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亿元补贴在等你!部委、广东省、深圳市及9区申报中项目汇总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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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26

  深科信今天为企业整理了当前可申报项目的汇总,共计245个项目,最高补贴1.5亿元!企业赶紧点赞、分享吧,欢迎咨询深科信,了解更多项目资讯~

  部委 7个

  01

  2024年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

  申报时间:2024-10-28 / 2024-11-25

  资助内容:

  申报装备需满足《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4年版)》(以下简称《目录》)要求。整机装备原则上按照台(套)数方式支持;核心系统、关键零部件,重大技术装备关键配套及基础件原则上按照批次数方式支持。其中高端工业母机、电子专用装备、新型农业机械装备、精密仪器仪表等单台(套)装备价值不高的整机装备可按批次数方式支持;航空发动机、船舶发动机等单件价值较高的核心系统、关键零部件等可按台(套)数方式支持。欢迎咨询深科信。


  02

  2024年度中小企业“揭榜”

  申报时间:2024-11-14/ 2024-12-15

  资助内容:

  中小企业的“揭榜”申请将汇总推送至“发榜”大企业,“发榜”大企业就每项需求选择1-3家“揭榜”中小企业,由大企业与“揭榜”中小企业自主确立合作关系。项目完成后由大企业自主安排验收,确定“揭榜”企业是否进入供应商目录或继续深化合作关系,协同推进技术攻关和创新。欢迎咨询深科信。


  03

  深圳市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

  申报时间:2024-09-05 / 2024-12-31

  资助内容:

  按照《若干措施》要求,支持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汽车报废更新、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家装等产品改造换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农业机械报废更新等8个领域工作。欢迎咨询深科信。


  04

  2024年制造业中长期贷款项目和技术改造再贷款项目

  申报时间:2024-05-06 / 2024-12-31

  申报要求:

  企业(项目单位)应与意向银行初步对接后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系统申报,按照项目建设地点提交对应区发展改革部门。其中,对于已审核通过且属于再贷款支持领域的制造业中长期贷款项目,将纳入再贷款备选项目清单进行二次推送,企业(项目单位)不需另行申报再贷款项目,重点支持工商业节能降碳、工业智能化数字化转型、老旧农机具淘汰更新、交通运输、现代物流等五个领域的再贷款备选项目,具体可咨询各区发展改革部门。欢迎咨询深科信。


  05

  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原创探索计划项目

  申报时间:2024-10-28 / 2024-11-25

  资助内容:

  原创项目采用灵活的资助期限和资助强度。欢迎咨询深科信。

  专家推荐类原创项目资助期限一般为1-3年,资助强度一般不超过100万元/年。申请人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实事求是地选择资助期限和提出资金需求。

  指南引导类原创项目资助期限和资助强度由项目指南确定。


  广东省5个

  01

  2025年度广东省粤澳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

  申报时间:2024-10-23 / 2024-12-06

  资助内容:

  1.粤澳联合资助项目:广东省级财政资助广东创新主体,每项100 万元,为一次性事前资助。

  2.粤澳(地市联动)联合资助项目:广东省级财政和地市财政 联合资助广东创新主体。其中,广东省级财政资助 20 万元(项目 申报书中列为“财政科技资金-省级”),为一次性事前资助;地 市财政配套资助 80 万元(项目申报书中列为“财政科技资金-地 方”)。项目按照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欢迎咨询深科信。


  02

  2024年度广东省标准创新型企业(初级)

  申报时间:2024-02-04 / 2024-12-31

  申报规则:

  (一)企业按住所地原则自愿登录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创新型企业信息平台,通过“企业申报入口”进行注册,登录后按要求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并上传营业执照,按住所地准确填写对应的行政区域,根据《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确认企业规模,根据GB/T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选择所属行业细类。

  (二)企业登录信息平台,选择申报标准创新型企业级别,标准创新型企业的评估依据可在信息平台上进行查询。企业根据各项指标符合情况按要求填报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须同时按要求上传承诺书,确认后提交。欢迎咨询深科信。

  (三)集团及其下级所属单位是独立法人的,均可申报标准创新型企业。集团企业申报时可提供下属子公司企业相关工作成果作为佐证材料,下属子公司不可使用集团或同级子公司的工作成果材料进行申报,且集团企业和下属子公司提供的工作成果仅可使用一次。


  03

  2024年广东省钢铁行业能效(水效)领跑者企业遴选

  申报时间:2024-11-07 / 2024-12-05

  遴选范围:

  (一)能效领跑者企业

  依据《GB 21256-2013 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42-2013 焦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2050-2015 电弧炉冶炼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等国家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和《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等要求,遴选范围包括钢铁行业中的烧结、球团、高炉、转炉、电弧炉冶炼等工序能耗指标。

  (二)水效领跑者企业

  依据《节水型企业 钢铁行业》(GB/T 26924-2011)、广东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 第2部分:工业》(DB44/T 1461.2-2021)等要求,遴选范围包括钢铁行业中的企业水重复利用率、单位产品取水量等水耗指标。欢迎咨询深科信。


