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委、广东省、深圳市及9区申报中项目汇总!最高资助1.5亿元!
部委(7个)
2024年(第31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
申报时间:2024-10-14 / 2024-11-15
政策支持: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优势,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含分中心)根据《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2007]第44号令),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国家确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异地分支机构必须符合第五条第八款规定,经批准后,方可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2、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企业或能享受500万元-1500万政府无偿资助资金(各省市的政策不尽相同,部分省市达1500万元以上)。
3、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1号)。欢迎咨询深科信。
4、有利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资格维护,经认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是国家级创新平台,企业依托技术中心开展服务于生产经营的研发活动,那么,每年几千万规模的研发费用,60%以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收入,10%以上科技人员人数等指标都有比较合理的说明。
5、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国家发展改革委)着重研究国民经济的各大领域,尤其是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这些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扶持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生态环保,农业和农产品深加工,资源节约方面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优势骨干企业,建立比较系统的研发设施、工程研究试验设施和系统集成验证平台的综合研究开发条件。资金支持额度上千万元。欢迎咨询深科信。
6、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第九条产业升级资金实行资本投入方式,资本投入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额30%。产业升级资金单笔扶持金额一般在3亿元以内,对于总投资额大的重点项目可以适当放宽扶持金额,最高5亿元。
7、科技部将通过企业技术中心科技专项计划(也就是利于企业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申报)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提供经费支持,为引导激励企业增加技术创新投入、强化自主创新、推动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与发展。欢迎咨询深科信。
8、有利于提升行业地位,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是稀缺资源,只有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显著的企业才能取得,其本身的广告效应就已经远远超过认定本身,对企业对外宣传、招投标等商业活动大有益处。
2024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认定和复核
评价
申报时间:2024-09-04 / 2024-10-27
遴选要求:
(一)基本条件和要求。申请企业须符合《管理办法》中单项冠军企业认定标准,如实、自主填写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请书,提供必要佐证材料,对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欢迎咨询深科信。
(二)推荐名额数量。依据各地工业经济发展基础,结合第八批遴选质量和梯度培育工作开展情况,确定了地方推荐名额上限。中央企业每家推荐数量不超过3家。对于重点领域企业,予以优先推荐。
(三)注意事项。企业填写的内容主要为生产经营数据等,清晰明了、操作简便,无需第三方机构辅助。相关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没有特殊通道或捷径,请企业谨防不良机构散播虚假信息,非法牟利。
2024年度质量提升与品牌建设典型案例遴选
申报时间:2024-09-23 / 2024-10-31
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在质量、安全、信用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欢迎咨询深科信。
