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亿元补贴别错过!部委、广东省、深圳市及罗湖等9区项目申报中
近期有许多项目开放申报,今日深科信特地整理了部委、广东省、深圳市及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共9区可申报项目汇总,共计319个,最高资助1亿元!
申报时间:2025-06-30/2025-09-30
基本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或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欢迎咨询深科信。
3.企业所在行业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的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4.企业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严重弄虚作假和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欢迎咨询深科信。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申报时间:2025-06-20/2025-08-01
基础要求:
1.企业应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企业和产品均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
2.企业近三年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等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3.工厂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工业操作系统、系统解决方案等安全可控,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风险可控。
4.企业应建立智能工厂统筹规划、建设和运营的组织机制,拥有一批智能制造专业人才。
5.基础级和先进级工厂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水平达到GB/T 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二级及以上,卓越级智能工厂应达到三级及以上,领航级智能工厂应达到四级及以上。欢迎咨询深科信。
申报时间:2025-06-20/2025-08-01
培育领域:
立足生物制造产业化现状和技术发展需求,聚焦生物制造各领域中试环节的短板和痛点,根据技术工艺装备特点,培育食品及添加剂、生物制药、化妆品、化工、能源、酶制剂等重点产品领域的中试平台,有效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发展;针对生物制造原料迭代演化趋势,重点培育木质纤维素、一碳化合物(如一氧化碳、甲醇等)等生物制造新原料开发利用领域中试平台,建成多元化原料的特色平台;根据当前生物制造最新前沿研究成果和产业化需求,针对差异化技术路径,培育植物底盘细胞(生产介质为遗传修饰的植物细胞,如烟草、水稻、红豆杉细胞等)中试平台,补齐新兴领域中试短板。欢迎咨询深科信。
申报时间:2025-02-20/2025-12-31
培育领域:
立足生物制造产业化现状和技术发展需求,聚焦生物制造各领域中试环节的短板和痛点,根据技术工艺装备特点,培育食品及添加剂、生物制药、化妆品、化工、能源、酶制剂等重点产品领域的中试平台,有效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发展;针对生物制造原料迭代演化趋势,重点培育木质纤维素、一碳化合物(如一氧化碳、甲醇等)等生物制造新原料开发利用领域中试平台,建成多元化原料的特色平台;根据当前生物制造最新前沿研究成果和产业化需求,针对差异化技术路径,培育植物底盘细胞(生产介质为遗传修饰的植物细胞,如烟草、水稻、红豆杉细胞等)中试平台,补齐新兴领域中试短板。欢迎咨询深科信。
申报时间:2025-04-15/2025-07-15
申报条件:
被推荐企业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未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被推荐技术装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产权明晰,符合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要求,应用后污染物控制优于国家污染排放相关标准要求,或优于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特别排放限值等相关要求。欢迎咨询深科信。
申报时间:2025-06-19/2025-08-20
申报范围:
面向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高端装备制造、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新能源、数字创意等新兴产业,新一代电子信息、智能家电、现代农业与食品、现代轻工纺织等支柱产业,以及前瞻布局兼具颠覆性功能和广泛市场需求的未来产业方向。分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和工业设计基地三类进行申报。