  04

  2024年广东省外籍和港澳台高层次人才认定

  申报时间:2024-01-01 / 2024-12-31

  认定标准

  申请人需在我省工作,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欢迎咨询深科信。

  (一)知名奖项获得者或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

  1.诺贝尔奖、菲尔兹奖、沃尔夫奖、克拉福德奖、笛卡尔奖、图灵奖、普利茨克建筑奖、科普利奖、阿贝尔奖、拉斯克奖、京都奖、邵逸夫奖等国际知名奖项获得者或提名者;

  2.主要发达国家科学进步奖、科技创新奖等国家级奖项获得者;

  3.国际著名建筑奖、著名文学奖、著名电影、电视、戏剧奖、著名音乐奖、著名广告奖中最高级别个人奖项及国际一类艺术比赛大奖获奖者,国际著名工业设计iF奖的金奖、红点奖的至尊奖;欢迎咨询深科信。

  4.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中国政府“友谊奖”、“国际科技合作奖”等国家级对外表彰奖项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5.中组部“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重点人才工程)”、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社部“回国(来华)定居工作专家项目”、“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计划”、“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计划”、“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国侨办“重点华侨华人创业团队”、华侨华人专业人士“杰出创业奖”、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引进杰出技术人才计划”、国家外专局“首席外国专家项目”、“高端外国专家项目”、“青年外国专家项目”、“引进海外高层次文教专家重点支持项目”、“海外名师引进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欢迎咨询深科信。

  6.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引进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广东友谊奖获得者;

  7.其他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国家级和全省性人才计划的入选者。

  (二)外籍知名专家、学者。

  1.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外籍院士、外国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

  2.“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 (973计划)首席科学家等;欢迎咨询深科信。

  3.英国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s(Quacquarelli symonds)、英国《泰晤士报》(The Times)、《美国新闻和世界报导》(US News)等权威性高校排名榜单发布的年度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高校的现职正、副教授,及以上榜单发布的世界大学排名第201名至第500的名高校的现职正教授,以上榜单发布的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高校的校长、副校长;

  4.美国科技信息所(ISI)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ESI)、英国《自然》杂志(Nature)等权威性科研机构排名榜单近三年发布的前200名科研机构、科学技术组织的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专业资格以上人才;欢迎咨询深科信。

  5.担任主要发达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或首席科学家,主持过国际大型科研或工程项目,具有丰富的科研、工程技术经验的专家、学者、技术人才;

  6.在国际学术技术界享有较高声望,某一科学技术领域的开拓人、奠基人或对某一科学技术领域的发展有过重大贡献的知名专家、在《自然》(Nature)或《科学》(Science)杂志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者;欢迎咨询深科信。

  7.在著名国际组织(国际原子能机构、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复兴开发银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世界贸易组织、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等)或知名学术协会(国际电气工程师学会、美国数学学会、欧洲核子研究组织等)中担任重要职务(理事长、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的人才;

  8.国际著名金融机构首席执行官或首席专家、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国际著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国际著名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国际著名医疗机构首席专家、国际著名学术组织主席或副主席,担任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标样委员会委员;欢迎咨询深科信。

  9.国家和省相关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10.在本省教育、科研、新闻、出版、体育、文化、卫生等单位聘任为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职务),或担任主要领导职务、享受同等待遇的专家、学者。

  (三)企业创新创业类外籍高层次人才。

  1.在美国《财富》、《福布斯》杂志近三年公布的世界500强企业总部的科研技术骨干和总监以上中高级管理人才;欢迎咨询深科信。

  2.在广东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总部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大型骨干企业、上市企业、规模或限额以上企业,及上述企业的研发中心、投资性公司,国家级众创空间企业等企业的科研技术骨干和副总经理以上高级管理人才;

  3.经国家和本省认定的重点实验室(科技部门认定)、企业工程研究中心(发展改革部门认定)、企业科研机构(科技部门认定)、工程实验室(发展改革部门认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部门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经信部门认定)、新型科研机构(科技部门认定)及为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服务的科技服务机构(科技部门认定)的科研技术骨干和高级管理人才;

  4.在广东省内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产业领域直接投资,单个企业实际缴付注册资本金在100万美元以上,连续3年投资情况稳定,由该企业推荐的科研技术骨干和高级管理人才(每家企业不超过3名);

  5.在广东省内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机构200万美元以上投资的创业企业主要创始人(每家企业不超过2名);

  6.拥有重大技术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在我省创办企业的人员(注册资金一般不低于20万美元,个人股份不低于30%且为第一大股东);欢迎咨询深科信。

  7.掌握特殊专长和高超技能,应聘在我省企业的高技能人才。

  (四)其他具有特殊专长并为广东紧缺急需的人才,由地级以上市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推荐的高层次人才。欢迎咨询深科信。

  申报装备需满足《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4年版)》(以下简称《目录》)要求。整机装备原则上按照台(套)数方式支持;核心系统、关键零部件,重大技术装备关键配套及基础件原则上按照批次数方式支持。其中高端工业母机、电子专用装备、新型农业机械装备、精密仪器仪表等单台(套)装备价值不高的整机装备可按批次数方式支持;航空发动机、船舶发动机等单件价值较高的核心系统、关键零部件等可按台(套)数方式支持。


