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南山区这些项目可申报,最高资助1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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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06

宝安区、南山区近期有什么可以申报的项目?深科信全都为您整理好啦!“小巨人”奖励、贷款贴息、创业融资......最高资助1000万!建议企业点赞、收藏喔,欢迎咨询深科信,了解更多项目补贴~




宝安区



01
2025年宝安区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

申报时间:2024-12-31/2025-02-21

支持强度和方式:

  1.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子118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本项目不受企业上年度纳税额或地方财力贡献总额限制。

  3.对已获得奖励的专精特新企业,后续获得更高层级认走的,按相应标准追加差额奖励;对已获得同层级认走奖励的,不再追加差额奖励。

  4.本项目与区新引进专精特新企业资质奖励不重复享受,由企业择优申报

  5.本项目资助不受企业上一年度纳税额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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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2024年度宝安区股权投资奖励项目

申报时间:2024-12-31/2025-02-21

支持强度和方式:

  1.给予该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合计投资额1%的奖励,每家管理企业每年最高奖励1000万元,最多奖励3年。

  2.合计投资额需扣除该股权投资管理企业中深圳市宝安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的出资额。

  3.本项目资助不受企业上一年度纳税额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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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2024年宝安区促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

申报时间:2024-12-30/2025-01-17

支持强度和方式:

  (1)经国际权威机构认定的境外知名律师事务所与境内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在宝安设立的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中外联营律师事务所,一次性给予200万元支持;

  (2)境外知名律师事务所与境内律师事务所(非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在宝安设立的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中外联营律师事务所,一次性给予150万元支持;

  (3)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律师事务所在宝安设立的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中外联营律师事务所,一次性给予100万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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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2025年度宝安区宣传文化体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申报时间:2024-12-24/2025-02-28

资助范围:

  专项资金资助项目为以宝安为主题或在宝安区落地,用于扶持我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项目,范围包括:

  (一)社科理论研究。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而开展的理论研究、理论宣传、学术著作出版等。

  (二)文艺精品创作。包括文学、美术、音乐、歌曲、戏剧、舞蹈、影视剧(包括短视频制作)等领域的创作、出版、发行、研究和展览、演出、国内外比赛等活动。

  (三)公共文化体育活动。包括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和体育健身需求的文艺演出、文化节庆、文体赛事、文学艺术、书画摄影、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等各类文体活动;区委、区政府组织的重大文体活动和重大对外文体交流活动等。

  (四)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包括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开展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培育活动,全区性文明创建活动,重大精神文明典型宣传教育活动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等。

  (五)新闻宣传活动。包括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重要活动而开展的宣传报道活动;为营造现代化国际化建设而开展的对外宣传活动;宝安城区形象宣传等。

  (六)辖区非国有博物馆、文化艺术空间及文化遗产的资助。

  (七)辖区内民营专业文艺院团及基层精品群众文化团队扶持。

  (八)区宣传文化体育及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奖励,具体按照《宝安区宣传文化体育发展专项资金文化艺术体育赛事获奖奖励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公益性宣传文化体育事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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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2024年度宝安区引才伯乐奖

申报时间:2024-10-16/2025-09-30

资助内容:

  (一)用人单位每新引进1名受聘“凤凰英才岗”人才的,分别给予A档30万元、B档15万元、C档8万元、D档3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用人单位每有效申报1名国家重点人才计划人才或核心团队成员的,按区人才工作局审核备案后的名单,给予1万元一次性申报奖励。

  (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协助用人单位每新引进受聘1名“凤凰英才岗”人才或有效申报1名国家重点人才计划人才(核心团队成员)的,按照上述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各一半奖励。

  (四)产业园(孵化器)运营主体、社会组织、个人协助区内企业新引进人才的,综合协助引进人才的数量、级别等情况分类别评优前3名,经行业主管部门或街道推荐,由区人才工作局审核后,分别给予第一名10万元、第二名5万元、第三名3万元一次性奖励。

  (五)同一申报单位(个人)每年获得奖励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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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



01
2024年南山区科技金融贷款贴息支持计划

申报时间:2024-12-31/2025-01-15

资助标准:

  本资助计划资助金额受区科技资金年度总额控制。贷款利息按照企业实际支付利息的最高70%给予资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资助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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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2024年南山区科技金融创业融资支持计划

申报时间:2024-12-31/2025-01-15

支持强度和方式:

  (一)对申报第一项资助的主体,符合条件的,按照其上一年度获得实际投资额最高10%给予资助,资助额不超过上年度研发费用。接受投资时成立时间不超过3年的,资助额不超过300万元;接受投资时成立时间超过3年、不超过5年的,资助额不超过100万元。

  (二)对申报第二项资助的主体,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资助。

  (三)本政策资助金额受区科技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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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2024年南山区联合实验室支持计划

申报时间:2024-12-31/2025-01-15

资助标准:

  对上一年度成立的联合实验室,按实际出资方出资金额的最高30%给予资助,每家出资单位最高资助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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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2024年南山区创业之星大赛支持计划

申报时间:2024-12-30/2025-01-13

资助范围:

  设立创新南山“创业之星”大赛奖金,对获奖主体予以奖励,每个获奖主体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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