申报时间:2025-06-23/2025-08-22
资助标准:
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与香港创新科技署分别向广东及香港的创新主体提供资助。广东省财政对广东创新主体予以事前一次性立项资助,每项资助 100 万元。项目实施周期为2 年。欢迎咨询深科信。
申报时间:2025-06-16/2025-07-10
支持方式:
(一)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
1. 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网点建设项目:珠三角地区奖励额度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0%,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奖励额度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0%,且下限不低于60万元,上限不超过1000万元。
2. 其他项目:珠三角地区奖励额度不超过项目设备投资额的20%,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奖励额度不超过项目设备投资额的30%,且下限不低于60万元,上限不超过1000万元。
(二)粤港清洁生产伙伴项目:对获得“粤港清洁生产优越伙伴(制造业)”和“粤港清洁生产伙伴(制造业)”标志的企业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直接奖励。欢迎咨询深科信。
申报时间:2025-06-12/2025-07-15
支持标准:
省重点支持建设主平台地市(汕头、江门、湛江、茂名、清远,下同)按设备购置额及自建厂房(不含土地购置成本)固定资产投资额的不超过12%予以一次性奖励,每个项目(企业)累计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其余主平台所在地级市(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阳江、肇庆、潮州、揭阳、云浮,下同)按设备购置额及自建厂房(不含土地购置成本)固定资产投资额的不超过10%予以一次性奖励,每个项目(企业)累计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江门、肇庆、惠州市按照支持标准的75%执行。欢迎咨询深科信。
申报时间:2025-06-10/2025-07-10
资助强度:
项目资助强度为 100 万元/项,实施期为4 年,经费事前 资助。欢迎咨询深科信。
申报时间:2025-07-02/2025-08-04
资助标准:
对软件企业的项目资助标准为按照符合条件的首版次软件首次销售合同及其一年内所有销售合同审定销售额(实际到账额)的30%,给予软件开发商最高1000万元资助;欢迎咨询深科信。
申报时间:2025-06-30/2025-07-31
资助标准:
立项项目不超过1500个,单个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0.5万元。欢迎咨询深科信。
申报时间:2025-06-30/2025-08-20
资助标准:
单个项目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欢迎咨询深科信。
申报时间:2025-06-30/2025-08-20
资助标准:
单个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欢迎咨询深科信。
申报时间:2025-06-27/2025-07-28
支持强度:
(1)申请高校科研院所技术转移培育资助的,按照申请单位2023年经审计的在深圳投入技术转移的专项费用(各项活动类投入除外)的50%予以资助,最高资助为100万元,累计资助不超过三年;
(2)申请技术转移特色基地培育资助的,按照申请单位2023年经审计的在深圳投入技术转移的专项费用的50%予以资助,最高资助为500万元,累计资助不超过三年;
(3)申请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培育资助的,按照申请单位2023年经审计的在深圳投入技术转移人才培育的专项费用的50%予以资助,最高资助为100万元,累计资助不超过三年。欢迎咨询深科信。
申报时间:2025-06-09/2025-12-31
资助标准:
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建筑类企业,按其经营资质、发展情况、带动效应、集聚能力、社保人数等维度进行综合评估,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一次性企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欢迎咨询深科信。
申报时间:2025-05-26/2025-07-31
资助标准:
对黄金珠宝产业高质量发展有促进作用的公共服务平台,按条件给予支持,首年最高500万元。落地后根据其实际运营效果,条件给予运营支持,最高200万元。欢迎咨询深科信。
申报时间:2025-06-30/2025-07-30
资助标准:
经认定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根据经营情况,分档给予最高 300万元扶持。欢迎咨询深科信。
申报时间:2025-05-20/2025-12-31
