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领域明日起开放申报,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最高6000万扶持!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昨日发布了2025年第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共针对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大健康、新能源、安全节能环保六个领域展开扶持,最高资助6000万!企业注意抓紧时间申报,欢迎咨询深科信,获取专属项目指导。
申报时间:2025-04-11 / 2025-05-10
重点支持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移动通信、北斗定位及卫星互联网、光电子、智能电网、超高清视频显示等领域芯片设计,硅基集成电路制造,化合物半导体制造,高端电子元器件制造,晶圆级封装、三维封装、芯粒等先进封装测试领域,适用于先进制程的薄膜生长、刻蚀、离子注入、量测等设备,以及适用于第三代半导体的特殊工艺设备。欢迎咨询深科信
有关单位承担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展的集成电路领域重大项目、重大技术攻关计划,给予不超过1:1的资金配套,按照项目建设进度拨付,本市配套资金和国家资助资金加总不超过项目资金总额的一半。项目资助金额分阶段拨付,在项目扶持计划通知下达、项目完成40%的总投资额、项目通过验收三个阶段,分别按资助金额的40%、30%、30%分阶段予以拨付。欢迎咨询深科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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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创新药扶持计划
支持围绕肿瘤、心血管疾病、自免性疾病、代谢类疾病及其它罕见病治疗,开展1类小分子创新药、抗体药物、多肽药物、核酸药物、细胞治疗药物或1-3类中药等研制并取得临床批件。欢迎咨询深科信
(二)生物制造扶持计划
(1)支持基因编辑与基因组合成、底盘细胞构建和改造、分子合成途径设计和整合、代谢网络中酶调节增强等核心技术攻关。
(2)支持大容量生物反应器等生物制造装备及关键零部件的研制。
(一)创新药扶持计划
分阶段资助。专家评审综合评分60分以上的进入现场核查阶段,通过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的项目,市发展改革委予以批复立项,该类别择优支持不超过五个项目。按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4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资助金额分阶段拨付,在项目扶持计划通知下达、项目完成总投资的40%、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三个阶段,分别按资助金额的40%、30%、30%分阶段予以拨付。拨付资助资金用于项目单位建设投资和研发费用(不含人力资源费),其中用于项目建设投资不低于40%。欢迎咨询深科信
(二)生物制造扶持计划
分阶段资助。专家评审综合评分60分以上的进入现场核查阶段,通过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的项目,市发展改革委予以批复立项,该类别择优支持不超过五个项目。按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4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资助金额分阶段拨付,在项目扶持计划通知下达、项目完成总投资的40%、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三个阶段,分别按资助金额的40%、30%、30%分阶段予以拨付。拨付资助资金用于项目单位建设投资和研发费用(不含人力资源费),其中用于项目建设投资不低于40%。欢迎咨询深科信
支持开展高端植介入医疗器械、高端医学影像、高端放疗设备、医疗机器人、脑机接口领域技术攻关。欢迎咨询深科信
资助金额分阶段拨付,在项目扶持计划通知下达、项目完成总投资的40%、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三个阶段,分别按资助金额的40%、30%、30%分阶段予以拨付。拨付资助资金用于项目单位建设投资和研发费用(不含人力资源费),其中用于项目建设投资不低于40%。分阶段资助。专家评审综合评分60分以上的进入现场核查阶段。通过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的项目,市发展改革部门予以批复立项,每个领域原则上只支持一个项目。按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40%给予资助,最高支持3000万元。资助金额分阶段拨付,在项目扶持计划通知下达、项目完成总投资的40%、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三个阶段,分别按资助金额的40%、30%、30%分阶段予以拨付,资助资金均拨付至牵头单位。拨付资助资金用于牵头单位建设投资和研发费用(不含人力资源费),其中用于项目建设投资不低于40%。欢迎咨询深科信
(一)医疗机构扶持计划
支持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机构向企业提供以注册上市为目的的医药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服务。
(二)创新药临床试验扶持计划
支持治疗肿瘤、心血管疾病、自免性疾病、代谢类疾病及其它罕见病的1类小分子化学药、抗体药物、多肽药物、核酸药物、细胞治疗药物、中药等。欢迎咨询深科信
(一)医疗机构扶持计划
