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600家企业被摘牌!高新资质如何维护?有这些情形将被取消!
近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网公布了一批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公告,涉及江西、四川、广东、湖北、福建、大连、江苏、河北等多个省市。
日常监管发现不符合高企认定条件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不达标
科技人员占比不达标
研发费用总额占比不达标
不符合认定条件
未正常开展经营活动
注销
累计两年未提交年度发展情况表
所以企业千万不要以为拿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就高枕无忧了!一定要每年做好高新企业管理工作和资格的维护,如:按期提交年报,及时申请知识产权,研发立项及研发辅助账,引进人才,产学研合作等等。才能避免被取消证书。欢迎咨询深科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按《税收征管法》及有关规定,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16条 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关部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第17条 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经认定机构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不变,对于企业更名的,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自更名或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第19条 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一)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三)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或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
对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由认定机构通知税务机关按《税收征管法》及有关规定,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高新企业被“摘帽”后,随之而来的巨额“补税+滞纳金”! 现在一起来看看有哪些应该注意的点:
主动关注复核
已认定的高企,需要接受有关部门的日常管理,发现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认定机构进行复核,企业应积极关注高新产品(服务)收入占比、科技人员占比、研发费用占比及知识产权等情况。欢迎咨询深科信
复核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取消高企资格,税务机关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或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高企税收优惠。
及时报告企业发生的重大变化
企业发生更名(更名时请关注申报通知)或认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分立、合并、重组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并将打印出的《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与相关证明材料报认定机构,由认定机构负责审核企业是否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欢迎咨询深科信
①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
高企资格不变,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
②审核不符合认定条件的
自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其高企资格,税务机关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或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高企税收优惠。
及时申报报表
未按时上报的国家高企将被记录在案并影响高企认定、影响企业申报省级相关科技项目,连续两年无数据的企业将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收回之前的优惠税额。欢迎咨询深科信
①火炬统计年报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在其资格有效期内填报统计报表。
时间:每年3月底之前
②高企发展年报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在其资格有效期内报送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时间:每年5月31号之前
为便于企业填报,建立了火炬统计调查企业表与高新技术企业年报填报工作数据共享机制,高新技术企业直接通过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完成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填报及修改工作,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员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网完成审核工作。欢迎咨询深科信
企业异地搬迁,须向迁入地认定机构提交相关资料
①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
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须向迁入地认定机构提交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迁入地工商等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完成迁入的相关证明材料。欢迎咨询深科信
②完成整体迁移的
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和《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继续有效,编号与有效期不变。由迁入地认定机构给企业出具证明材料,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欢迎咨询深科信
重点关注高企资格期满时缴交所得税
高企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度汇算清缴前未取得高企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税款。欢迎咨询深科信
高企资格有效期三年,到期需要重新认定的企业要提前做好工作安排(知识产权、台账、项目立项、成果转化等各项工作)。
高企有效期≠税收减免期
通过高企认定后,就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因此高新技术企业也是按年享受税收优惠。而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上注明的发证时间是具体日期,不一定是一个完整纳税年度,且有效期为3年。
具体该如何确定享受高新企业税收优惠的起止时间呢?来看一下相关规定~欢迎咨询深科信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
配合执法检查人员做好随抽工作。企业不仅要重视认定时资料的准备,更应当注重资格维持,为期满后重新认定及后续可能面临的检查做好充分准备。欢迎咨询深科信
具体抽查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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