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高达一亿!龙华区企业这些项目可以申报!
今天深科信为企业整理了龙华区当前可申报项目汇总,涉及贷款贴息、创赛奖励、数字经济人才、时尚产业等方向,共计19个项目,最高资助金额10000万元!了解更多项目资讯,欢迎咨询深科信~
01
2025年龙华区科技金融资助项目
申报时间:2025-08-21 / 2025-12-31
资助标准:
对纳入备案、获得贷款且按时还款的单位,以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为上限,给予贷款利息的50%、不超过100万元的贴息资助;给予投融资服务费50%、不超过100万元的贴保资助。欢迎咨询深科信
02
2024年龙华区创新创业大赛奖励项目
申报时间:2025-08-21 / 2025-12-31
资助标准:
获得国际、国家级比赛前三等次的项目,分别给子获奖单位 100、80、60 万元的奖励;获得省市级比赛前三等次的项目,分别给予获奖单位 80、60、50万元的奖励;获得区级比赛前三等次的项目,分别给予获奖单位50、30、20万元的奖励(仅适用通过龙华赛区参赛并获奖的项目)。同一项目在多级比赛获奖的,按最高奖励金额进行奖励(不重复资助)。欢迎咨询深科信
03
龙华工匠奖励补贴
申报时间:2025-08-08 / 2025-12-31
资助标准:
1.A类工匠奖励补贴标准为:50万元/人。
2.B类工匠奖励补贴标准为:30万元/人。
3.C类工匠奖励补贴标准为:5万元/人。欢迎咨询深科信
04
2025年龙华区博士、博士后相关扶持
申报时间:2025-07-24 / 2025-12-31
资助标准:
(一)设站资助
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经批准在龙华区新设立且正常开展青年科研人才培养工作的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创新基地及其他博士后招收培养平台,给予一次性设站资助。欢迎咨询深科信
1.对新设立的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给予50万元设站资助。
2.对新设立的创新基地及其他博士后招收培养平台,给予30万元设站资助。
3.对经批准设立博士后工作站的创新基地及其他博士后招收培养平台,按新设立博士后工作站与原创新基地及其他博士后招收培养平台的设站资助标准补齐差额部分。欢迎咨询深科信
(二)日常经费资助
支持龙华区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创新基地及其他博士后招收培养平台加大招生力度。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对每成功招收1名博士后人才进站并在进站后半年以内开题考核通过的,一次性给予平台5万元日常经费资助。在站人员中途退站的,终止发放对应资助。欢迎咨询深科信
(三)安家补贴
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博士后人才期满出站后6个月内留(来)龙华区从事科研和技术转化工作,且与龙华区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正常缴纳社保的,给予每人30万元安家补贴,连续3年依申请等额发放,申请时须提供区用人单位对申请人的科研工作考核报告。符合条件的博士后人才须办理完成出站并在出站后12个月内提交首次申请,否则将不予受理。欢迎咨询深科信
(四)科研成果转化奖励
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博士后出站后留(来)龙华区从事科研和技术转化的,其开展的应用项目研究,自立项起3年以内研究成果在龙华区应用转化或用于创业,并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科研成果转化奖励。欢迎咨询深科信
(五)科研项目奖励
鼓励博士、博士后人才积极承担重点、重大科技计划任务,在国家和地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中发挥积极作用。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对近3年完成深圳市级以上科技计划的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课题)负责人自立项起中途不得变更,且项目通过验收并结项),给予一定科研项目奖励。
1.完成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项目(课题)负责人,给予一次性20万元科研项目奖励。欢迎咨询深科信
2.完成广东省科技主管部门立项的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的牵头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给予一次性10万元科研项目奖励。
3.完成深圳市科技主管部门立项的科技重大专项的牵头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给予一次性5万元科研项目奖励。欢迎咨询深科信
05
2025年龙华区优秀青年人才资助
申报时间:2025-08-16 / 2025-09-15
资助标准:
(一)入户补贴