  05

  2024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储备

  申报时间:2024-01-01 / 2024-12-31

  支持标准:

  对符合省级以上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要求的装备产品,且已实现销售后对研制企业实行事后奖补,原则上按单台(套)装备产品售价(总成或核心部件按首批次产品销售额)的30%给予奖励,支持额度不低于100万元。具体奖补标准按照粤工信规字〔2021〕3号文第九条规定执行。欢迎咨询深科信。


  深圳市52个

  01

  2025年深圳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扶持计划-重大技术改造项目

  申报时间:2024-10-28 / 2024-11-30

  资助内容:

  按照不超过项目审定总投资建设费用的1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资助上限为1亿元。欢迎咨询深科信。


  02

  2024年深圳市行业质量提升扶持项目

  申报时间:2024-11-19 / 2024-12-19

  资助内容:

  分段资助。每个项目予以300万元资助,其中,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30万元启动期资助;项目验收后,予以270万元后续资助。本年度资助不超过2个项目,同一单位(联合体)申报不超过1个项目。欢迎咨询深科信。


  03

  2024年深圳市“脑科学与脑机工程”科技重大专项

  申报时间:2024-11-11 / 2024-11-27

  资助内容:

  科技重大专项单个项目资助强度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受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专项发布课题有数量限制,一般只设少量资助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课题、若干500万元(含)-1000万元(含)的课题、适量500万元以下的课题。欢迎咨询深科信。


  04

  2025年深圳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扶持计划-智能化改造项目

  申报时间:2024-10-28 / 2024-11-30

  资助内容:

  事后奖补。根据项目申报单位智能制造能力所达到的《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 39116-2020)评价等级,实行分档资助,评价等级达到三级、四级及以上的,分别按照项目审定总投资建设费用的15%、2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资助上限均为5000万元。欢迎咨询深科信。


  05

  2024年深圳市贸易型总部企业(第三批)认定

  申报时间:2024-10-25 / 2024-11-27

  支持领域:

  为打造全面扩大开放新格局,构筑对外开放新优势,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加快建设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消费中心,落实支持贸易型总部企业发展政策,开展认定工作。欢迎咨询深科信。

  贸易型总部企业,指境内外企业在深圳设立的,具有采购、分拨、销售、结算、物流等单一或综合贸易功能的总部机构。既包含传统贸易企业,也包含基于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从事撮合交易或提供配套服务的平台型贸易企业。


  罗湖区14个

  01

  2024年罗湖区菁英人才-深港人才科研合作项目

  申报时间:2024-10-08 / 2024-12-31

  资助内容:

  积极鼓励区内各领域科研工作者与香港科研机构共同承接重点领域的科研攻关项目,对承接市级及以上重大科技项目的团队,按照上级资助金额的50%给予最高300万元的经费支持。欢迎咨询深科信。


  02

  2024年罗湖区菁英人才-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补贴

  申报时间:2024-10-08 / 2024-12-31

  资助内容:

  对新认定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给予支持,运营一年后入驻港澳创业项目或初创企业(港澳青年为创始人或控股股东)占比超过50%的,按首年(运营第一年)场地租金的6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200万元。欢迎咨询深科信。


  03

  2024年罗湖区现代金融专业人才提升激励专项

  申报时间:2024-10-08 / 2024-12-31

  资助内容:

  鼓励金融从业人员积极考取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北美精算师(ASA)、中国精算师(FCAA)、注册金融科技管理师(CFTM)、特许全球金融科技师(CGFT)、中国银行业金融科技师(CFT)、深港澳金融科技师、黄金投资分析师等国内外执(职)业资格证书,对近3年取得上述执(职)业资格证书且在辖区金融系统全职工作满2年的,按每执(职)业资格证书给予1万元人才成长补贴,每人最高5万元。欢迎咨询深科信。


  04

  2024年罗湖区文化艺术领军人才奖励项目

  申报时间:2024-10-08 / 2024-12-31

  资助内容:

  (一)对在罗湖工作且在文化艺术领域作出突出贡献,文化艺术造诣卓越、行业贡献突出、引领作用明显,行业影响力较大的文化艺术领军人才,给予人才奖励支持,例如,近3年内,以罗湖名义报送或代表罗湖参赛,获得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特别奖等同等次奖项的作品主创或第一完成人,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力的,奖励100万元;优秀作品奖等同等次奖项的作品主创或第一完成人,获得同行广泛认可的,奖励50万元。欢迎咨询深科信。

  (二)对在罗湖工作且在文化艺术领域作出重要贡献,文化艺术水平高、善于钻研创新、职业素养优良,获得同行广泛认可的文化艺术领军人才,给予人才奖励支持,例如,近3年内,以罗湖名义报送或代表罗湖参赛,获得群星奖、文华奖、中国戏剧奖、大众电影百花奖、电影金鸡奖、音乐金钟奖、全国美术展览奖、曲艺牡丹奖、书法兰亭奖、杂技金菊奖、摄影金像奖、民间文艺山花奖、电视金鹰奖、舞蹈荷花奖等中宣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文联主办的国家级文化艺术类赛事的个人最高奖项或同等级别奖项的作品主创或第一完成人,最高奖励80万元。


