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一文梳理定义与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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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8/05

  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

  #定义#

  专利密集型产品是指《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分类》中的行业所产出的主要依靠专利参与市场竞争并具有较强市场竞争优势的产品。产品核心技术依托“高价值专利”,具备市场竞争力,且专利对产品收益贡献显著。

  专利密集型产品,简单说就是包含大量专利技术的产品。

  这类产品的核心功能、关键部件或生产工艺往往被众多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等)所保护,技术含量较高,比如智能手机(涉及芯片、操作系统、摄像头等多领域专利)、新能源汽车(电池、自动驾驶技术相关专利)、高端医疗设备等。

  它们通常是企业创新能力的体现,也容易成为产业竞争的核心领域,因为专利能为产品带来法律保护和市场优势。

  “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是一项促进专利密集型产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按“统一平台、统一标准、统一认定”原则,采取专利产品备案和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两步走”方式,最终备案认定一批知识产权竞争力较强的专利密集型产品。


  备案好处

  1、备案的企业可以通过专利产品备案获得《备案证明》,作为消费决策参考。

  2、获得更强法律保护,明确专利权归属,便于法律维护。

  3、也可以在相关项目申报中作为产品技术先进性和专利市场效益的有力证明,获取有关的政策支持。(专利奖等知识产权相关项目都是加分项)

  4、部分地区有资金支持。


  专利密集型产品申报基本条件

  申报需满足以下基本门槛:

  01备案主体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和社会组织。

  备案主体应当是制造、销售专利产品的专利权人或被许可人。

  02备案产品条件

  备案产品至少涉及一项有效专利,且该一项或多项专利不存在权属纠纷。

  已取得较好的市场经济效益。备案产品不受《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分类(2019)》中的产业分类限制。非专利密集型产业领域的产品同样可以备案。

  此外,同一型号或品种的产品应作为一件产品进行备案,相同产品不得重复备案。若一件备案产品涉及多项专利的应全部予以关联,一件专利也可关联多个产品。一家企业可备案产品不设上限。


  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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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单位注册

  单位访问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 https://www.zlcp.org.cn/,完成用户注册。

  操作步骤:点击“单位注册”,依次输入用户名(长度为4-20 个字符,不支持特殊字符)、手机号、邮箱、短信验证码,邮箱、密码(数字、字母和特殊字符至少包含两种,密码长度8-18 位)等信息,阅读并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单位注册协议》”,完成注册。



  02

  实名认证、更新资产信息

  注册成功后,用户输入已注册的手机号、用户名或邮箱(三种信息择一填入)、密码、验证码可直接登录系统。

  左侧列表点击 “用户中心”,选择“实名认证”进入相应页面。填写单位信息,主要内容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资产信息、营业执照、单位利润表(来源上一年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等,一般情况下审核周期为1-2个工作日。

  当备案单位类型选择“企业”时,通过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点击“获取工商信息”按钮,可以自动获取包括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话在内的工商信息。若办公地址与注册地址相同,则可勾选“同注册地址”选项自动获取办公地址。当备案单位类型选择非企业的其他单位类型时,需手动输入相关信息。

  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上传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必须为清晰彩色原件扫描件或数码照,必须在有效期内,支持png:bmp,jpg,pdf 格式,大小不得超过5M)和诚信承诺书(诚信承诺书加盖公章且必须为清晰彩色原件扫描件或数码照,支持png,bmp,jpg,pdf格式,大小不得超过5M ),点击“提交审核按钮,等待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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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资产信息

  单位实名认证时需同时填写资产信息。实名认证通过后,产品备案或进行产品备案信息更新时,均需填报或更新上一年度相应资产信息。资产信息包括:

  1、单位年度总成本、单位年度知识产权总投入(包含知识产权人力成本、知识产权教育培训、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维权、知识产权申请和维持等官费、知识产权代理费知识产权专业咨询费、以及研发费用中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其他费用)、单位年度净利润总额、单位年度所有产品总销售额、单位年度固定资产总额,单位年度所有产品总产值、单位年度总销售

  费用、单位年度总管理费用及单位年度总财务费用,请根据单位财务表或审计报告填写截至上一年度年底的相应内容。

  2、单位专利资产金额和单位总资产金额,请填写截至上一年度年底,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知识产权相关会计信息披露规定》等有关规定确认的、单位拥有的专利资产总额和单位总资产金额。

  3、单位年度员工人数,请按照单位社保参保人数填写截至上一年度年底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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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