鼓励优秀青年人才到龙华区发展,对符合条件的新引进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分别给予一次性入户补贴3万元、5万元,博士研究生按深圳市有关政策落实。欢迎咨询深科信
(二)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补贴
鼓励龙华区内优秀青年人才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对选择在职攻读世界大学前150强知名院校或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并且专业属于STEM领域(符合四大榜单任一榜单科学、技术、工程、数学学科)的科研人才和工程技术人才,在取得博士学位证书后,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贴。欢迎咨询深科信
(三)英才津贴
对毕业于世界大学前150强知名院校或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并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人才给予15万元英才津贴,连续3年依申请等额发放。欢迎咨询深科信
(四)证书奖励
鼓励龙华区内优秀青年人才积极提升专业技能与综合素养,对本办法实施之后获得规定的专业资格认证证书(详见附件1)的人才,给予1万元证书奖励。该奖励每人每年仅可申请一次,同一证书不可重复申请。欢迎咨询深科信
(五)成长津贴、“优青百人计划”
为加强青年人才创新创业支持,实施“龙华区优秀青年人才培育百人计划”(简称“优青百人计划”)。采取综合计分制,遴选出一批龙华区优秀拔尖青年。在专业管理、技术研发、生产技术技能、创新创业等领域具有突出发展潜力或作出杰出贡献的中坚潜力青年,凡达到申请资格门槛,即可提出申请,经过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区人力资源局审核并报区委人才办审批后,纳入“优青百人计划”,作为龙华区数字经济高层次人才的重要储备,实施为期三年的专项培养,并给予每人10万元成长津贴,按照4:3:3比例连续3年依申请并经每年综合考核通过后发放。欢迎咨询深科信
(六)校企联合培养奖励
鼓励龙华区用人单位与市内高校或者国内“双一流”高校,围绕龙华区产业发展需要,申报校企联合培养项目,开展不少于1年的校企联合培养,培养与产业深度融合的优秀人才。对经区人力资源局审核通过的联合培养项目,其定向培养的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人才,在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并正式到岗工作后,按实际到岗人数给予用人单位相应奖励。其中,到岗1-4人,按每人1万元发放一次性奖励;到岗5-9人,按每人2万元发放一次性奖励;到岗10人及以上,按每人3万元发放一次性奖励。同一用人单位每年获得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30万元。
06
2025年龙华区人才培育
申报时间:2025-07-24 / 2025-12-31
资助标准:
1.龙华区用人单位培养的人才入选龙华区S类高层次人才,每培育1人给予100万元育才奖励。欢迎咨询深科信
2.在龙华区用人单位申报并成功入选“国家特支计划”人才,“广东省重要人才计划”或“广东省特支计划”高层次人才,以新业绩、职务达到深圳市“鹏城优才卡”尊鹏卡人才申领条件,或成功认定为同等级高层次人才的,每培育1人给予用人单位10万元育才奖励。
3.在龙华区用人单位申报,以新业绩、职务达到深圳市“鹏城优才卡”钻石卡申领条件,或成功认定为同等级高层次人才的,每培育1人给予用人单位8万元育才奖励。欢迎咨询深科信
4.在龙华区用人单位申报并成功入选龙华区A类、B类高层次人才,或成功认定为同等级高层次人才的,且持续工作满2年的,每培育1人分别给予用人单位5万元、3万元育才奖励。
5.在龙华区用人单位申报,对于表现突出、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龙华区优秀拔尖青年,经综合评审后破格入选为龙华区高层次人才的,每培育1人给予用人单位2万元育才奖励。欢迎咨询深科信
07
2025年龙华区数字经济高层次人才激励
申报时间:2025-07-24 / 2025-12-31
资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龙华区高层次人才,按年度发放奖励补贴,支持周期为5年。欢迎咨询深科信
1.龙华区S类高层次人才奖励标准为60万元/年。
2.龙华区A类高层次人才奖励标准为48万元/年。
3.龙华区B类高层次人才奖励标准为18万元/年。
4.龙华区C类高层次人才奖励标准为12万元/年。欢迎咨询深科信
08
2024年度龙华区支持大浪时尚小镇时尚产业发展-时尚企业高成长发展
支持类资助
申报时间:2025-08-11 / 2025-09-10
资助标准:
1.对于规模以上工业、不含贸易经纪与代理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的时尚企业,按照相对2021年增加值(按收入法计算)的增量部分的4.5%给予奖励;对于规模以上营利性服务业的时尚企业,按照相对2021年增加值(按收入法计算)的增量部分的3%给予奖励;对于限额以上贸易经纪与代理的时尚企业,按照相对2021年增加值(按收入法计算)的增量部分的6%给予奖励。欢迎咨询深科信
2.实施产业链链主分享计划。根据产业链上企业引进过程中链主发挥影响力的不同,将链主分为A、B、C三级,产业链上企业高成长发展奖励资金的链主分享比例为A级50%、B级40%、C级30%。产业链链主A、B、C三级的分级标准按照链主企业与链上企业协议确定。