事后一次性资助。GCP机构为医药和医疗器械企业提供临床试验服务项目的临床研究报告,应在2024年4月11日到2025年4月11日期间取得,且对应的临床试验合同书不得早于取得临床研究报告前2年内(开展肿瘤治疗领域1类创新药临床试验的可追溯到5年内)。对于开展医药临床试验项目达到5、15、30项以上,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项目达到10、20、40项以上的,给予牵头单位最高不超过100、200、300万元资助,给予参与单位最高不超过50、100、150万元资助。欢迎咨询深科信
(二)创新药临床试验扶持计划
事后一次性资助。通过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的项目,市发展改革委予以批复立项。对首次完成II期临床试验、取得临床试验总结报告,并正开展III期临床试验、已完成临床入组的创新药管线,按实际投入研发费用(不含人力资源费)的4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对首次完成III期临床试验、取得临床试验总结报告,并已提交上市注册申请的创新药管线,按实际投入研发费用(不含人力资源费)的4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欢迎咨询深科信
(一)创新药扶持计划
支持治疗肿瘤、心血管疾病、自免性疾病、代谢类疾病及其它罕见病的1类小分子化学药、抗体药物、多肽药物、核酸药物、细胞治疗药物、中药等。
(二)医疗器械扶持计划
支持植介入医疗器械、医学影像、放疗设备、医疗机器人、人造器官、脑机接口、体外诊断设备、医疗美容设备领域三类医疗器械。
支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上市的三类创新医疗器械。欢迎咨询深科信
(三)营养品扶持计划
支持新注册上市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一)创新药扶持计划
事后一次性资助。对取得注册许可证的1类创新药,市发展改革委直接予以批复立项,给予一次性奖励。对通过开展Ⅲ期临床试验取得注册许可证的,奖励额度为6000万元;对免Ⅲ期临床试验附条件取得注册许可证的,奖励额度为3000万元;同一品种此前已获得我市临床试验支持的,按已获资助金额对奖励额度予以扣除。
(二)医疗器械扶持计划
事后一次性资助。对通过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的项目,市发展改革委予以批复立项。对通过注册许可认证要求、取得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注册审批证明等)的创新产品,按实际投入研发费用(不含人力资源费)的40%予以资助。对首次获批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单个品种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首次获得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不受扶持方向限制,单个品种资助上限再提高100万元。单个主体每年累计获得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欢迎咨询深科信
(三)营养品扶持计划
事后一次性资助。对首次取得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的特医配方食品,对通过专家核定的项目,市发展改革委予以批复立项,给予50万元支持。
(1)生物制造方向:支持DNA合成、酶制剂、菌种等技术开发产品的生产制造;发酵罐、细胞制备等仪器设备类产品的生产制造;生物基化学品、生物基材料、新功效成分、组织材料等原料及产品的生产制造。
(2)医药产业化方向:支持医药产品新建产线,以及原有产线智能化升级。
一次性资助。专家评审综合评分60分以上的进入现场核查阶段,通过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的项目,市发展改革委予以批复立项,该类别原则上择优支持不超过十个项目。按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2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欢迎咨询深科信
(1)医疗器械方向:
①植介入器械:心脑及外周血管植介入器械、循环辅助器械、骨接合植入物、骨科填充和修复材料、眼科植入物及辅助器械。欢迎咨询深科信
②生命支持与治疗设备:有创及无创呼吸机、血液净化设备、人工肝支持系统、麻醉机、医用机器人、自动除颤仪、遥测监护系统、运动心电设备、智能监护与生命支持设备、医用超声高频切割止血设备。
③体外诊断:基因测序仪、高速(超高速)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高速(超高速)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④高端医学影像设备:磁共振成像设备,CT成像设备,新型内窥镜,血管造影设备。
(2)宠物医疗器械方向:支持生命支持、影像领域宠物医疗器械取得海外认证并实现海外销售。
事后一次性资助。对成功通过美国食品药品监督局(FDA)的PMA途径注册并在美国实现销售的第三类医疗器械,按经评审核定项目总投资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按照美国FDA上市前通知510(k)程序取得510(k)销售许可编号并在美国实现销售的第三类医疗器械,按经评审核定项目总投资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按照新版欧洲医疗器械法规取得认证,并在欧盟地区上市实现销售的IIb类、III类医疗器械,按经评审核定项目总投资给予资助,最高分别不超过500万元。对于取得海外认证并在海外实现销售的生命支持、医学影像领域宠物医疗器械产品,按经评审核定的研发费用(不含人力资源费)的2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单个主体每年累计获得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欢迎咨询深科信
(1)医药方向:支持围绕新药靶点挖掘与验证、药物发现与筛选、临床试验方案设计与数据分析等领域,搭建AI+医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
