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办理流程
第一步:查询失业人员身份信息
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申请查询的,到企业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查询申请,具体流程为:
1.企业提供需查询的招用人员清单(加盖单位公章,含电子版清单)、招用人员身份证件电子扫描件,清单信息应包括人员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样式参见附件1)。
2.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接到企业提交的查询申请后,在7个工作日内查询完毕,并向企业出具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身份信息查询结果(含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失业时间,样式参见附件2)。
脱贫人口信息查询流程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要求为准。
第二步:提交出具就业认定证明申请
(一)企业向企业注册地的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申请。需提交资料包括:
1.《企业招用重点群体清单》(含电子版清单,样式参见附件3);
2.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出具的脱贫人口身份信息电子查询结果;
3.企业与招用人员签订的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电子扫描件。
(二)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接到企业提交的材料后,通过信息共享、数据比对等方式,对招用人员是否属于脱贫人口或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范围,企业是否与招用人员签订了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为招用人员缴纳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等情况进行重点核实。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核实完毕,并将符合条件企业的相关材料,报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5个工作日内核发《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样式参见附件4)送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反馈企业。
(三)招用人员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及时办理变更申请(即企业招用的脱贫人口、失业人员须当前仍在岗)。
第三步:提交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申请
企业根据申请认定结果向税务机关申报享受政策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优化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执行流程的通告〉》(2024年第5号)规定留存相关资料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