(二)应用案例应具有较强的代表性、示范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对相关行业或企业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具有较强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三)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做好脱密处理。申报材料应体现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的技术特点,聚焦实际场景应用需求和重点问题。欢迎咨询深科信。
(四)每个申报主体限申报1个申报方向。
2024年产学研合作促进会科技创新奖申报
申报时间:2024-08-09 / 2024-10-31
奖项设置:
1、创新人物奖:主要奖励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中,聚焦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科技工作者。欢迎咨询深科信。
2、创新成果奖:主要奖励在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形成的重要科技成果,围绕“四个面向”,特别是在重大共性技术、关键核心技术、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装备建造,前沿科技、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有所突破;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总体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创新成果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创新人物奖获奖个人、创新成果一等奖获奖项目,经优选评审后可推荐申报国家级奖项。欢迎咨询深科信。
2024年制造业中长期贷款项目和技术改造再
贷款项目
申报时间:2024-05-06 / 2024-12-31
申报要求:
企业(项目单位)应与意向银行初步对接后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系统申报,按照项目建设地点提交对应区发展改革部门。其中,对于已审核通过且属于再贷款支持领域的制造业中长期贷款项目,将纳入再贷款备选项目清单进行二次推送,企业(项目单位)不需另行申报再贷款项目,重点支持工商业节能降碳、工业智能化数字化转型、老旧农机具淘汰更新、交通运输、现代物流等五个领域的再贷款备选项目,具体可咨询各区发展改革部门。欢迎咨询深科信。
广东省(9个)
2024年广东省人才专项项目榜单推荐
申报时间:2024-10-15 / 2024-10-31
政策支持:
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以“解决实际问题、完成榜单人才任务的能力”作为人才评价首要标准,设置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项目、青年拔尖人才项目,聚焦汽车制造及零部件、高端装备、新材料、集成电路、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碳达峰碳中和、新型储能等9个主要领域的发展需求和重点任务,遴选一批相关战略性产业集群发展中亟待攻关的重要工程技术问题榜单,通过“揭榜挂帅”支持企业培育一批具有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善于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的卓越工程师。欢迎咨询深科信。
2024年度广东省B类粤港澳联合实验室建设
申报时间:2024-10-15 / 2024-10-31
支持方式:
采取竞争性评审,择优立项,拟立项1家。
建设期,广东省级财政经费给予每家联合实验室1000万元人民币/家,澳门科技基金资助强度为1300万澳门元/家。欢迎咨询深科信。
2024年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
建设
申报时间:2024-10-11 / 2024-11-07
支持方式:
(一)项目总投资要求不低于6000万元,省财政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予以奖补支持,支持金额不高于2820万元。
(二)财政资金分批拨付,确定项目并签订项目承诺书后拨付部分启动资金;项目通过验收后视完成情况拨付其余支付资金。欢迎咨询深科信。
(三)项目建设周期不超过2年,项目启动时间不早于2024年6月1日,完成时间不晚于2026年12月31日。核定的项目投入费用包括设备费(含软件和网络设备)、测试化验加工费、材料费、燃料动力费、会议费、差旅费、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人员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不含税。财政资金可用于设备费(含软件和网络设备)、测试化验加工费、材料费,不含税。
(四)支持数量为1个。欢迎咨询深科信。
2024年度广东省第二批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
基金项目验收
申报时间:2024-10-15 / 2024-11-14
验收项目范围:
(一)截至2024年8月14日项目合同到期未验收的省基金项目。
(二)任务书规定的任务、指标及经费投入等提前完成的项目,可在到期前一年内提出验收申请[2025年11月14日(含)之后到期的项目不予验收]。欢迎咨询深科信。
2024年度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
征集