资助标准:
积极鼓励区内各领域科研工作者与香港科研机构共同承接重点领域的科研攻关项目,对承接市级及以上重大科技项目的团队,按照上级资助金额的50%给予最高300万元的经费支持。欢迎咨询深科信。
申报时间:2025-05-20/2025-12-31
资助标准:
经国家、广东省、深圳市人力资源部门发文认定并授予牌匾的辖区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乡村振兴技能工作站、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并获市级以上政府资金支持的,在该资助基础上,给予50%的配套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欢迎咨询深科信。
申报时间:2025-07-01/2025-12-31
资助标准:
经核定对自2025年1月起在各级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人才或团队,根据获奖项目落地福田时,所处融资阶段及获取融资情况,按条件给予支持,其中:国家级奖项最多不超过500万元,省级奖项最多不超过300万元,市、区级奖项最多不超过100万元。欢迎咨询深科信。
申报时间:2025-07-01/2025-12-31
资助标准:
对人力资源项目(产品)获得国家、省级科技创新奖项或在国家、省人社部门举办的各类大赛中获奖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最高给予30万元支持。欢迎咨询深科信。
申报时间:2025-05-20/2025-12-31
资助标准:
支持企业(机构)在福田区重点产业园区、创新载体和科研机构等打造人才公共服务平台,为人才提供政策讲解、产品推介、资源链接等高品质配套服务。符合条件并被认定为优质人才公共服务平台的,每年给予运营主体不超过30万元支持。欢迎咨询深科信。
申报时间:2025-05-20/2025-12-31
资助标准:
对近3年拥有两届以上国际知名时装秀场主会场参展经历品牌设计师,给予最高20万元支持。欢迎咨询深科信。
申报时间:2025-05-20/2025-12-31
资助标准:
对于福田区新引进入户35周岁以下,毕业于境内外知名高校(范围按深圳市有关政策确定)硕士及本科毕业生,由用人单位申报,可分别给予最高5万元、最高3万元生活补贴。符合条件的外籍和港澳台青年可同等享受补贴。持。欢迎咨询深科信。
申报时间:2025-06-30/2025-07-11
资助标准:
对经认定的文化、体育产业园区、孵化器等产业空间,运营单位在空间内举办较有影响力的品牌活动,对其中一项按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资助。每个产业空间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欢迎咨询深科信。
申报时间:2025-07-01/2025-07-21
资助标准:
对首次纳入区“四上”统计库的餐饮行业单位,入库后稳定完成次年全年报表且实现销售额(营业额)正增长的,给予10万元奖励。欢迎咨询深科信。
申报时间:2025-06-26/2025-07-25
资助标准:
对于购买国家指定从事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专业保险机构一年期以内出口信用保险的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保费50%的比例给予补助,该批次每家企业补助总额不超过150万元。欢迎咨询深科信。
申报时间:2025-06-30/2025-07-11
资助标准:
本资助计划资助金额受区科技资金年度总额控制,按照申报主体上年度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际产生的利息、担保、保险、评估费用的最高70%给予资助,其中,上年度“知识产权质押登记金额总计≥3亿元”的,每个申报主体每年最高资助150万元;上年度“1亿元≤知识产权质押登记金额总计<3亿元”的,每个申报主体每年最高资助100万元;上年度“知识产权质押登记金额总计<1亿元”的,每个申报主体每年最高资助50万元。欢迎咨询深科信。
申报时间:2025-04-10/2025-11-20
资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实训人才,按照其学历层次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本科生2万元、硕士研究生3万元、博士研究生10万元。此补贴获得者不得同时享受市区级新引进人才落户同类补贴政策。欢迎咨询深科信。
申报时间:2025-01-01/2025-12-31
资助标准:
首席工程师工作室启动经费按照设立企业投入资金的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欢迎咨询深科信。
申报时间:2025-01-01/2025-12-31
资助标准:
1.博士后工作站资助100万元; 2.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资助50万元; 3.获得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资助50万元后,升级为博士后工作站的单位,可追加资助50万元。欢迎咨询深科信。
申报时间:2025-01-01/2025-12-31
资助标准:
按照企业获得的深圳市留学人员创业资助金额给予等额配套资助。欢迎咨询深科信。
申报时间:2025-03-19/2025-12-31
资助标准:
对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工作期间的日常经费,按每名博士后1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配套补助。欢迎咨询深科信
申报时间:2025-01-01/2025-12-31
资助标准:
博士生3000元/月,硕士生2000元/月,最长补贴不超过1年。已享受过我区同类补贴的,不可重复申请。 该金额为税前金额,我局在发放奖补前按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欢迎咨询深科信。
申报时间:2025-06-23/2025-07-18
申报条件:
1.运营机构或者管理单位应当为依法注册、合法经营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在其运营的创业孵化载体内有固定办公场地,并配备至少3名从事创业服务工作的管理人员,其中至少1名具备孵化服务管理能力且全职提供服务;
2.场地及设施能够满足孵化创业实体的要求,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3.场地产权清晰或者租赁备案手续完备,且入驻的创业实体已在房屋租赁部门办理租赁备案手续;场地作为孵化载体用途使用(租用)剩余期限不少于3年,在使用期内不得变更或者变相改变用途;
4.入驻创业实体不少于20家,其中初创企业占比不低于20%;
5.具备通讯、网络等办公条件,设置会议场地、商务洽谈、创业培训等公共服务功能区,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
6.日常管理服务等规章制度健全,具备为入驻创业实体提供开业指导、政策咨询、风险评估、项目推介、融资支持、跟踪扶持等创业服务的能力。欢迎咨询深科信。
申报时间:2025-06-16/2025-08-31
资助标准:
扶持方式为事后补助。按新租赁自用面积(不含宿舍等附属和配套用房以及区政策性产业用房)给予每月每平方米5元的租金补贴,单个企业补贴面积上限不超过原自用面积(不含宿舍等附属和配套用房以及区政策性产业用房),每月补贴总金额不超过8万元,最多不超过24个月。欢迎咨询深科信。
申报时间:2025-05-08/2025-12-31
申报条件:
1.申请备案单位系登记地址在龙岗区的高校院所、事业单位。欢迎咨询深科信。
2.联合实验室由区内高校院所、事业单位依托经各级科技部门批复的(重点)实验室与辖区企业(在龙岗实际经营)合作建设。
3.联合实验室研究内容应与(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相符。
4.联合实验室协议签订日期需在(重点)实验室获批复之后,且协议内需明确具体依托的(重点)实验室名称。
5.联合实验室协议签订日期在2024年1月1日(含)之后,申请备案时协议在执行期内,且签订未超过一年。
2024年度内签订的协议,备案开放前签订已超过一年或执行完毕的,予以备案(需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备案申请)。欢迎咨询深科信。
申报时间:2024-01-01/2025-12-31
资助标准:
1.申报主体申报项目用于生产管理、仓储管理相关环节的,按照不高于核定云服务现金券配额的 60%发放。
2.申报主体申报项目用于研发设计、采购供应、售后服务等产业链相关环节的,按照不高于核定云服务现金券配额的 50%发放。欢迎咨询深科信。
申报时间:2024-01-01/2025-12-31
资助标准:
产值1亿元以下,且全部或部分生产环节在龙岗区内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其他(非工业类)规模以上企业,每年发放不高于50万元的云服务现金券;规模以下企业,每年发放不高于10万元的云服务现金券。欢迎咨询深科信
申报时间:2025-07-02/2025-07-11
办理结果:
企业一年未通过区总部企业复核的,由行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街道进行谈话,不再享受当年区总部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措施。连续两年未通过区总部企业复核的,列入区总部企业重点观察名单,暂停享受区总部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措施。连续三年未通过区总部企业复核的,取消其总部企业资格,不再享受区总部企业扶持措施,且自取消资格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再申请认定。满两年后重新符合区总部企业认定标准的,可重新申请认定。欢迎咨询深科信。
申报时间:2025-06-30/2025-07-31
资助标准:
由符合条件的企业或机构举办、参加的全区现代时尚产业发展迫切需要的境内、境外重点时尚活动,对承办单位和参加企业实际发生的费用,最高给予全额支持。欢迎咨询深科信。
申报时间:2025-06-23/2025-09-30
办理结果:
获评为“聚龙巧匠”的技能人才,可享受一次性10万元奖励和三年期约80平方米的免租金住房。“聚龙巧匠”荣誉激励为税前资助。欢迎咨询深科信。
申报时间:2025-07-02/2025-07-16
资助标准:
(一)在光明区实际经营的销售公司,2023年首次纳入“四上”企业统计数据库且当年实现年度销售额超过1亿元,按其年度销售额的5‰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对光明区内制造企业设立的销售公司首次纳入“四上”企业统计数据库且当年实现年度销售额超过1亿元,则按其年度销售额的6‰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欢迎咨询深科信。