  05

  2024年罗湖区留学人员创新创业补贴申请

  申报时间:2024-10-08 / 2024-12-31

  资助内容:

  1.对2023年1月1日后获得省、市级以上(具体包括:国家部委、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上年度GDP全国前50城市)创新创业大赛奖励或创业项目资助,在罗湖区实际持续经营1年(含)以上的留学人员企业,按其所获得的奖励或资助金额50%的标准,给予最高一次性100万元创新创业补贴资助。欢迎咨询深科信。

  2.对2023年1月1日后获得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预选赛奖励,在罗湖区实际持续经营1年(含)以上的罗湖区留学人员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至15万元的创新创业补贴资助。其中,一等奖15万元、二等奖12万元、三等奖8万元、优胜奖5万元。

  3.对2023年1月1日后在罗湖实际持续经营1年(含)以上的罗湖区留学人员企业,给予一次性3万元创业补贴资助。欢迎咨询深科信。


  福田区31个

  01

  2024年福田区招商引资-落户支持

  申报时间:2023-09-13 / 2024-12-31

  资助内容:

  对新落户世界500强企业总部,依规模和贡献等条件给予最高1亿元的落户支持。对新落户其他企业(机构),按条件给予落户支持,最高5000万元。欢迎咨询深科信。


  02

  2024年福田区招商引资-办公用房租赁支持备案

  申报时间:2023-09-13 / 2024-12-31

  资助内容:

  新落户企业(机构)在福田区租赁自用办公用房,按条件给予不超过3年的租金支持,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年,累计一般不超过3000万元,享受租赁支持期间不得转租或分租,否则须返还已拨付的产业资金。欢迎咨询深科信。


  03

  2025年度福田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申报时间:2024-11-08 / 2024-12-08

  资助方向:

  1.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反映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 梦,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革 命文化,促进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彰显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城市文明典范的项目;

  2.以人民为中心,符合群众对优秀文化的精神需求,体现文 化时代性、人民性、创新性、多元性,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 参与度高的项目;欢迎咨询深科信。

  3.具有较高的审美价值、艺术品位, 内容高雅、方式创新, 融合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项目;

  4.能够充分展示深圳在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及粤港澳大湾 区建设中的核心引擎功能,宣传和传播深圳社会、经济和文化发 展的国际化形象,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项目。


  04

  2024年福田区高端人才学术交流

  申报时间:2024-02-01 / 2024-12-31

  资助内容:

  1、成功推荐人才到深圳园区当选决策咨询委员(深圳园区战略咨询委员会委员),经核定后给予10000元/人奖励;

  2、成功推荐人才在深圳园区实质开展高端学术交流与讲学等,经认定后按以下标准予以事后奖励:推荐的人才达到Ⅰ类福田英才认定标准的,给予5000元/人奖励;推荐的人才达到II类福田英才认定标准的,给予3000元/人奖励;推荐的人才达到III类福田英才认定标准的,给予其他类型的推荐支持1000元/人。

  3、符合申请条件的高端人才在深圳园区实质开展高端学术交流与讲学等学术活动,经认定后可按以下标准予以事后奖励:达到Ⅰ类福田英才认定标准的人才,给予10000元/人奖励;达到II类福田英才认定标准的人才,给予5000元/人奖励;达到III类福田英才认定标准的人才,给予3000元/人奖励。欢迎咨询深科信。

  同一主办单位在同一自然年内累计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同一事项不可叠加享受奖励;同一高端人才在同一自然年内累计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同一事项不可叠加享受奖励。欢迎咨询深科信。


  05

  2024年福田区文化时尚优才-时尚行业

  申报时间:2024-02-01 / 2024-12-31

  资助内容:

  文化时尚优才支持。对近5年累计获得三次以上国内外电子竞技赛事冠军的俱乐部主力队员、获得世界级游戏动漫类最高奖项的主创人员,拥有两届以上国际知名时装秀场主会场参展经历品牌设计师、头部自媒体主理人,给予最高20万元的人才支持。欢迎咨询深科信。


  南山区7个

  01

  2024年度南山区促进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计划项目

  申报时间:2024-11-19 / 2024-12-02

  资助内容:

  (一)核心设备购买支持。

  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购买核心设备(实际交易价格20万元以上),按照购置额最高2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欢迎咨询深科信。

  (二) EDA/IP购买支持。

  支持集成电路企业购买IP(来源于IP提供商、EDA供应商或者代工厂IP模块)、EDA工具开展芯片研发,对上一年度购买IP、EDA设计工具的企业,按照支付费用最高6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分别给予购买IP、EDA设计工具补贴最高200万元。

  (三) 流片服务支持。

  对集成电路企业首次工程流片进行支持,按照上一年度首次工程流片费用(含掩模版制作、流片等)最高10%给予补贴,大于28nm(含)的工艺节点,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50万元, 7nm(不含)到28nm(不含)节点,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300万元,小于7nm(含)节点,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500万元;对使用多项目晶圆(MPW)流片进行研发的企业,按照上一年度MPW流片费用最高10%给予补贴,大于28nm(含)的工艺节点,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7nm(不含)到28nm(不含)节点,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200万元,小于7nm(含)以下节点,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300万元。