申报时间:2024-10-12 / 2024-11-28
总体要求:
围绕制造业企业、产业链供应链、产业园区、地方政府等方面,“点线面”征集一批应用成效显著、示范效应良好的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梳理总结典型路径模式,复制推广优秀经验做法,为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指引和参考。欢迎咨询深科信。
深圳市(25个)
2024年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
申报时间:2024-09-25 / 2024-10-25
申报资格:
(一)申报企业需为有效期内的深圳市创新型中小企业。
(二)2021年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复核未通过企业可直接参加本次申报。
(三)2021年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加本次复核。
(四)申报企业应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欢迎咨询深科信。
(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
(六)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2025年深圳市工业投资项目扶持计划
申报时间:2024-10-15 / 2024-10-31
资助标准:
1.重大工业投资项目。事中或事后方式。按不超过项目实施单位为实施资助项目实际发生的、符合支持费用范围的资本性总费用20%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的资助。欢迎咨询深科信。
项目实施单位自行选择以下任一资助方式:
方式一为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两次申请资助。其中,首次申报时,资助项目已实际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费用应不低于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总投资费用的30%,投资费用的资助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且不早于《工业项目名录》中登记的资助项目投资建设起始日;续报申请须在首次申报后的3年内提出,且资助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投资费用的资助期从首次申报当年度至项目申报日止,且不晚于《工业项目名录》中登记的项目投资建设终止日。资助资金采取分次拨付方式操作,每次拨付金额根据当次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费用占固定资产计划总投资费用的比例确定,固定资产实际投资费用金额根据专项审计结果确定。
方式二为资助项目全部实施完毕后一次性申请资助。投资费用的资助期为2019年1月1日起,且不早于《工业项目名录》中登记的资助项目投资建设起始日,至项目申报日止,且不晚于《工业项目名录》中登记的项目投资建设终止日。欢迎咨询深科信。
实际资助的额度,受专项资金年度预算总额控制,将根据财政资金年度预算安排以及符合资助条件的项目数量而定。
2.上市公司本地工业投资项目。事后方式。按不超过项目实施单位为实施资助项目实际发生的、符合支持费用范围的资本性总费用20%的比例给予支持,且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总投资费用资助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实际资助的额度,受专项资金年度预算总额控制,将根据财政资金年度预算安排以及符合资助条件的项目数量而定。
2024年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企业认定(第
一批)
申报时间:2024-10-10 / 2024-11-10
申报条件:
(一)主要生产经营地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内的法人企业;总部设立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内的集团公司可联合市外的控股子公司共同申报;
(二)主要从事《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指导目录》中的一种或多种业务、产品或服务,并满足相应要求;
(三)在申报、认定时及结果公示期内均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欢迎咨询深科信。
(四)申报前三个年度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2025年度深圳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
贴保项目
申报时间:2024-09-23 / 2024-10-25
资助标准:
(一)支持强度:有数量和强度限制,受市科技研发资金总额控制,具体如下:欢迎咨询深科信。
1.贷款利息按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的50%予以资助,其中,对于首次获得贷款(指在企业整个生命周期内获得的首笔贷款,以企业的征信报告为准)的申请企业,按照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的70%予以资助;
2.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费用按照实际支付保费50%予以资助,单个申请企业每年获得本项资助不超过50万元;
