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解读

浏览量:746
发布时间:2024/10/15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第1批认定始于1993年,截至2023年(第31批),全国认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仅有1977家(对比:全国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已达46.3万家),从近几年公示的情况看,全国每年约有120家企业通过认定。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资格是一项较为稀缺且竞争激烈的资格荣誉,获得此项认定后,不仅证明企业在行业内的综合实力与领先地位,还能获得一笔数百万甚至上千万的奖励资金(各地政策不同),同时也能在参加其他竞争性政府扶持资金项目中优先胜出,真可谓是“名利双收”的一项资格荣誉。 下面,深科信就给诸位详细介绍一下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有关申报事项。

  据有关消息,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第31批)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24]798号)已下发,2024年(第31批)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终于在众人的期盼和猜疑声中正式启动。


  为什么既有期盼又有猜疑?因为,往年的申报通知一般会在5月前就会下发,《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上也明确“受理截止日期为当年5月31日”。但是今年的申报通知迟迟不发,有些人甚至怀疑是不是不再受理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了?

  还好,申报通知终于出来了,大家提前准备的工作也没有白费。不过,今年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通知还有一个例外,就是可能不再采取公开发文方式了,而是要到主管部门来“查阅申报要求”,这就跟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申报的操作有点类似。

  一、企业技术中心的定义

  根据《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企业技术中心,是指企业根据市场竞争需要设立的技术研发与创新机构,负责制定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开展产业技术研发、创造运用保护知识产权、建立技术标准体系、凝聚培养创新人才、构建协同创新网络、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促进绿色制造和智能制造,推进技术创新全过程实施。企业技术中心分为市级、省级以及国家级,一般要求逐级认定,“具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两年以上”才能认定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二、认定依据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16年第34号令)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发改办高技〔2016〕937号)

  《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

  《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发改环资〔2019〕293号)


  三、认定领域

  依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以及相关“十四五”国家级专项规划明确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范围,对申请企业主营业务是否符合认定领域进行审核(原则上企业技术中心研发的主要产品和服务应属指导目录和相关规划范围)。不符合上述认定领域的,一票否决。

  在符合上述要求前提下,对同时符合《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发改环资〔2019〕293号)的企业优先予以考虑。


  四、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企业在行业中具有显著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2、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

  3、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 1500万元;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 150 人;

  4、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0 万元;有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5、具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两年以上。未达到上述量化指标的,一票否决。

  (二)负面情况

  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三年内,不得存在下列情况:(1) 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走私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因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2) 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3) 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五、申报流程与申报时间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认定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线上通过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数据系统(www.datacidd.cn)进行申报,纸质文件通过市、省级部门逐级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一)主要流程节点

  1.组织申报:按照《工作指南》要求,组织申请企业编写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进行审核;  

  2.领域审查:依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以及相关“十四五”国家级专项规划明确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范围,对申请企业主营业务是否符合认定领域进行审核(原则上企业技术中心研发的主要产品和服务应属指导目录和相关规划范围)。在符合上述要求前提下,对同时符合《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发改环资〔2019〕293号)的企业优先予以考虑;  

  3.初评打分:按照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方法(附件1),对申请企业技术中心进行初评;  

  4.择优推荐:采取公平公正公开的适当形式,择优推荐符合领域要求、基本条件符合《管理办法》规定、初评得分高于70分(含70分)的企业技术中心。

  (二)申报时间要求

  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第31批)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24]798号)已经下发到地方发改委等相关部门,省级部门10月底要完成申报,经逐级审核及初审后报送部委,部委接收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2024年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系统将于10月中旬开放。

  (三)申请数量要求

  按存量评价与增量认定挂钩机制确定认定数量。根据往年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运行评价情况,确定当年各地企业技术中心推荐数量:

  评价为第一档的省、区、市推荐数量不超过5家;

  评价为第二档的省、区、市推荐数量不超过3家;

  评价为第三档的省、区、市推荐数量不超过2家。

  此外,符合下列三类条件之一的省、区、市(附件3),可增加2个推荐名额(不重复激励,上限为2个):1. 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所在省、区、市;2. 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特色优势明显、技术创新能力较强的地方(国办发〔2022〕21号);3. 推动“双创”政策落地、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强融通创新、扶持“双创”支撑平台、构建“双创”发展生态、打造“双创”升级版等方面成效明显的区域“双创”示范基地(国办发〔2022〕21号)。原则上,增加名额需用于激励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所在省、区、市和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具体到市、区)。


  六、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内容主要包括:《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评价表及必要证明材料。其中评价表是重中之重,是专家进行评分的主要依据。

  (一)《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二)评价表与评价指标体系

  1.评价表

  2.评价指标体系

  3.行业系数

  4.《评价表及其附表》

       填报注意事项(1)提供虚假材料和数据的,将按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撤销企业技术中心资格;(2)严禁将涉密内容通过系统上传,所有上传资料均不得显示“绝密”“机密”“秘密”等文字;(3)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费支出的证明材料需为统计局系统导出的带水印统计报表,并加盖企业公章;(4)来技术中心从事研发工作的外部专家需提供相关聘用证明或劳务支出证明材料扫描件;(5)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发明专利数需提供《评价表及附表》,首页加盖企业公章;(6)新产品销售利润需提供详细说明新产品归集范围,新产品、新服务销售利润情况及计算方法的材料,并在首页加盖企业公章。

  5.附表 各项指标基本要求和满分要求

  (三)必要证明材料

  1.企业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诺。

  2.相关统计和财务报表。相关统计报表主要包括: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项目情况(107-1 表,国统字〔2015〕95 号)、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 表,国统字〔2015〕95 号)。未列入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活动情况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参照上述表格格式填报后提交。相关财务报表主要包括: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大型企业集团应将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下属企业(包括分公司、子公司和控股公司)的 107-1 表、107-2 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进行合并填报。

  3.评价指标的必要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技术中心高级专家、博士和外部专家、专利信息、主持和参加制定的标准、国家级和省级研发平台、实验室和检测机构、科技奖励等方面的内容。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证明材料,并依顺序做好材料目录和页码,以方便专家查看。更多内容请查看相关文件:

  注:以上内容仅为个人根据历年政策解读整理而成,具体申报工作要求请以正式申报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