  (四)工程样片测试验证支持。

  对开展工程样片的功能、性能、可靠性、兼容性、失效分析等方面的测试验证及相关认证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按照实际发生费用最高30%给予资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资助100万元。欢迎咨询深科信。


  02

  2024年南山区科技创新分项资金-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支持计划

  申报时间:2024-11-19 / 2024-12-02

  资助内容:

  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其他机构,为辖区产业、企业、高校院所、政府、社会公众免费提供查询检索、评估评价、动态监测、分析咨询等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经区科技主管部门评审通过后,每家单位每年最高资助50万元。欢迎咨询深科信。


  03

  2024年南山区促进高端制造业发展专项-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等级认定

  申报时间:2024-11-21/ 2024-12-04

  资助内容:

  对 2023年度通过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达到国家标准GB/T 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五级(引领级)、四级(优化级)、三级(集成级)的规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50 万元、30 万元、15 万元一次性奖励,企业申报须取得相应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标准符合性证书,且在国家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http://c3mep.cn)查询有效,认定时间以证书时间为准。欢迎咨询深科信。


  04

  2024年南山区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人工智能算法扶持项目

  申报时间:2024-11-21/ 2024-12-04

  资助内容:

  对符合条件的互联网或软件企业,算法纳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境内深度合成服务算法备案清单》的,给予每个算法不超过100万,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欢迎咨询深科信。


  05

  2024年南山区促进高端制造业发展专项-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工业)

  申报时间:2024-11-21/ 2024-12-04

  资助内容:

  对上年度产值达到一定规模的工业企业,通过采购重点供应商的云服务或工业互联网服务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按照不超过经审计的实际投入金额的30%分档给予资助,每家企业每年资助额最高100万元。本条执行资金总量控制。欢迎咨询深科信。


  宝安区27个

  01

  2024年宝安区上半年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资助项目

  申报时间:2024-11-13 / 2024-11-26

  资助内容:

  1.1-6月技术改造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的,给予不超过投资额8%的资助。

  2.1-6月技术改造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给予不超过投资额10%的资助。

  3.1-6月技术改造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的,对1亿元以下部分给予不超过10%的资助,对投资额超出1亿元部分给予不超过5%的资助。

  4.依据上述(1)、(2)获得的资助上限为1000万元;依据(3)获得的资助上限为3000万元。

  5.技术改造投资额以区亲清政企服务平台或区有关部门核准数据为准。

  6.本项目资助不超过企业上一年度提质增效量。

  7.本项目资助实行总额控制原则,如总资助金额超出财政预算,则按比例对资助金额进行统一调整。欢迎咨询深科信。


  02

  2024年宝安区凤凰英才计划-博士后站(创新实践基地)建设配套资助

  申报时间:2024-01-01 / 2024-12-31

  资助内容:

  1.博士后工作站资助100万元;

  2.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资助50万元;

  3.获得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资助50万元后,升级为博士后工作站的单位,可追加资助50万元。欢迎咨询深科信。


  03

  2024年宝安区卓越工程师计划-校企共建实训基地资助

  申报时间:2024-01-01 / 2024-12-31

  资助内容:

  对于评审符合要求的校企共建实训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资助,按照其机构规模和教学规模大小分三个档次,最高总分值为100分:基地评价总分值为60分(含)-80分(不含)以上,资助金额为10万元;基地评价总分值为80分(含)-90分(不含)以上,资助金额为30万元;基地评价总分值为90分(含)以上,资助金额为50万元。政策有效期内,每个校企共建实训基地只能申领一次。具体评价规则由区人力资源局另行发布并负责解释。


  04

  2024年宝安区卓越工程师计划-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师站、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资助

  申报时间:2024-01-01/ 2024-12-31

  资助标准:

  对于评审符合要求的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资助。欢迎咨询深科信。欢迎咨询深科信。


  05

  2024年宝安区卓越工程师计划-宝安区首席工程师工作室日常运营经费资助

  申报时间:2024-01-01/ 2024-12-31

  资助标准:

  首席工程师工作室启动经费按照设立企业投入资金的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欢迎咨询深科信。


  龙岗区15个

  01

  2024年龙岗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

  申报时间:2024-10-30 / 2024-11-30

  申请条件:

  (一)申请综合类区级孵化器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龙岗实际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孵化器运营时间满1年,具备明确的发展方向、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欢迎咨询深科信。

  2.孵化器场地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且不超过50000平方米,其中可供在孵企业使用的面积(含公共服务面积)占60%以上,孵化场地集中、界限清晰,产权关系明晰;

  3.建有在孵企业毕业及淘汰制度,在孵企业不少于9家且每千平方米平均在孵企业数不少于3家;

  4.在孵企业中已申请专利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比例不低于35%或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企业占比不低于20%;欢迎咨询深科信。

  5.具有集成化服务能力,较完善的孵化服务功能,能够向在孵企业提供场地、共享设施、技术服务、咨询服务、投资融资、创业辅导、资源对接及市场拓展等孵化服务。签约服务机构不少于6家;

  6.拥有专业的管理服务队伍,专职管理服务人员不少于6人;