3.担保费用按照实际支付担保费用的50%予以资助,单个申请企业每年获得本项资助不超过30万元;
4.单个申请企业本年度获得贴息贴保资助不超过100万元,累计获得贴息贴保资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二)支持方式:事后资助。欢迎咨询深科信。
2024年深圳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办理
申报时间:2024-06-01 / 2024-12-31
优惠政策: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是兑现各级各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免征增值税: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许可、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转让方或开发方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欢迎咨询深科信。
(二)减免所得税: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年度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应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登记,作为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留存备查资料;
(四)政策服务: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提取,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资助。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可用于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的研发投入绩效评价等。欢迎咨询深科信。
围绕制造业企业、产业链供应链、产业园区、地方政府等方面,“点线面”征集一批应用成效显著、示范效应良好的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梳理总结典型路径模式,复制推广优秀经验做法,为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指引和参考。
罗湖区(14个)
2024年罗湖区菁英人才-深港合作博士后工作站
及博士后科研支持
申报时间:2024-10-08 / 2024-12-31
资助标准:
(一)对经主管部门认定的、在罗湖区实际经营的企事业单位,与香港高校、科研机构共建的博士后工作站,给予最高50万元建设经费支持。欢迎咨询深科信。
(二)积极吸引香港青年博士后科技人才到罗湖区工作,按以下两种情形给予科研补贴:
1.备案后由香港高校招收并派驻到罗湖区工作的博士后,按每人每月15000元给予科研学术补贴,补贴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2.对香港籍博士后出站后到罗湖区工作,并与在罗湖区实际经营的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市级科研经费资助的50%给予配套支持,最高15万元。
2024年罗湖区菁英人才-科技创新团队引进
支持
申报时间:2024-10-08 / 2024-12-31
资助标准:
(一)在罗湖实际经营的申请单位,其引进的创新团队2023年1月1日以后经上级人才政策体系认定、且团队带头人全职在罗湖工作的,可获得2个“菁英人才”推荐名额。
1.国家级人才政策体系认定的创新团队,团队带头人可获得80万元奖励,并可额外推荐1名其他团队成员获得80万元奖励。
2.省级(含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才政策体系认定的创新团队,团队带头人可获得80万元奖励,并可额外推荐1名其他团队成员获得50万元奖励。欢迎咨询深科信。
3.市级(上一年度GDP全国前50城市,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除外)人才政策体系认定的创新团队,团队带头人可获得80万元奖励,并可额外推荐1名其他团队成员获得20万元奖励。
(二)被推荐人选享受20-80万元的人才奖励。同时,被推荐人可配发“罗湖优才卡”,享受相应人才综合服务。
1.获得奖励80万元的,可配发“尊享卡”。
2.获得奖励50万元的,可配发“优享卡”。
3.获得奖励20万元的,可配发“悦享卡”。
2024年罗湖区菁英人才-深港人才科研合
作项目
申报时间:2024-10-08 / 2024-12-31
资助标准:
积极鼓励区内各领域科研工作者与香港科研机构共同承接重点领域的科研攻关项目,对承接市级及以上重大科技项目的团队,按照上级资助金额的50%给予最高300万元的经费支持。欢迎咨询深科信。
2024年罗湖区菁英人才-港澳创新创业团队
孵化支持
申报时间:2024-10-08 / 2024-12-31
资助标准:
获得香港特区政府、澳门特区政府或深圳市政府相关部门扶持的港澳创新创业团队项目,2022年1月1日起创办的企业在罗湖区实际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获10万元人民币创业扶持以及连续3年(每年最高15万人民币)的办公场地全额租金扶持,同时可推荐2名港澳籍核心成员分别配发“悦享卡”“畅享卡”。欢迎咨询深科信。
2024年罗湖区文化艺术领军人才奖励项目
申报时间:2024-10-08 / 2024-12-31
资助标准:
(一)对在罗湖工作且在文化艺术领域作出突出贡献,文化艺术造诣卓越、行业贡献突出、引领作用明显,行业影响力较大的文化艺术领军人才,给予人才奖励支持,例如,近3年内,以罗湖名义报送或代表罗湖参赛,获得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特别奖等同等次奖项的作品主创或第一完成人,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力的,奖励100万元;优秀作品奖等同等次奖项的作品主创或第一完成人,获得同行广泛认可的,奖励50万元。欢迎咨询深科信。
(二)对在罗湖工作且在文化艺术领域作出重要贡献,文化艺术水平高、善于钻研创新、职业素养优良,获得同行广泛认可的文化艺术领军人才,给予人才奖励支持,例如,近3年内,以罗湖名义报送或代表罗湖参赛,获得群星奖、文华奖、中国戏剧奖、大众电影百花奖、电影金鸡奖、音乐金钟奖、全国美术展览奖、曲艺牡丹奖、书法兰亭奖、杂技金菊奖、摄影金像奖、民间文艺山花奖、电视金鹰奖、舞蹈荷花奖等中宣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文联主办的国家级文化艺术类赛事的个人最高奖项或同等级别奖项的作品主创或第一完成人,最高奖励80万元。
福田区(37个)
2024年福田区支持区域产业协同发展-厂房
租赁支持
申报时间:2024-09-04 / 2024-10-31
项目说明:
在对口帮扶地区租赁自用厂房开展研发或生产制造的,可同等享受福田区工业厂房租金支持,给予年度实际租金金额的50%,每年最高100万元的租金支持。获得厂房租赁支持期间不得转租。欢迎咨询深科信。
2024年福田区支持区域产业协同发展-落户
奖励
申报时间:2024-09-04 / 2024-10-31
项目说明:
在福田区设立总部或者研发中心,在对口帮扶地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生产制造的,根据项目投资总额,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落户奖励支持。欢迎咨询深科信。
2024年福田区招商引资-实际利用外资项目
配套支持
申报时间:2023-09-13/ 2024-12-31
资助标准:
按比例给予最高1000万元配套支持。欢迎咨询深科信。
2023年福田区展会支持
申报时间:2023-02-06/ 2024-12-31
资助标准:
2023年福田区展会支持对商协会在本区主办、承办的国际性或全国性专业展会、博览会,按不超过活动审计核准金额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欢迎咨询深科信。
2023年福田区公共服务平台支持
申报时间:2023-02-06/ 2024-12-31
资助标准:
经备案,对商协会主导建设的工程实验室、工具性检测、公共信息系统、行业数字化建设、行业数据监测等重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按不超过项目审计核准金额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建设支持。欢迎咨询深科信。
南山区(5个)
2024年南山区促进金融业发展-支持供应链
金融项目
申报时间:2024-10-16 / 2024-10-29
政策内容: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或商业保理业务获得融资的,最高按实际支付融资费用的70%给予资助,每家企业每年每类资助最高100万元,资助期限不超过3年。
本项目补贴的利息按照不含税金额核算,需核减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税额。欢迎咨询深科信。
本项目实行总额控制,若补贴资金需求超出预算计划,则对项目拟补贴资金安排计划统一按比例调整。对于满足资助条件但资助金额不满1000元的不予资助。
2024年南山区新引进落户人才生活补贴项目
申报时间:2024-09-18 / 2024-11-15
资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人才给予一次性3万元的生活补贴。本项资助属于核准类,采取无偿资助方式。欢迎咨询深科信。
2024年南山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实训基地-
实训人才落户生活补贴项目
申报时间:2024-08-21/ 2024-11-15
资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实训人才,按照其学历层次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本科生2万元、硕士研究生3万元、博士研究生10万元。此补贴获得者不得同时享受市区级新引进人才落户同类补贴政策。欢迎咨询深科信。
2024年南山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实训基地-
实习补贴项目
申报时间:2024-08-20/ 2024-11-15
资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实训基地给予实习补贴资助,资助标准为:大专生每人每月100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2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5000元。若实训基地当月实际发放实习补贴低于资助标准,则以实际发放金额予以资助。每名学生只能享受一次补贴,最长资助期限为12个月。欢迎咨询深科信。
2024年南山区行业协会扶持项目备案
申报时间:2024-01-04/ 2024-12-31
备案对象:
注册地、实际主体经营地或项目实施地在南山辖区,且对南山的产业聚集、产业研究、专业交流活动等方面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产业行业协会、学会、联合会、促进会等社会组织(以下统称“行业协会”)。欢迎咨询深科信。
宝安区(28个)
2024年宝安区企业设立院士(专家)站奖励
项目(第二批)申报
申报时间:2024-10-17 / 2024-10-30
支持内容:
对上年度获批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的企业,给予100万元的奖励;经市评估优秀的,再给予100万元的奖励。欢迎咨询深科信。
2024年度宝安区卓越工程师伯乐奖
申报时间:2024-10-16 / 2024-10-31
项目说明:
企业按照申报条件自主申报,由专家进行评审后,择优选取综合评分排名前三名的企业给予奖励。第一名奖励50万元、第二名奖励30万元、第三名奖励20万元。欢迎咨询深科信。
2024年宝安区卓越工程师计划-区级技能大
师工作室、技师站、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资
助
申报时间:2024-01-01/ 2024-12-31
资助标准:
对于评审符合要求的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以下简称“载体”)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资助。欢迎咨询深科信。
2024年宝安区凤凰英才计划-宝安区企业高
级经营管理人才培训补贴
申报时间:2024-01-01/ 2024-12-31
资助标准:
差额补贴,国内培训每人最高补贴2万元,国外培训每人最高补贴3万元。欢迎咨询深科信。
2024年宝安区卓越工程师计划-宝安区首席
工程师工作室日常运营经费资助
申报时间:2024-01-01/ 2024-12-31
资助标准:
首席工程师工作室启动经费按照设立企业投入资金的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龙岗区(15个)
2024年度龙岗区医疗卫生技术攻关扶持项目
申报时间:2024-09-29 / 2024-10-31
支持内容:
经核准符合条件的,给予每项最高50万元扶持。欢迎咨询深科信。
2024年度龙岗区创新药物、医疗器械开发
扶持项目
申报时间:2024-09-29 / 2024-10-31
申请条件:
1.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上一年度新取得化学药(第1-2类)、生物制品(预防用生物制品和治疗用生物制品第1-2类)、中药和天然药物(第1-2类)药物临床试验批件或完成上述品类药物I、II、III期临床试验或新获得上述品类药品注册证书的研发单位或上一年度新取得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注册人。欢迎咨询深科信。
3.申请扶持的药物临床试验批件、药品注册证书、医疗器械注册证须为上一年度首次获得;申请完成药物I、II、III期临床试验的,相关临床试验需为上一年度完成。
2024年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工业企业
智能制造转型计划
申报时间:2024-01-01/ 2024-12-31
资助标准:
对经评审认定的的工业企业,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最终核定的现金券配额,向工业企业发放相应比例的等值云服务现金券。单个企业逐年申报,最多受资助3年(受资助时限同时受项目终止时限约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总现金券配额的最高70%逐年发放,每年发放不高于200万元的云服务现金券,核定云服务现金券配额的其余部分由申报主体当年出资补齐。欢迎咨询深科信。
2024年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扶持
中小企业上云计划
申报时间:2024-01-01/ 2024-12-31
资助标准:
对经审核认定的的申报主体,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不高于最终核定云服务现金券配额的70%发放为期一年等值云服务现金券,核定云服务现金券配额的其余部分由申报主体当年出资补齐。其中:
产值1亿元以下,且全部或部分生产环节在龙岗区内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其他(非工业类)规模以上企业,每年发放不高于50万元的云服务现金券;欢迎咨询深科信。
规模以下企业,每年发放不高于10万元的云服务现金券。
2024年龙岗区体育产业发展-重点体育企业
落户资助奖励
申报时间:2024-06-28/ 2024-12-31
资助标准:
符合条件的区外体育产业类上市企业、总部企业、获上级有关认定企业和重点领域优质企业将全部或部分经营业务移入龙岗区的,给予最高 500 万元前期奖励,并按每年最高500万元的标准连续三年给予经营奖励。欢迎咨询深科信。
1、对体育产业类 IPO 上市企业或总部企业,将全部经营业务移入龙岗区且成功纳统“规上”文体娱乐业的,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前期奖励(分三年支付,支付比例为5:3:2)。迁入龙岗后,按照该企业上一年度在区内营业收入的2%,每年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的标准给予连续三年经营奖励。
对体育产业类 IPO 上市企业或总部企业,将部分经营业务移入龙岗区且成功纳统“规上”文体娱乐业的,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前期奖励(分三年支付,支付比例为5:3:2)。迁入龙岗后,按照该企业上一年度在区内营业收入的2%,每年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的标准给予连续三年经营奖励。