(二)在光明区实际经营的销售公司,2024年首次纳入“四上”企业统计数据库且当年实现年度销售额超过1亿元,按其年度销售额的5‰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对光明区内制造企业设立的销售公司首次纳入“四上”企业统计数据库且当年实现年度销售额超过1亿元,则按其年度销售额的6‰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申报时间:2025-07-02/2025-07-09
资助标准:
鼓励面向新型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工业控制等领域开展新型智能传感器研发和产业化。针对率先在全球实现产业化应用,或率先突破国外垄断的智能传感器产业化项目,按项目实际投资2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实际投资包括设备购置费用、设备安装调试费用、研发费用等,不包括土地及产业用房的租赁购置费用和房屋建设费用;对采购该类智能传感器产品的按首年度采购金额的10%,单种产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单家企业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奖励随受年度采购合同的执行情况分年度拨付。欢迎咨询深科信。
申报时间:2025-07-02/2025-07-31
资助标准:
(1)对按照《深圳市光明区“工业上楼”建筑设计指南》、《深圳市光明区特色产业园区建筑设计指南》建筑设计标准中厂房建设一类指标新建的项目,按照厂房建筑面积1200元/平方米的标准一次性给予项目产权主体最高2400万元奖励。
(2)对按照《深圳市光明区“工业上楼”建筑设计指南》、《深圳市光明区特色产业园区建筑设计指南》厂房建设二类指标新建的项目,按照厂房建筑面积1500元/平方米的标准一次性给予项目产权主体最高3000万元奖励。欢迎咨询深科信。
申报时间:2025-07-01/2025-07-15
资助标准:
对首次纳入光明区“四上”企业统计数据库且次年报表实现销售额(营业额)正增长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欢迎咨询深科信。
申报时间:2025-07-01/2025-07-18
资助标准:
对经评审核定的平台建设,在项目建成运营后,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的40%给予补贴,最高1000万元。欢迎咨询深科信。
申报时间:2025-07-01/2025-07-22
资助标准:
对在辖区内新开设的汽车品牌展销门店,经营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且工程、设备及设施建设等总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按门店售出第一部车的购车发票时间先后,给予首家500万元、第二家400万元、第三家至第五家每家300万元开办资助,资助分两年拨付,每年拨付50%。欢迎咨询深科信。
申报时间:2025-07-01/2026-12-31
资助标准:
对成功引进战略科学家、两院院士、国家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广东特支计划”人才(团队)、深圳市“鹏城孔雀计划”特聘岗位专家(团队)等高层次人才的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业风险投资机构、行业协会等,按照引进人才类型,每引进1人(团队)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每家单位每年最高奖励50万元。奖金分两次等额发放,但全部算入首次申请年度奖励总额。欢迎咨询深科信。
对有效申报国家、省、市重点人才计划的人才或团队核心成员,给予最高3000元/人的一次性申报奖励。
申报时间:2025-07-01/2026-12-31
资助标准:
鼓励新区企业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对企业内全职引进、落户大鹏新区且毕业不满两年的名校全日制学士、硕士,分别给予2万元、3万元生活补贴。分两年等额发放。欢迎咨询深科信。
申报时间:2025-07-01/2025-12-31
资助标准:
对出站后留(来)大鹏新区继续从事新区重点领域科研工作、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博士后,每人给予最高30万元科研资助。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分3次等额发放至用人单位。欢迎咨询深科信。
申报时间:2025-07-01/2025-07-22
资助标准:
鼓励企事业单位在新区举办各类国际性展会和会议(论坛),对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取得新区管委会支持的,给予承办单位举办展会或会议(论坛)项目相关实际支出费用50%的支持,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欢迎咨询深科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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