  (二)申请专业类区级孵化器,除满足以上综合类区级孵化器认定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欢迎咨询深科信。

  1.能够提供细分产业领域的精准孵化服务,拥有可自主支配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且能够提供研究开发、检验检测、小试中试等专业技术服务;

  2.在同一产业领域从事研发、生产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的70%以上;

  (三)在孵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主要从事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服务,应满足科技企业相关要求;

  2.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须在本孵化器场地内;欢迎咨询深科信。

  3.孵化时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技术领域为生物医药、现代农业、集成电路的企业,孵化时限不超过60个月;

  (四)毕业企业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经国家备案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

  2.累计获得天使投资或风险投资超过500万元;欢迎咨询深科信。

  3.连续2年营业收入累计超过1000万元;

  4.被兼并、收购或在国外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02

  2024年龙岗区区级科普教育基地认定

  申报时间:2024-11-08 / 2024-11-29

  认定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或受法人正式委托,能独立开展科普活动的单位。

  (二)重视科普工作,具备开展科普工作的制度保障和经费保障,将科普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欢迎咨询深科信。

  (三)具备开展科普工作所需的专、兼职队伍和志愿者队伍。欢迎咨询深科信。

  (四)能够积极参加区科协主办的各类科普活动,并结合基地实际组织特色科普教育活动。其中经营性的科普教育基地须在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深圳科普月等大型主题科普活动期间开展公益性的科普活动。

  (五)接受区科协的业务指导。


  03

  2024年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工业企业智能制造转型计划

  申报时间:2024-01-01/ 2024-12-31

  资助标准:

  对经评审认定的的工业企业,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最终核定的现金券配额,向工业企业发放相应比例的等值云服务现金券。单个企业逐年申报,最多受资助3年(受资助时限同时受项目终止时限约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总现金券配额的最高70%逐年发放,每年发放不高于200万元的云服务现金券,核定云服务现金券配额的其余部分由申报主体当年出资补齐。欢迎咨询深科信。


  04

  2024年龙岗区体育产业发展-重点体育企业落户资助奖励

  申报时间:2024-06-28/ 2024-12-31

  资助标准:

  符合条件的区外体育产业类上市企业、总部企业、获上级有关认定企业和重点领域优质企业将全部或部分经营业务移入龙岗区的,给予最高 500 万元前期奖励,并按每年最高500万元的标准连续三年给予经营奖励。欢迎咨询深科信。

  1、对体育产业类 IPO 上市企业或总部企业,将全部经营业务移入龙岗区且成功纳统“规上”文体娱乐业的,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前期奖励(分三年支付,支付比例为5:3:2)。迁入龙岗后,按照该企业上一年度在区内营业收入的2%,每年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的标准给予连续三年经营奖励。

  对体育产业类 IPO 上市企业或总部企业,将部分经营业务移入龙岗区且成功纳统“规上”文体娱乐业的,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前期奖励(分三年支付,支付比例为5:3:2)。迁入龙岗后,按照该企业上一年度在区内营业收入的2%,每年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的标准给予连续三年经营奖励。

  2、对体育产业类获国家级、省级、市级有关认定的企业,将全部经营业务移入龙岗区且成功纳统“规上”文体娱乐业的,分别给予不超过 300 万元、200 万元、100 万元的前期奖励(分三年支付,支付比例为 5:3:2)。迁入龙岗后,按照该企业上一年度在区内营业收入的 2%,每年最高不超过300 万元、200万元、100 万元的标准给予连续三年经营奖励。欢迎咨询深科信。

  对体育产业类获国家级、省级、市级有关认定的企业,将部分经营业务移入龙岗区且成功纳统“规上”文体娱乐业的,分别给予不超过 100 万元、80 万元、50 万元的前期奖励(分三年支付,支付比例为 5:3:2)。迁入龙岗后,按照该企业上一年度在区内营业收入的 2%,每年最高不超过100 万元、80万元、50万元的标准给予连续三年经营奖励。

  3、对经评审认定的符合我区发展定位、重点领域的优质企业,将经营业务移入龙岗区且成功纳统“规上”文体娱乐业的,给予不超过 100 万元的前期奖励(分三年支付,支付比例为5:3:2)。迁入龙岗后,按照该企业上一年度在区内营业收入的2%,每年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的标准给予连续三年经营奖励。欢迎咨询深科信。


  05

  2024年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扶持中小企业上云计划

  申报时间:2024-01-01/ 2024-12-31

  资助标准:

  对经审核认定的的申报主体,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不高于最终核定云服务现金券配额的70%发放为期一年等值云服务现金券,核定云服务现金券配额的其余部分由申报主体当年出资补齐。其中:

  产值1亿元以下,且全部或部分生产环节在龙岗区内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其他(非工业类)规模以上企业,每年发放不高于50万元的云服务现金券;欢迎咨询深科信。

  规模以下企业,每年发放不高于10万元的云服务现金券。


  龙华区32个

  01

  2024年龙华区创新载体资助

  申报时间:2024-11-01 / 2024-11-30

  资助内容:

  (一)对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及其分支机构、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国家级资助金额50%、不超过3000万元的配套资助;给予一次性场地装修费50%及最长5年的实际租用办公用房全额房租资助,累计不超过800万元。欢迎咨询深科信。