2、对体育产业类获国家级、省级、市级有关认定的企业,将全部经营业务移入龙岗区且成功纳统“规上”文体娱乐业的,分别给予不超过 300 万元、200 万元、100 万元的前期奖励(分三年支付,支付比例为 5:3:2)。迁入龙岗后,按照该企业上一年度在区内营业收入的 2%,每年最高不超过300 万元、200万元、100 万元的标准给予连续三年经营奖励。欢迎咨询深科信。
对体育产业类获国家级、省级、市级有关认定的企业,将部分经营业务移入龙岗区且成功纳统“规上”文体娱乐业的,分别给予不超过 100 万元、80 万元、50 万元的前期奖励(分三年支付,支付比例为 5:3:2)。迁入龙岗后,按照该企业上一年度在区内营业收入的 2%,每年最高不超过100 万元、80万元、50万元的标准给予连续三年经营奖励。
3、对经评审认定的符合我区发展定位、重点领域的优质企业,将经营业务移入龙岗区且成功纳统“规上”文体娱乐业的,给予不超过 100 万元的前期奖励(分三年支付,支付比例为5:3:2)。迁入龙岗后,按照该企业上一年度在区内营业收入的2%,每年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的标准给予连续三年经营奖励。欢迎咨询深科信。
体育企业落户资助奖励采用事后一轮评审的方式。
龙华区(30个)
2024年龙华区推动上市企业三年倍增计划-
挂牌及上市资助类
申报时间:2024-09-09 / 2024-12-31
资助标准:
(一)境内上市资助。对在境内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给予最高600万元资助。对完成股份改制、上市辅导并获得有关管理机构的正式受理、成功上市三个阶段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资助。欢迎咨询深科信。
(二)境外上市资助。对直接在香港、纽约、伦敦、东京、新加坡、纳斯达克等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直接上市的企业,最高给予300万元资助;对通过红筹、协议控制等间接方式在上述境外证券交易所成功挂牌上市的企业,最高给予150万元资助。
(三)新三板挂牌资助。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在新三板基础层成功挂牌且满12个月以上的企业,给予50万元资助;对成功挂牌进入创新层满12个月以上的企业,给予100万元资助。对新三板挂牌企业成功转板在境内外上市的,补齐资助差额。
(四)对在境内外多个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不重复资助,境外上市企业回到境内上市的按境内上市资助标准补足差额。
2024年龙华区数字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支持数字文化装备制造创新
申报时间:2024-08-01 / 2024-12-31
资助标准:
“支持数字文化技术和装备创新”第二款“支持数字文化装备制造创新”:鼓励企业应用物联网、车联网、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AR、VR、5G+4K/8K 超高清等技术,研发制造 VR 设备、可穿戴设备、内容采集制作与传输设备、智能终端、超高清显示等新型数字文化装备产品,创新成果实现产业化,对上年度纳统营业收入总额达到 2000 万元以上的,按项目实际研发投入的 50%给予一次性资助,最高 100 万元。欢迎咨询深科信。
2024年龙华区数字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申报时间:2024-08-01 / 2024-12-31
资助标准:
支持文化产业园区、行业协会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平台须具有明确的公共服务功能定位,公共服务内容要与文化产业密切相关,对产业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按项目实际总投资额 的 50%给予一次性资助,最高 100 万元。欢迎咨询深科信。
2024年龙华区第二批科技金融资助-科技金
融(贴息、贴保)扶持
申报时间:2024-09-01/ 2024-10-31
资助标准:
对纳入备案、获得贷款且按时还款的单位,以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为上限,给予贷款利息的50%、不超过100万元的贴息资助;给予投融资服务费50%、不超过100万元的贴保资助。欢迎咨询深科信。
2024年龙华区十大行动计划项目
申报时间:2024-01-01/ 2024-12-31
资助标准:
(一)对“诺奖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基础研究机构”“制造业创新中心”,经论证对龙华区产业发展有积极促进作用的,给予如下扶持:欢迎咨询深科信。
1.深圳市级资助金额2亿元以下(不含)的给予深圳市级资助金额50%、不超过5000万元的配套资助;深圳市级资助金额2亿元以上的给予深圳市级资助金额30%、不超过1.5亿元的配套资助。
2.给予一次性场地装修费50%的资助及最长5年的实际租用办公用房全额房租资助,累计不超过1500万元。
(二)对“海外创新中心”,给予深圳市级资助金额50%、不超过500万元的配套资助。
坪山区(1个)
2024年坪山区“聚龙工匠人才”薪酬激励
申报
申报时间:2024-03-28 / 2024-10-31
资助标准:
每人每年1万元。“聚龙工匠人才”薪酬激励为税前资助。申请单位每年度累计享受薪酬激励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欢迎咨询深科信。
光明区(26个)
2024年度光明区“首席工程师工作室”申报
和评选
申报时间:2024-10-11 / 2024-11-14