  专利信息导入

  单位实名认证审核通过后登录系统,须先进行“单位专利信息管理”’,再进行产品备案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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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侧列表点击“专利信息管理”,进入相应页面。该页面下,单位可通过“自动导入专利”和“手动新增专利”两种方式,对单位自有专利权信息、单位接受许可的专利权信息进行维护:可通过该页面上方的查询条件,查询已导入的专利信息。

  (一)自动导入专利

  点击“自动导入专利”按钮,系统自动获取单位自有专利数据,包括注册单位为权利人<含与其他权利人共有的专利>。若单位在本平台做过单位名称变更,则单位曾用名与现用名对应的专利权信息均包含在内。

  单位自有专利信息系统定期自动更新,若单位自有专利量较大,在数据同步更新过程中或有可能出现延迟,请耐心等待。

  (二)手动新增专利

  点击“手动新增专利”按钮,输入专利号,可手动添加其他相关专利,包括单位原始取得、受让专利(通过专利转让、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专利权的专利)和被许可的专利。通过手动功能添加的相关专利,可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对其删除。

  (三)查询

  “专利信息管理”页面上方,可通过查询条件,如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权利人及专利权获取方式等,进行查询检索。


  04

  产品备案

  左侧列表点击“产品备案管理”菜单,进入产品备案管理列表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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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填报信息

  在“未提交”列表页下,点击“填报”按钮,进行产品备案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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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步,填写产品信息

  根据页面提示填写相应信息,标星字段为必填项。

  填写提示(重要):

  (1)“产品名称”应为该产品的行业通俗名称,不可填写单位自行命名的产品简称或无法体现具体产品类型的商标、品牌名称。如备案产品具有限制性应用领域,则产品名称还应当反映

  出备案产品的具体应用领域。

  (2)“规格型号”指备案产品的规格型号,应属于同一通用标准属性的产品,不考虑颜色、大小、配置等因素(如:不同颜色、不同内存的某品牌手机同一系列 P80 可合并备案;不同系列产品应分开备案,如某品牌不同系列手机P80、P80miniP80plus)。

  (3)“产品分类”参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中的产品分类标准,填报时均可在相应下拉列表中选择也可以输入关键字查找。

  (4)“产品所属产业”参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1T 4754-2017)中的行业分类标准,填报时均可在相应下拉列表中选择,也可以输入关键字查找。

  (5)“产品简介”应对备案产品的结构、材质、功能、应用、技术服务等情况进行简要介绍。

  (6)“备案目的”,在下拉列表中点击相应选项即可,不在列表内的可选择其他,进行手动添加。

  (7)“出口地”可多选,在下拉列表中点击相应选项即可不在列表内的可选择其他后,手动添加。

  8)“产品上年度销售额”、“产品上年度出口总额产品上年度净利润”、“产品上年度总产值”、“产品上年度毛利润率”等表述中的“上年度”指填报当年的上一自然年度,

  如填报时为 2022 年,则“上年度”指 2021年1月1日至 2021年 12月31日。

  (9)专利市场贡献指数是指专利因素对于产品市场推广和销售所发挥的价值度。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四种体现方式中择其一,若选择“自行测算”,需单位填报计算说明。

  方法一,专利投入在产品中所占比值,参考公式:(产品知识产权总投入/产品年度总成本)*K(K为系数,单位可根据实践情况自行设定);

  方法二,专利所带来的产品市场份额的增加比例和利润的增量比例综合考虑;

  方法三,许可费率,可点击下载并查看具体费率;

  (10)上传“产品主图”和“其它图片”,支持 png,bmp.jpg格式,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 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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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步,关联专利信息

  产品信息填写完成,点击“下一步”或直接点击“专利信息标签页后,可进一步填报与产品相关的专利。

  1、点击“从自有专利中选择”弹出“关联专利”对话框,勾选相关专利,进行关联,点击“确认”按钮,关联成功。

  2、单位须选择已关联的专利在备案阶段是否对外公开。备案阶段可不公开关联专利,认定为专利密集型产品的必须公开关联专利,接受社会监督。

  3、标记关联专利中存在的“核心专利”和“涉诉专利”注意:“关联专利”对话框的专利列表仅显示用户在“单位专利信息管理”中添加的专利,如需添加新的专利,请返回“专利信息管理”页面。

  第三步,上传证明材料完成关联专利后,点击“下一步”或直接点击“证明材料”标签页后,可提交证明文件与产品介绍。单位进行产品备案的证明材料均可以附件形式上传。证明文件”的上传要求:①须上传经济效益证明文件,并加盖财务章。

  ②如备案产品属于国家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须上传具备相关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如备案产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须上传通过相关产品认证的证明材料。上传文件必须为清晰彩色原件扫描件或数码照。

