法行为线索,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维 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版权保护,推动《广东省版权 条例》深入实施,规范作品登记管理工作,制定《广东省版权兴业示范基地管理工作办法(试行)》,开展打击网络侵权 盗版工作,重点整治短视频、网盘、在线教育等领域的网络 侵权盗版行为。(省委宣传部,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 责)

  (三十)强化安全保障。加强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 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数据安全检查,推进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违规收集个人信息排查整治。强化企业信息安全管理服务,构建我省企业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打造信息安全专业支撑队伍,提升企业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强化数据安全保护,指导督促网络信息系统运营单位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开展数据安全执法检查,从严打击数据安全违法犯罪。健全数据和网络基础结构和责任体系,提升数字政府网络和数据安全防护能力,推进公共数据分类管理和分级保护,组织各部门落实公共数据脱敏、加密管理。建设省级隐私计算平台,提升数据要素市场区块链存证基础能力。(省委网信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营造数字经济良好发展环境

  (三十一)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好《广东省数字经济促 进条例》,推进数字经济政策制定,强化数字经济领域要素 资源配置保障,加强对数字经济发展政策的解读宣传,深化 数字经济理论和实践研究,开展数字经济发展情况评估。加 强统计分析,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中有关数字经济活动 情况的普查工作;梳理总结深圳、东莞数字经济有关统计监测试点的研究成果和工作经验,推动形成科学、全面、有效 的统计监测方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统计局按职 责分工负责)

  (三十二)提升全民数字素养和技能。强化领导干部和 数字经济领域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增强发展数字经济 本领,普及提升全社会数字素养。推进数字化人才培养计划 和政数学院建设,建立大数据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 价体系,出台省大数据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加 强数字经济领域学科和专业建设,鼓励高校增设数字经济相 关专业,完善课程体系建设。促进产教融合,依托产业集群 协同开展高校实验实践基地建设,加强数字经济领域现代产 业学院培育。用好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周转池,建设博士博 士后创新创业示范平台,引育更多数字经济人才。继续实施 好数字经济领域相关专业职称评价工作,加快出台实施集成 电路、人工智能等 2 个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加强数字技能类人才培养和评价工作,开展数字技能职业技能竞赛。(省 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政务服务 数据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三)强化资金支持。发挥好财政资金和政策性基

  金的引导作用和杠杆效应,积极支持数字经济发展。支持符 合条件的数字经济企业通过在证券交易所、“新三板”市场 上市挂牌、发行公司债和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方式扩大直接融 资,积极引导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开展个性化金融服务,推动 私募基金机构与中小数字经济企业投融资项目对接。支持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数字供应链金融、数字普惠金融等发展需 求,创新金融产品,优化金融服务。创新基金发展模式,支 持省内战略投资平台、资本运营机构、创业投资机构等设立 数字金融发展投资基金。(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 信息化厅、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四)加强交流合作。强化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 区政府对口部门的交流合作,充分发挥粤港信息化合作专责 小组机制,积极推动粤港产学研、智慧城市等数字经济领域 合作。围绕以数字化手段实现“跨境通办”等事项,推动澳门“一户通”与粤省事互设专区,探索建立与香港政务服务跨境通办合作模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港澳办、政务服务数据 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