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新风向,2025年工信部规划哪些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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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02
- HAPPY NEW YEAR  -

2025年的政策变化较大

越来越多的项目逐步导向

专精特新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重点小巨人等

深科信给您整理了全年项目清单,一目了然,帮助您企业提前了解、早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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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科信根据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的精神以及相关政策文件,整理了2025年国家工信部、发改委等部门可能会规划和推进以下项目。


  01

  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

  申请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或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所在行业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的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欢迎咨询深科信。

  4.企业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严重弄虚作假和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欢迎咨询深科信。

  符合上述评价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不受综合评价所得分值高低限制,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直通车条件):

  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

  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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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欢迎咨询深科信。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欢迎咨询深科信。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欢迎咨询深科信。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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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

  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

  政策支持:

  (一)基础平台建设项目。采用事前资助方式,资助金额不超过经审核确定的总投入的50%,不超过1000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不超过筹建期。

  (二)公共平台建设类项目。采用事前资助方式,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经审核确定的项目总投入的50%,不超过5000万元。项目建设期一般不超过3年。欢迎咨询深科信。

  (三)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类、示范应用类项目。采用“事前立项、事后资助”方式(先列入扶持计划,在项目完成经验收通过后,按扶持计划予以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经审计的项目总投入的50%,不超过3000万元。项目建设期一般不超过3年。欢迎咨询深科信。

  (四)获国家或省立项支持的项目。制造业创新中心的项目获得国家或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立项支持的,在资助资金到位后可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申请配套资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不超过1∶1的比例对已拨付到位的国家或广东省资助资金给予配套。国家、省和深圳市的支持资金总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已获得市级财政资助的项目不再重复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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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

  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

  申报领域:

  本次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面向生物制造、低空经济、安全应急、战略性矿产资源、智能检测、人形机器人、脑机接口、通用人工智能等8大重点领域,主要强化三类服务:一是试验检测类,主要为行业提供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试验验证等服务;二是信息服务类,主要为行业提供知识产权、产业信息、公开数据集等服务;三是创新成果产业化类,主要为行业提供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推广、关键核心技术应用验证、培育新质生产力等服务。欢迎咨询深科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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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

  科技型企业孵化器

  孵化器按照基础级、高能级、卓越级三个等级实行分级管理。

  (一)基础级。具有职业化运营管理团队,提供较为完善的经营设施、创业辅导、运营管理等基础孵化服务,孵化成效良好。欢迎咨询深科信。

  (二)高能级。具有国内先进的运营管理团队,提供全方位专业化的孵化服务,能够整合科技、产业、金融、人才等资源,孵化成效明显。

  (三)卓越级。具有经验丰富、国际一流的运营管理团队,集种子发现、研究开发、概念验证、中试验证等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拥有较大规模的产业领域股权投资基金,孵化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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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

  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认定标准:

  一、专业发展指标

  1.长期专注并深耕于制造业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领域。截至上年末,从事相关领域时间达到10年及以上,属于新产品的应达到5年及以上。

  2.企业发展稳中向好,近3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须达到4亿元及以上。欢迎咨询深科信。

  3.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务院国资委认定的创建世界一流专业领军示范企业,优先推荐。

  二、市场竞争指标

  1.申请产品(生产性服务)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3位。欢迎咨询深科信。

  2.申请产品质量精良,生产技术或制造工艺国际先进,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主导产品能耗达到行业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3.重视并实施国际化经营和品牌战略,国际业务收入行业领先,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强。

  三、自主创新指标

  1.重视技术和产品创新,拥有高水平研发机构,研发投入强度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2.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国际、国内专利数量行业领先,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

  3.科技成果转化成效明显,相关知识产权已实际应用并产生经济效益。欢迎咨询深科信。

  四、经营管理指标

  1.经营业绩优秀,主营业务收入或利润行业领先。

  2.管理体系系统完善,积极开展管理创新。战略管理、运营管理、风险管理水平高,企业质量管理能力强。

  3.企业文化先进,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作用彰显。高层次人才引育能力强,拥有科技领军人才、高技能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建有校企合作人才培养载体。欢迎咨询深科信。

  五、加分项指标

  1.参与国家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入编《先进技术产品转化应用目录》及获得中国先进技术转化应用大赛奖项,主动服务构建国家科技创新体系,拥有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2.参与制造业强链补链行动、“卡脖子”技术攻关项目、“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支持大国重器建设,锻长板、补短板、强基础,提高制造业国产化替代率。

  3.扩大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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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

  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

  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报主体应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申报主体在近两年内(截至申报到期日)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欢迎咨询深科信。

  (二)专项条件

  1.示范企业。申报企业应为具有鲜明转型特点的制造业企业。申报企业应通过战略规划、组织保障、技术创新、流程再造、市场拓展、人才培养等措施进行服务型制造转型升级,并取得显著成效。在本行业或相关领域内,其生产技术与工艺,服务能力与水平等具有一定的优势,服务收入占企业营业收入比重达20%以上,或通过服务明显提升企业产品附加值和盈利能力。珠三角地区企业申报前一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其他地区不低于2000万元。