  上述创新载体及其分支机构、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的牵头依托单位在龙华区外的,符合龙华区产业发展导向且经评审能够在龙华区实现创新载体立项的主要预期成果和效益的,按上述标准给予资助,资助资金分批拨付。

  (二)对广东省、深圳市级创新载体,分别给予广东省、深圳市级资助金额50%、单项不超过500万元的配套资助;对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事业单位的广东省、深圳市级创新载体,另给予实际租用办公用房房租50%、最长5年累计不超过200万元的资助。

  上述创新载体的牵头依托单位在龙华区外的,符合龙华区产业发展导向且经评审能够在龙华区实现创新载体立项的主要预期成果和效益的,按上述标准给予资助,资助资金分批拨付。欢迎咨询深科信。

  (三)对近2年内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经核准符合条件的,给予其建设已投入的50%、不超过100万元奖励。获得奖励后通过复审等方式换发新证的不予重复奖励。

  (四)对年主营业务收入在3亿元以上、5亿元(不含)以下的企业,给予内部研发机构建设已投入的30%、不超过100万元培育(提升)资助;对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亿元以上的企业,给予内部研发机构建设已投入的40%、不超过150万元培育(提升)资助。欢迎咨询深科信。

  (五)对区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经评审通过的,给予其建设已投入的50%、不超过300万元资助。已获得企业创新能力培育(提升)资助的,给予差额资助。


  02

  2024年龙华区数字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数字文化装备制造创新

  申报时间:2024-08-01 / 2024-12-31

  资助标准:

  “支持数字文化技术和装备创新”第二款“支持数字文化装备制造创新”:鼓励企业应用物联网、车联网、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AR、VR、5G+4K/8K 超高清等技术,研发制造 VR 设备、可穿戴设备、内容采集制作与传输设备、智能终端、超高清显示等新型数字文化装备产品,创新成果实现产业化,对上年度纳统营业收入总额达到 2000 万元以上的,按项目实际研发投入的 50%给予一次性资助,最高 100 万元。欢迎咨询深科信。


  03

  2024年龙华区智慧园区认定

  申报时间:2024-11-11 / 2024-12-11

  资助内容:

  鼓励园区建设运营单位按照《龙华区智慧园区评定标准》实施智慧园区改造建设,通过5G、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先进管理模式,实现园区基础设施信息化、运营管理高效化、功能服务便利化,赋能园区产业发展。对评定为区级优秀智慧园区、示范智慧园区的,分别给予15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资助。欢迎咨询深科信。


  04

  2024年龙华区支持数字文化软件研发创新

  申报时间:2024-08-01 / 2024-12-31

  资助内容:

  鼓励企业开发无人智能游览、沉浸式、数字展陈、网络演艺及其他可视化、互动式、智能化、线上线下 等软件解决方案,开展技术服务,对上年度纳统营业收入总额达 到 2000 万元以上的,按其上年度对应业务收入的 5%给予一次性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 100 万元。欢迎咨询深科信。


  05

  2024年龙华区推动上市企业三年倍增计划-挂牌及上市资助类

  申报时间:2024-09-09 / 2024-12-31

  资助标准:

  (一)境内上市资助。对在境内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给予最高600万元资助。对完成股份改制、上市辅导并获得有关管理机构的正式受理、成功上市三个阶段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资助。欢迎咨询深科信。

  (二)境外上市资助。对直接在香港、纽约、伦敦、东京、新加坡、纳斯达克等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直接上市的企业,最高给予300万元资助;对通过红筹、协议控制等间接方式在上述境外证券交易所成功挂牌上市的企业,最高给予150万元资助。欢迎咨询深科信。

  (三)新三板挂牌资助。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在新三板基础层成功挂牌且满12个月以上的企业,给予50万元资助;对成功挂牌进入创新层满12个月以上的企业,给予100万元资助。对新三板挂牌企业成功转板在境内外上市的,补齐资助差额。

  (四)对在境内外多个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不重复资助,境外上市企业回到境内上市的按境内上市资助标准补足差额。


  坪山区1个

  01

  2025年度坪山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申报时间:2024-11-01 / 2024-12-05

  资助内容:

  专项资金使用方式为项目资助(包括全额资助和差额资助)和奖励。单个项目资助原则上最高不超300万元,分为事前、事中、事后三个资助阶段。由坪山区委、区政府主办或参与主办的重大活动,以及与我区引进名人合作举办的纯公益文体活动,可予以全额资助,其他项目予以差额资助,具体资助额度及金额由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规定程序议定。鼓励项目申报单位积极寻求企业、公益基金、社会力量赞助,或通过市场化运作等多种形式扩大经费来源。欢迎咨询深科信。


  光明区27个

  01

  2024年光明区生物医药企业用房租金资助项目

  申报时间:2024-09-01 / 2024-11-30

  资助标准:

  对优质企业入驻产业空间予以保障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机构、平台、项目入驻经区产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产业用房,予以最高20元/平方米/月的租金补贴(对入驻“工业上楼”园区的补贴政策另行制定),单个企业年度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生物医药孵化器和创新中心入驻经区产业主管部门备案的产业用房,每年最高补贴提高至300万元;对重点引进的大型跨国医药企业、中国医药龙头企业、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等企业及项目入驻,每年最高补贴提高至500万元。转分租不再予以补贴。欢迎咨询深科信。