(2)医疗器械方向:支持围绕体外诊断、病理诊断、医学影像、生命支持监护等领域,开展数据处理、训练和验证,搭建AI+医疗器械研发公共服务平台。
(3)生物制造方向:支持围绕底盘细胞改造、酶制剂开发、精准发酵等领域,搭建AI+生物制造公共服务平台。欢迎咨询深科信
分阶段资助。专家评审综合评分60分以上的进入现场核查阶段,通过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的项目,市发展改革委予以批复立项,该类别择优支持不超过五个项目。按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4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资助金额分阶段拨付,在项目扶持计划通知下达、项目完成总投资的40%、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三个阶段,分别按资助金额的40%、30%、30%分阶段予以拨付。资助资金须全部用于项目建设投资。
支持经市政府同意举办的医药、高端医疗器械领域论坛、展会。欢迎咨询深科信
一次性事后资助。对经市政府同意的论坛或展会,市发展改革委直接予以批复立项,按经评审核定费用给予全额补贴,最高不超过2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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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V2G充电桩、V2G模块等车网互动相关核心设备产业化。欢迎咨询深科信
事后一次性资助。通过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的项目,市发展改革部门予以批复立项,项目单位须先自行投入资金组织实施项目,待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经专项审计核定项目总投资的20%给予事后资助,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为激发创新活力,项目单位原则上应独立申报。欢迎咨询深科信
基于特色场景的先进车网互动V2G充放电桩应用。单个项目可选择一个主申报场景,对应主场景下的细分应用场站数量或放电量规模需占总申报规模的60%以上(满足一项即可,深港互联场景无该项门槛要求),落地不少于3个跨场景细分应用(换电项目除外),可选场景(大类)及细分应用:
(1)商用场景:①公共充电场站;②智慧工地充电站;
(2)换电场景:①乘用车换电站;②重卡换电站;
(3)公共建筑场景:①高铁枢纽;②会展中心;③公园停车场;
(4)个人用车场景:①居住区;②办公区;③工商业园区;
(5)深港合作场景:①深港跨境物流,物流车辆需在深圳充电、香港放电。欢迎咨询深科信
专家评审综合评分60分以上的进入现场核查阶段,通过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的项目,市发展改革部门予以批复立项,每个特色场景方向(如商用、公共建筑、个人用车等)原则上择优支持一个项目(按专家评审综合评分最高)。资助项目以主申报方向为准。项目单位须先自行投入资金组织实施项目,待项目通过验收后,对于满足指标要求、具备V2G功能且正常运营的充电设施,按经专项审计核定项目总投资的30%给予事后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助资金须全部用于项目建设投资。为激发创新活力,项目单位原则上应独立申报。
面向电化学储能市场拓展、安全预警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围绕产业贸易安全预警、市场拓展规则等方面提供公共服务,为储能企业“出海”贸易规则提供基础支撑,破解储能企业“出海”面临的贸易壁垒。欢迎咨询深科信
分阶段资助。专家评审综合评分60分以上的进入现场核查阶段。通过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的项目,市发展改革委予以批复立项,原则上择优支持一个项目(按专家评审综合评分最高),按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4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资助资金分阶段拨付,在项目扶持计划通知下达、项目完成总投资的40%、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三个阶段,分别按资助金额的40%、30%、30%分阶段予以拨付。已拨付资助资金须全部用于项目建设投资。欢迎咨询深科信
主办或承办储能领域的国内知名展会。
事后一次性资助。按照财政支持展会经费的有关政策予以财政资金支持。欢迎咨询深科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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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园区安全节能环保先进技术应用示范。新建或改造产业园区,开展能耗、碳排放、环境数字化监测管理,提升安全监测预警和消防救援处置能力,在照明、温控、变压器、电梯等方面应用先进节能技术设备,推动水资源、余热、余压、余冷高效利用,因地制宜建设“绿岛”,集中处理废弃物、废水等,实现生活垃圾、工业固废、污水、废气等废弃物安全高效绿色循环处置。欢迎咨询深科信
专家评审综合评分60分以上的进入现场核查阶段,通过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的项目,按照综合评分排序取前3名,市发展改革部门予以批复立项。项目单位须先自行投入资金组织实施项目,待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经专项审计核定项目总投资的30%给予事后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欢迎咨询深科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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