  2.示范平台。申报平台应为从制造业企业衍生出的服务平台或第三方专业服务平台(包括应用服务提供商),也可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组织等服务机构,截至申报日正式投入运营时间须满1年。

  申报共享制造类的平台,应围绕制造资源的在线发布、订单匹配、生产管理、支付保障、信用评价等,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整合分散化、多样化制造资源,发布“平台接单、按工序分解、多工厂协同”的共享制造模式,有效提升相关行业、区域制造资源的集聚和共享水平。

  申报其他类的平台,应能够较好满足相关制造业企业在发展服务型制造方面的服务需求,具备在线服务、线上线下联动等功能,在服务体系建设、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模式等方面有所创新,能够有效提升制造效率和能力,有效降低企业间交易成本和合作风险。欢迎咨询深科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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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

  未来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

  揭榜任务:

  面向元宇宙、人形机器人、脑机接口、通用人工智能4个重点方向,聚焦核心基础、重点产品、公共支撑、示范应用等创新任务,发掘培育一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具备较强创新能力的优势单位,突破一批标志性技术产品,加速新技术、新产品落地应用。欢迎咨询深科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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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

  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

  支持范围:

  申报装备需满足《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4年版)》(以下简称《目录》)要求。整机装备原则上按照台(套)数方式支持;核心系统、关键零部件,重大技术装备关键配套及基础件原则上按照批次数方式支持。其中高端工业母机、电子专用装备、新型农业机械装备、精密仪器仪表等单台(套)装备价值不高的整机装备可按批次数方式支持;航空发动机、船舶发动机等单件价值较高的核心系统、关键零部件等可按台(套)数方式支持。欢迎咨询深科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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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小巨人”企业

  申报条件:

  (一)申请企业须为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未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欢迎咨询深科信。

  (三)企业须提出“三新”(打造新动能、攻坚新技术、开发新产品)、“一强”(强化产业链配套能力)推进计划(以下称推进计划)。推进计划可覆盖“三新”、“一强”单个或多个方面,须分别提出绩效目标,投资总额需超过2000万元。

  (四)在上一轮财政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财建(2021)2号文)中已获得支持的“小巨人”企业不再申报。

  (五)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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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申请要求:

  (一)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提出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企业需如实、自主填报,并提供有关佐证材料,不得借助第三方机构申请。我部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专精特新申请业务,审核中通过“双随机(随机分组评审、随机抽取专家)”“盲审”等方式保障公平公正,请企业谨防不良中介机构散播虚假信息,非法牟利。欢迎咨询深科信。

  (三)申请企业需符合《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相关指标需按《办法》附件4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

  (四)为减轻企业申请负担,企业无需再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上年度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证明、国内发明专利证书等佐证材料(涉及海外发明专利、集成电路设计布图等其他I类知识产权的,仍需提供)。企业仅需填写说明、如实填报数量,确保数据真实、规范即可。我部将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加大数据共享力度,专利数据将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的数据为准。

  (五)我部将通过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为企业免费提供线上申报培训。

  (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填报地址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填报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至5月19日。线下报送有关要求以企业属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求为准,线下与线上数据应保持一致。欢迎咨询深科信。

  (七)企业有关财务数据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务请将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上传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如不一致,将影响申报结果。

  (八)请提醒会计师事务所将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两项指标纳入审计报告。

  (九)如发现企业存在申报数据造假,我部将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取消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称号,并禁止企业至少三年内再次申报。涉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情况,将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欢迎咨询深科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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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项目

  支持范围:

  资格申报企业应为生产制造《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所列产品的企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较强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和产业化能力,具备专业较为齐全的技术人员队伍,并掌握该产品研制的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欢迎咨询深科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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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5G工厂名录项目遴选

  申报主体:

  项目申报主体为制造业、采矿业、电力、港口等重点领域企业,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欢迎咨询深科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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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企业

  基本要求: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符合机器人产业发展政策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从事工业机器人相关业务时间不少于三年。

  (二)具有固定的研发和生产场所,并与企业的研发能力和生产规模相适应。欢迎咨询深科信。

  (三)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依法纳税,近三年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无重大质量、生产安全等事故,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研发生产的产品应符合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规定,且近三年内未出现侵权行为。

  (五)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数据真实可信,并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六)近三年,关键零部件制造企业营业收入年均不小于3000万元;本体制造企业营业收入年均不小于5000万元;集成应用企业营业收入年均不小于1亿元。欢迎咨询深科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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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国家级ISO56005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能力评价

  评级划分:

  一级(初始级):组织开展创新管理活动,并建立了基础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二级(过程级):组织实现了在部分创新过程中具有知识产权管理。欢迎咨询深科信。