  ③文件支持 PDF 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不得超过 20M。

  “产品介绍”的上传要求:可上传产品介绍等内容相关的图片、视频等文件,图片支持png,bmp,jpg格式,单张图片大小不得超过 5M,视频支持.mp4 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不得超过 20M。材料上传完毕,点击“提交审核”按钮,等待备案审核。

  材料上传完毕,点击“提交审核”按钮,等待备案审核。

  (二)备案审核及修改

  审核通过后,产品备案成功,单位将收到产品已备案的短信通知,并可在平台“产品备案管理”和“产品信息查询”页面的已备案”列表中,查询和浏览已备案的专利产品。备案成功后,所填报的信息自动锁定,单位不可随意更改,只有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单位可对已备案产品有关数据进行更新、修改。

  若审核未通过,单位可在“不通过”页面查看未通过产品备案审核的产品信息,点击“修改”按钮,在产品详情页面,可根据驳回理由,修改填报内容后,重新提交审核。

  (三)撤销备案

  已备案产品,如产品已退出市场或者所关联的专利已全部失效或者转让或者其他原因导致产品中已无使用的有效专利,或单位主动撤销已备案产品,则单位须向平台提出备案撤销申请。在“已备案”标签页,对应拟撤销的产品后,点击“撤销”操作,启动撤销程序。经平台审核后,予以备案撤销。

  如产品所关联的专利已全部失效或者转让,系统会提示单位进行撤销确认。单位确认后,该产品予以备案撤销。

  单位可在“产品备案管理”页面“撤销备案”栏目下查看已撤销备案的产品。


  05

  备案成功

  已备案、且符合相应条件的产品被认定后,进入公示阶段。单位将收到产品进入公示阶段的短信通知。在“公示中”列表页

  单位可查询、浏览公示中的专利密集型产品。

  公示中的产品信息发布在平台,并对外开放检索。拟认定的专利密集型产品信息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公众可提出异议。


  06

  备案证明下载

  认定成功

  公示期满后,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成功,即进入已认定状态有效期为一年。单位将收到专利密集型产品已认定的短信通知在"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管理”和“专利产品信息查询”页面的“已认定”列表栏下,单位可对已认定的专利密集型产品进行查询、浏览、下载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证书和标识二维码:已认定的产品信息仍继续通过平台对外开放检索,公众依然可在此阶段提出异议。


  备案事项说明

  01

  关于产品相关专利备案事项的说明:

  产品关联专利包括核心专利和其他专利。核心专利:

  (1)用于保护该产品本身或制造该产品的方法的发明专利,或者是用于保护该产品本身的实用新型专利,或者是用于保护该产品整体或者局部外观设计的外观设计专利,且上述专利对该产品的市场价值有直接贡献。

  (2)用于保护该产品生产过程中必须使用的核心零部件本身或制造该核心零部件的方法的发明专利,或者是用于保护该核心零部件本身的实用新型专利,或者是用于保护该核心零部件的整体或者局部外观设计的外观设计专利,且上述专利对该产品技术升级和提升市场规模发挥了关键作用。满足上述两类其中的专利即为产品中所使用的核心专利。

  其他专利:产品(含零部件)在生产制造、检测、包装、运输等环节使用的技术方案所形成的专利,该专利对提升产品品质和市场规模发挥了特定作用。备案产品附属件产品所使用的专利不属于备案产品使用的专利,例如:应用于手机充电器、耳机等附属件的专利不属于手机产品上使用的专利。作为专利布局的防御性专利,未直接在产品上使用,不属于备案产品使用的专利。进行备案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应当与产品外观相同或者无实质差异;进行备案的成套产品的外观设计专利应当与成套产品中的若干件产品相同或者无实质差异;进行备案的组件产品的外观设计专利应当与组成此组件产品的所有单个组件整体相同或者无实质差异。


  02

  单位信息更新和维护

  单位信息变更:当单位信息发生变更时,需进入“用户中心”-“实名认证”页面,点击“变更单位信息”,完成信息变更操作后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单位将收到“您提交的单位实名认证信息已审核通过”的短信通知,之后方可登录平台进行产品备案申报操作。

  资产信息更新:单位通过实名认证后,每一年度均需先更新单位资产信息,之后方可进行产品备案申报和备案产品信息更新。进入“用户中心”-“资产信息”页面,点击“编辑”,可进行资产更新。


  专利产品备案常见问题解答

  一、开展专利产品备案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对培育发展专利密集型产业,探索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作出一系列部署,为专利支撑创新型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为落实《纲要》和《规划》的重要部署,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采取专利产品备案和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两步走”的方式,先行启动专利产品备案工作,后续根据产品备案和数据积累情况,适时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对于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而言,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和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有助于全面准确掌握本地区专利运用和产业发展情况、精准发力促进企业产品竞争力提升、有效实施专利密集型产业培育政策、科学引导企业推进高价值专利转化。对于参与备案的企业而言,可以通过专利产品备案获得《备案证明》,作为消费决策参考,也可以在相关项目申报中作为产品技术先进性和专利市场效益的有力证明,获取有关的政策支持。


  二、由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统一备案有何考虑?