资助标准:
引导鼓励科研机构、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建立工程师培养与梯队建设管理制度,鼓励创建“首席工程师工作室”,进一步发挥首席工程师在本领域的示范引领、传帮带作用,经认定给予50万元补贴。欢迎咨询深科信。
2024年光明区支持建筑科技高质量发展-支
持绿色低碳城市建设项目
申报时间:2024-09-23 / 2024-10-25
资助标准:
(一)支持对象:从事房屋建筑、土木工程、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活动的建筑业企业,以及从事勘察设计、咨询、监理、劳务管理、检验检测、物业管理、部品部件及材料生产、建筑科技创新等活动的上下游企业。欢迎咨询深科信。
(二)支持方式:事后资助,受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总量控制。
(三)支持项目类别:核准类。
(四)支持标准:对认定为深圳市绿色建筑产业基地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认定为深圳市近零碳排放企业试点、获得绿色产业企业或绿色企业称号的给予50万元奖励。物业管理企业其位于区内的物业项目认定为深圳市二星级和三星级绿色物业管理项目的,分别给予20万元和50万元奖励。
2024年光明区创新药和仿制药研发资助项目
申报时间:2024-08-21/ 2024-12-31
资助标准:
支持企业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推动一批创新成果产业化。对1、2类创新药与改良型新药,取得临床批件的,予以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奖励;完成I、II、III期临床试验的,分别予以最高不超过200万元、500万元、800万元奖励。对第3—4类仿制药,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予以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对于委托辖区内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作为牵头单位开展临床试验的,或委托辖区内CRO/CDMO开展药物研发的,奖励额度额外增加10%。单个企业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欢迎咨询深科信。
2024年光明区生物医药企业用房租金资助
项目
申报时间:2024-09-01 / 2024-11-30
资助标准:
对优质企业入驻产业空间予以保障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机构、平台、项目入驻经区产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产业用房,予以最高20元/平方米/月的租金补贴(对入驻“工业上楼”园区的补贴政策另行制定),单个企业年度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生物医药孵化器和创新中心入驻经区产业主管部门备案的产业用房,每年最高补贴提高至300万元;对重点引进的大型跨国医药企业、中国医药龙头企业、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等企业及项目入驻,每年最高补贴提高至500万元。转分租不再予以补贴。欢迎咨询深科信。
2024年光明区产业峰会、重大论坛等活动
资助项目
申报时间:2024-08-21 / 2024-12-31
资助标准:
打造全球知名峰会品牌,加强生物医药领域全球人才、技术、项目等交流与合作。对举办经区政府备案的专业性产业峰会、重大论坛等活动的机构,按实际发生额的5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欢迎咨询深科信。
前海区(2个)
2024年前海合作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扶持
专项申报
申报时间:2024-09-29 / 2024-10-27
资助内容:
二、强化人工智能关键要素供给。欢迎咨询深科信。
(五)提高算力供给能力。鼓励开展“一云多芯、以网强算、算网融合”技术创新,推动云、数、智、边、端等数字技术融合发展,实现算力资源的智能调度和高效供给。推进前海国际数据专用通道和国家(深圳·前海)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建设和应用,打造开放便捷安全的互联网环境。支持前海合作区企业建设智能算力中心和智能算力调度平台,经前海管理局同意支持建设,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按照上一年度实际投资额的5%予以资助,每个平台累计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2023年度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科技创
新产业扶持专项
申报时间:2024-09-23 / 2024-10-25
资助内容:
第十条 支持前海合作区机构与港澳高校、研发中心等创新主体联合组建实验室、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联合体(财务独立核算),面积达200平方米且对科研设备累计投入200万元以上的,按照上一年度实验室研发投入的20%,予以每年最高500万元支持。欢迎咨询深科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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