3.面料买手通过“一家限额以上零售企业联合多家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的方式集群注册公司,可以按照集群注册公司超出2021年营业收入总和的增量部分的1%给予奖励。欢迎咨询深科信
4.上述奖励金额上限根据“量入为出”的财政原则确定,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可奖励1亿元。
09
2024年度龙华区支持大浪时尚小镇时尚产业发展-园区高效利用资助
申报时间:2025-08-11 / 2025-09-10
资助标准:
对经认定且达到《深圳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2年版)》土地产出率标准的时尚产业园,根据时尚产业园区内企业增加值(按收入法计算)总额相对上一年度的增量部分的1%对园区业主给予奖励,单个业主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欢迎咨询深科信
10
2024年度龙华区支持大浪时尚小镇时尚产业发展-参加国内外时装周活动费用资助
申报时间:2025-08-11 / 2025-09-10
资助标准:
1.对于时尚企业受邀参加伦敦、纽约、巴黎、米兰四大国际时装周(节)发布活动,并体现大浪时尚小镇标识的,单次给予实际支出费用的60%(包括场租、搭建、展品运输、设备租赁、宣传推广、人员差旅费用)、最高180万元资助。欢迎咨询深科信
2.对于“四上”时尚企业受邀参加中国国际时装周、上海时装周发布活动,并体现大浪时尚小镇标识的,经区重点区域建设推进中心审定,单次给予一次性25万元资助。
3.对于时尚企业参加深圳时装周,经区重点区域建设推进中心审定,参照深圳市对企业参加深圳时装周的资助标准进行支持。对于符合条件的时尚企业参加深圳时装周大浪时尚小镇片区活动,经区重点区域建设推进中心审定,单次给予一次性10万元额外资助。欢迎咨询深科信
11
2024年度龙华区支持大浪时尚小镇时尚产业发展-时尚活动场地支持类资助
申报时间:2025-08-11 / 2025-09-10
资助标准:
鼓励国内外时尚企业、社会组织、创意机构、著名设计师在大浪时尚小镇公益服务空间举办新品发布会、时装秀、设计展、行业峰会、论坛、人才交流会、技能大赛,经区重点区域建设推进中心审定,提供免费场地。单个企业每年最多可申请两次。上述“免费场地”每次使用时间为一天。仅提供基础场地的使用,舞台、道具、灯光等特殊搭建费用等由使用方自行负担。欢迎咨询深科信
12
2024年度龙华区支持大浪时尚小镇时尚产业发展-时尚创业孵化空间建设资助
申报时间:2025-08-11 / 2025-09-10
申报条件:
1.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深圳市龙华区大浪时尚小镇范围内的时尚产业领域独立法人单位;经大浪时尚小镇指挥部会议研究审定的,对大浪时尚小镇时尚产业发展有贡献的相关单位。欢迎咨询深科信
2.申报主体在大浪时尚小镇内有关联企业,则须与关联企业合并申报。
3.孵化器、众创空间专职管理人员5人以上,能够提供创业辅导服务,具有创业导师2名以上。孵化器、众创空间内在孵企业不少于10家,其中已申请知识产权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比例不低于30%或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企业占比不低于20%;在孵企业注册地为孵化空间内的企业不少于70%。孵化器、众创空间具有集成化服务能力,能够提供时尚咨询各类创业服务,签约时尚服务机构(包括时尚设计服务机构、面辅料交易企业、品牌服务机构、宣传推广策划机构、法律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咨询机构和风险投资机构等服务机构)5家以上。
4.孵化器、众创空间每年开展的创业沙龙、路演、创业大赛、创业教育培训等活动不少于5场次。孵化器场地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其中在孵企业使用面积(含公共服务面积)占75%以上。孵化器有明确的企业入孵条件、毕业标准和退出机制,在孵企业成立时间5年以下,企业入孵时限36个月以下。欢迎咨询深科信
5.孵化器自有种子资金规模不低于100 万元人民币,并有2家以上在孵时尚企业获得投融资。孵化器具备公共设计软件、公共板房、检验检测等软硬件设备,所有软硬件设备原值总额不低于30万元。众创空间场地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提供不少于30个创业工位,并具备会议洽谈、项目展示等公共服务场地和设施,提供的创业工位和公共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总面积的75%。
6.申请国家、省、市级众创空间、孵化器申报资助的,需获得国家、省、市级众创空间、孵化器认定。欢迎咨询深科信
7.孵化器、众创空间性质、定位、发展方向明确,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具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欢迎咨询深科信
13
2024年度龙华区支持大浪时尚小镇时尚产业发展-直播基地建设资助
申报时间:2025-08-11 / 2025-09-10
资助标准:
对直播基地实际使用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包括公共服务区域)、直播间数量达15个以上并体现大浪时尚小镇标识、入驻直播企业10家以上、服务龙华区时尚品牌数量20家以上或服务大浪时尚小镇时尚企业数量10家以上、有专职人员管理运营的,且基地内直播企业年度纳统服务性营业收入总和达到10亿元、5亿元、2亿元、1亿元的,给予园区(基地)运营主体一次性250万元、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奖励,同时给予入驻直播企业一次性750万元、3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按基地内直播企业年度纳统服务性营业收入占比分配。欢迎咨询深科信
14
2024年度龙华区支持大浪时尚小镇时尚产业发展-举办重大时尚活动投资资助
申报时间:2025-08-11 / 2025-09-10
资助标准:
1.对于企业、机构举办经区重点区域建设推进中心认可的国际性、全国性的大赛、论坛、新品发布、订货会等重大时尚活动,体现大浪时尚小镇标识的,经区重点区域建设推进中心审定,给予活动的项目实际总投资额的50%、最高100万元资助。
2.对于相关企业、机构举办经区政府审定的国际性、全国性的大赛、论坛、新品发布、订货会等重大时尚活动,按活动的项目实际总投资额,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欢迎咨询深科信
15
2024年度龙华区支持大浪时尚小镇时尚产业发展-创新创意设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资助
申报时间:2025-08-11 / 2025-09-10
资助标准:
支持各类主体投资建设工业设计、时尚设计、广告设计、平面与多媒体设计等创意设计公共服务平台。对经区重点区域建设推进中心认可的建设创意设计公共服务平台的主体,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总投资额的50%资助,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分三年发放。欢迎咨询深科信
16
2024年度龙华区支持大浪时尚小镇时尚产业发展-经营用房租赁资助
申报时间:2025-08-11 / 2025-09-10
资助标准:
1.对于自身或其关联企业在龙华区无产业用地的独立设计师工作室暨专门店,商事登记后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分别按照实际租赁面积给予每月每平方米25元、15元、5元租金资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资助面积为500平方米。欢迎咨询深科信
2.对于自身或其关联企业在龙华区无产业用地的“四上”时尚企业,单位建筑面积增加值(按收入法计算)达到每平方米5000元、10000元、15000元的,分别按照实际租赁面积给予每月每平方米5元、10元、15元租金资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资助面积为20000平方米。
17
2024年度龙华区支持大浪时尚小镇时尚产业发展-举办设计师国际交流活动资助
申报时间:2025-08-11 / 2025-09-10
资助标准:
经事先备案并评审通过的,对举办设计师海外游学活动的行业协会、企业等单位,按活动实际投入总额的60%给予资助(包括场租、宣传推广、人员差旅、培训费用),单次最高不超过60万元。欢迎咨询深科信
18
2024年度龙华区支持大浪时尚小镇时尚产业发展-参加展销活动费用资助
申报时间:2025-08-11 / 2025-09-10
资助标准:
1.对时尚企业参加列入大浪时尚小镇重点支持名录的境内外展销活动,并体现大浪时尚小镇标识的,对参展企业实际支出的展位费给予全额资助,最高不超过60万元,市、区、大浪时尚小镇资助金额合计不超过实际支出费用。欢迎咨询深科信
2.经区重点区域建设推进中心审定,由区重点区域建设推进中心、行业协会、行业联盟组织等机构组团参加的重点经贸活动,对承办单位实际支出费用,最高给予全额资助。
19
2024年度龙华区支持大浪时尚小镇时尚产业发展-设计师参赛奖励及柔性定制费用资助
申报时间:2025-08-11 / 2025-09-10
资助标准:
1.对在大浪时尚小镇创业就业的设计师上一年度获得国际羊毛标志大奖、LVMH青年设计师大奖、中国服装设计金顶奖、光华龙腾奖—中国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等时尚设计大奖的,给予一次性最高60万元奖励。对上一年度获得“中国十佳时装设计师”等时尚荣誉称号的,给予一次性最高30万元奖励。欢迎咨询深科信
2.对曾获得国际羊毛标志大奖、LVMH青年设计师大奖、中国服装设计金顶奖、光华龙腾奖—中国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等时尚设计大奖或“中国十佳时装设计师”等时尚荣誉称号的设计师在大浪时尚小镇创办独立设计师工作室暨专门店且不在其他时尚企业兼职的,创办后三年内按其向龙华区内其他时尚工业企业实际支付小单化柔性定制(≤500件∕款)费用的30%予以资助,单个设计师所设企业每年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且不超过其年度营业收入的7.5%。
3.授予以上时尚设计大奖和时尚荣誉称号获得者“大浪时尚设计名家”称号,并纳入区人才政策体系给予支持,享受“尚贤卡”礼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