  为扎实有序推进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和认定工作,避免各地分头建设造成的重复投入、标准各异等问题,2022年8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复函中国专利保护协会,同意其建设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通知》明确,按照“统一平台、统一标准、统一认定”的原则,由试点平台统一提供专利产品备案的公益性服务。在备案过程中,试点平台不收取任何费用,且全年开放,随时可以填报。


  三、哪些主体可以进行产品备案?一件产品涉及多个备案主体的情况如何操作?

  按照《通知》所附的《专利产品备案条件及流程》,备案主体应当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和社会组织,且应当是制造、销售专利产品的专利权人或被许可人。同一产品不得重复备案。如同一产品涉及不同的备案主体,应由相关方自行协商一致,由其中一方进行备案。


  四、专利产品备案的步骤有哪些?完成备案需要多长时间?

  第一步,登录试点平台进行注册;第二步,进行实名认证,填报基本信息,上传证明材料和诚信承诺书后提交审核,一般情况下审核周期为1-2个工作日;第三步,实名认证审核通过后,进行专利信息管理;第四步,进行产品备案,填报产品的基本信息、经济数据,声明所使用专利的情况,并上传有关证明材料;第五步,试点平台对备案产品信息进行核查,一般情况下审核周期为3-5个工作日,通过后即备案成功。


  五、对备案的专利产品有什么要求?同一单位备案的产品有无数量限制?

  备案产品应至少关联一项有效且不存在权属纠纷的中国专利,并且已取得较好的市场经济效益。产品所关联的专利分为核心专利和其他专利,其划分标准参见《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操作手册》(可在试点平台自行下载)。一件产品涉及多项专利的,应全部予以关联;一件专利可关联多个产品。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可合并备案,不考虑颜色、大小、配置等因素(如:不同颜色、不同内存的某品牌手机同一系列P80可合并备案);不同规格型号的产品应分开备案(如某品牌不同系列手机P80、P80mini、P80plus)。同一单位备案的专利产品数量不限,可参考《企业专利密集型产品评价方法》(T/PPAC402-2022)择优选择产品进行备案。


  六、非专利密集型产业领域的产品能否备案?

  按照《通知》所附的《专利产品备案条件及流程》,进行备案的产品不受《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分类(2019)》的限制,非专利密集型产业领域的产品同样可以备案。试点平台根据填报的“产品所属产业”与《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分类(2019)》的产业分类进行自动匹配,自动标记为“非专利密集型产业”或“专利密集型产业”。


  七、专利产品备案信息更新有什么要求?需要撤销备案如何操作?

  每年的一季度,即1月1日至3月31日,备案主体须对已备案的专利产品信息进行修改、更新、确认,提供该产品上一年度销售额、出口额、利润、知识产权投入等最新信息。需要注意的是,未按时进行备案信息更新的产品,不能参与该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如果备案产品已退出市场、产品关联专利全部失效或其他原因,备案主体可主动撤销备案,向平台提出备案撤销申请,经平台审核后,予以撤销。如产品所关联的专利已全部失效或者转让,平台会提示备案主体进行撤销确认,经确认后,该产品备案予以撤销。


  八、专利产品通过备案能否获得相关证明?是否意味着被认定为专利密集型产品?

  产品备案审核通过后,备案主体将收到产品已完成备案的短信通知,在平台“产品备案管理”和“产品信息查询”页面的“已备案”列表中,可以查询和浏览已备案的专利产品,并自行下载《备案证明》。按照《通知》明确的专利产品备案和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两步走”的方式,完成备案的专利产品不代表被认定为专利密集型产品,将作为下一步进行认定的对象。试点平台会根据备案数量和数据积累等情况,面向年度规定时间内备案成功或完成年度信息更新的产品,适时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被认定为专利密集型产品后可获得认定编码、二维码标识和认定证书。


  关键提示

  01备案时间

  未备案产品,若参与本次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应于2025年9月15日之前在试点平台(网址:www.zlcp.org.cn)完成产品首次备案。

  2024年度(含)以前备案通过的产品(包括已认定的专利密集型产品),若参与本次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应于2025年9月15日之前完成产品备案信息年度更新。


  02信息更新注意

  已认定的专利密集型产品,应于2025年9月15日之前完成产品备案信息年度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