  02

  2024年光明区合成生物产业投融资奖励项目

  申报时间:2024-07-08 / 2024-12-31

  资助内容:

  对经光明区科技创新局认定,获得符合条件的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投融资机构股权投资(以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的合成生物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按投资机构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总额最高300万元资助,按30%、30%、40%的比例分三年拨付,单个企业仅可申请一次光明区投融资奖励。


  03

  2024年光明区新材料产业首批次产品进入下游应用奖励项目

  申报时间:2024-08-01 / 2025-01-31

  资助内容:

  (一)首批次产品认定项目

  此项目采用事后资助的方式。对首批次产品,按认定后一年内实际销售额的10%予以奖励,单个产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助金额受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总量控制。欢迎咨询深科信。

  认定后一年内是指申请产品自政策施行以来,被国家、广东省或深圳市工信部门认定为新材料首批次产品后次年一个完整自然年份。

  销售额是指能提供销售合同、销售发票、银行到账凭证、用户收货凭证,到款额占总售价60%(含)以上的实际已销售产品金额。

  (二)首批次产品采购项目

  此项目采用事后资助的方式。对购买首批次产品的,按首年度实际采购额的10%予以奖励,单个产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欢迎咨询深科信。


  04

  2024年光明区支持建筑科技高质量发展-支持绿色低碳城市建设项目

  申报时间:2024-09-23 / 2024-11-25

  资助标准:

  (一)支持对象:从事房屋建筑、土木工程、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活动的建筑业企业,以及从事勘察设计、咨询、监理、劳务管理、检验检测、物业管理、部品部件及材料生产、建筑科技创新等活动的上下游企业。欢迎咨询深科信。

  (二)支持方式:事后资助,受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总量控制。

  (三)支持项目类别:核准类。

  (四)支持标准:对认定为深圳市绿色建筑产业基地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认定为深圳市近零碳排放企业试点、获得绿色产业企业或绿色企业称号的给予50万元奖励。物业管理企业其位于区内的物业项目认定为深圳市二星级和三星级绿色物业管理项目的,分别给予20万元和50万元奖励。欢迎咨询深科信。


  05

  2024年光明区脑科学与类脑智能产业论坛、 峰会等活动资助项目

  申报时间:2024-03-22 / 2024-12-31

  资助内容:

  对经区级主管部门备案的脑科学与类脑智能领域论坛、峰会、博览会等活动,按每场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活动承办方最高200万元资助。对举办上述活动且邀请权威组织在论坛、峰会等活动现场发布脑科学与类脑智能领域科学技术、潜力企业、高端人才等评比榜单的,按每场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活动承办方最高300万元资助。欢迎咨询深科信。


  大鹏区27个

  01

  2024年大鹏新区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第2批次-培育百强企业项目

  申报时间:2024-11-18 / 2024-12-02

  资助内容:

  对首次入选美国《财富》杂志“世界500强”、首次入选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中国制造业500强”、首次入选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深圳工业百强”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2000万元、10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获不同级别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给予奖励。对获得奖励后获评更高级别的,按相应奖励标准追加差额奖励。欢迎咨询深科信。


  02

  2024年大鹏新区生物产业项目第二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及承接生产委托扶持

  申报时间:2024-11-18 / 2024-12-02

  资助内容:

  鼓励按照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委托或承担研发、生产,对获得上市许可及药品批准文号的单位以及新迁入的新药上市许可持有人,每个批准文号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家单位每年获得本项奖励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于承接上市许可人生产委托并实现相应品种落户新区生产的企业,按照委托生产的每个品种实际交易金额给予50%、最高100万元的配套奖励,每家单位每年获得本项奖励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欢迎咨询深科信。


  03

  2024年大鹏新区科技获奖奖励(第二批)

  申报时间:2024-11-14 / 2024-11-29

  资助内容:

  对获得下列奖项的单位或个人所在的单位进行奖励。每个单位每年获得下列奖励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1.对获得“国家最高科技奖”的,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等国家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分别给予最高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欢迎咨询深科信。

  2.对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突出贡献奖的,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给予最高100万元、30万元、15万元的奖励。欢迎咨询深科信。

  3.对获得“深圳市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的,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15万元的奖励。

  4.对获得“中国专利奖”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5万元、25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广东专利金奖”“广东专利银奖”“广东专利优秀奖”的,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深圳市专利奖”和“深圳市标准奖”的,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每个单位每年度获得此类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04

  2024年大鹏新区科技项目配套扶持(第二批)

  申报时间:2024-11-14 / 2024-11-29

  资助内容:

  对通过验收的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按上级资助的50%,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欢迎咨询深科信。


  05

  2024年大鹏新区高新技术企业租金扶持(第二批)

  申报时间:2024-11-14 / 2024-11-29

  资助内容:

  对五年内新入驻或新成立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不超过三年的场地租金支持,每年给予不超过实际租金的50%且最高30万元支持。欢迎咨询深科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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