  三级(项目级):组织实现了在创新项目全过程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能够在项目层面有效支撑创新项目目标的达成和价值实现。

  四级(系统级):组织实现了知识产权管理与创新管理全面、深入融合,知识产权能够在组织层面有效支撑组织经营战略和创新战略目标达成。

  五级(生态级):创新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在战略与管理层面高度一致,相互促进;知识产权管理能够在生态层面支撑产业生态构建、发展与优化等组织战略目标的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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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

  组织实施:

  (一)战略导向,聚焦重大。瞄准国家目标,聚焦重大需求,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着力解决当前及未来发展面临的科技瓶颈和突出问题,发挥全局性、综合性带动作用。欢迎咨询深科信。

  (二)统筹布局,协同推进。充分发挥部门、行业、地方、各类创新主体在总体任务布局、重点专项设置、实施与监督评估等方面的作用,强化需求牵引、目标导向和协同联动,促进产学研结合,普及科学技术知识,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三)简政放权,竞争择优。建立决策、咨询和具体项目管理工作既相对分开又相互衔接的管理制度,主要通过公开竞争方式遴选资助优秀创新团队,发挥市场配置技术创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尊重科研规律, 赋予科研人员充分的研发创新自主权。

  (四)加强监督,突出绩效。建立全过程嵌入式的监督评估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加强信息公开,注重关键节点目标考核和组织实施效果评估,着力提升科技创新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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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申请条件:

  (一)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欢迎咨询深科信。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前款规定的条件、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经与在基金管理机构注册的依托单位协商,并取得该依托单位的同意,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依托单位应当将其视为本单位科学技术人员,依照本条例规定实施有效管理。

  申请人应当是申请基金资助项目的负责人。

  第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应当以年度基金项目指南为基础确定研究项目,在规定期限内通过依托单位向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欢迎咨询深科信。

  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应当提交证明申请人符合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条件的材料;年度基金项目指南对申请人有特殊要求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符合该要求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申请基金资助的项目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资助的,应当在申请材料中说明资助情况。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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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中国创新创业大赛

  参赛条件:

  大赛按企业组和团队组分别进行比赛:

  (一)企业组参赛条件

  1.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生产及服务等方面业务,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欢迎咨询深科信。

  2.在深圳或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企业;

  3.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4.未列入科研诚信异常名录;

  (二)团队组参赛条件

  1.在本届大赛截止报名日前尚未在深圳或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成立企业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创业团队(如海外留学回国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等);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 2 人(含 2 人);

  3.计划赛后 1 年内在深圳或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成立企业;欢迎咨询深科信。

  4.参赛项目中的产品、技术、专利无产权纠纷;

  5.未列入科研诚信异常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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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国家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

  申报要求:

  (一)绿色工厂培育对象

  1.依法在深圳市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且从事实际生产的制造型企业;欢迎咨询深科信。

  2.申报绿色工厂的单位,应参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或行业评价标准开展评价。已纳入清单的行业(参考附件2)按照相应标准进行评价,不在清单范围的行业依据《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6132)进行评价。列入《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的重点用能行业,能效水平原则上要达到或优于相关标杆水平;未规定能效标杆水平但有国家能源消耗限额标准的行业,能效水平原则上要达到或优于相应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或1级水平。

  (二)绿色工业园区

  1.在深圳市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工业园区,且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

  2.发布园区绿色工厂培育计划,组织园区内企业开展绿色工厂创建;

  3.申报绿色工业园区的单位,应依据《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开展评价,优先支持园区内绿色工厂数量多、占比高的工业园区。欢迎咨询深科信。

  (三)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1.在深圳市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是行业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产业链完整、绿色供应链管理基础好、在产业链发挥主导作用的企业,积极创建绿色工厂;

  2.制定供应商绿色工厂培育计划,推动供应商开展绿色工厂创建;

  3.申报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的单位,应按照行业指标体系或通用评价要求开展评价。其中,已发布行业指标体系(附件2)的,按照行业指标体系进行评价;未发布的行业依据《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要求》进行评价。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市级及以上绿色工厂,优先推荐汽车船舶、电子电器、通信制造、机械装备、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建材冶金等行业以及供应商中绿色工厂数量众多的龙头企业和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企业。欢迎咨询深科信。

  (四)其他

  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企业或园区(含园区内企业),不得申请、推荐和列入绿色制造名单:

  1.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工商注销、连续停产12个月以上、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且未被移出等);

  2.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参照“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3.被动态调整出绿色制造名单的;

  4.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

  5.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欢迎咨询深科信。

  6.企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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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申报基本条件:

  1、企业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2、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

  3、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发经费支出不低于 1500 万元;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 150 人;欢迎咨询深科信。

  4、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 2000 万元;有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5、具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两年以上。

  6、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三年内,不得存在下列情况: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走私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因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欢迎咨询深科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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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上2025年部委项目申报目录表(精选)

  请以最新申报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