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企业能领5000万元?9类财政贴息政策发布,这3类企业优先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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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2/04

近日广东省财政厅发布财政金融协同惠企利民一揽子政策指引,其中涉及9类财政贴息政策,涵盖领域包括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中小微企业、海洋牧场、农业、服务业、设备更新、个人消费、信用助学等方面,最高资助5000万元!深科信梳理重点内容如下建议企业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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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贷款贴息政策

支持对象

符合以下两类标准之一的企业,可享受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贷款贴息:

1.制造业企业。具体指在广东省内(不含深圳)注册的企业,工商登记行业类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C制造业”项下的企业。

2.高新技术企业。具体指在广东省内(不含深圳)注册的,申请贷款贴息时处于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资格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相关政策文件中的有关要求确定,以省科技厅、财政厅、税务局相关名单为准。

贴息范围

对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年度新增银行贷款,用于建设厂房、购买设备、技术改造、科技研发等方面,不包括借新还旧、偿还股东借款或其他银行贷款(包括为偿还银行贷款借用的过桥资金)、偿还企业其他债务、购买土地及非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金融投资(如购买理财、股票、虚拟货币等套利操作)、购买个人房产、购买个人用车、房地产开发、城市改造、市政工程等方面,贷款不得用于投资国家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的项目。欢迎咨询深科信

贴息标准

1.比例固定。对符合条件的贷款,按照不超过银行贷款利率35%的部分给予财政贴息。

2.上限控制。单个企业年度贴息金额最高2000万元,政策执行期内单笔贷款合同可享受不超过1年贴息。每年贴息贷款总规模最高2000亿元,额度用完即止。省财政年度贴息对应的贷款总规模,控制在2000亿元以内,三年总规模6000亿元,额度用完即止。欢迎咨询深科信

3.贷款贴息实行“两个预拨”机制,省财政厅向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提前预拨贷款贴息资金,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向经办银行省级分支机构预拨贴息资金。

政策期限

2025年5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相关政策文件

《广东省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贷款贴息实施细则》(粤金管〔2025〕15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贷款贴息工作指引(2025年试行)》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广东省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贷款贴息工作的补充通知》




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支持对象

个人消费者

贴息范围

贴息期限内,居民个人使用贷款经办机构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含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中实际用于消费,且贷款经办机构可通过贷款发放账户等识别借款人相关消费交易信息的部分,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政策。欢迎咨询深科信

贴息标准

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按符合条件的实际用于消费的个人消费贷款本金计算),且最高不超过贷款合同利率的50%。每名借款人在一家经办机构可享受累计消费贴息上限每年3000元

政策期限

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政策到期后,将根据实施效果视情研究延长政策期限等。欢迎咨询深科信

相关政策文件

《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财金〔2025〕80号)

《关于优化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金〔2026〕1号)




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

支持对象

服务业经营主体。

贴息范围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贷款可享受贴息政策:

1.由经办银行向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数字、绿色、零售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发放。

2.在贴息期限内签订贷款合同且相关贷款资金发放至经营主体。欢迎咨询深科信

3.贷款资金合规用于改善消费基础设施和提升服务供给能力。

贴息标准

按照贷款本金对经营主体进行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单户可享受贴息的2026年新发放贷款规模最高可达1000万元

政策期限

2025年3月16日至2026年12月31日。政策到期后,可视情研究延长政策实施期限。欢迎咨询深科信

相关政策文件

《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财金〔2025〕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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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实施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财金〔202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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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支持对象

实施设备更新行动且银行向其发放贷款的经营主体。欢迎咨询深科信

支持领域

在支持工业、能源电力、交通运输、物流、文旅、老旧农机具等领域设备更新基础上,增加建筑和市政、用能设备、航空器材、电子信息、安全生产、设施农业、渔船、冷链设施、粮油加工、废弃物循环利用、小水电、消费商业设施、人工智能、养老等领域,加大对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数字化设备更新支持。

贴息范围

经营主体实施设备更新行动且银行向其发放贷款的,中央财政对经营主体的设备更新项目相关固定资产贷款本金贴息。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支持的、银行2026年起新发放的科技创新类贷款纳入中央财政贴息支持范围。欢迎咨询深科信

贴息标准

贴息1.5个百分点,按照相关固定资产贷款发放之日起予以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

政策期限

政策实施至2026年12月31日,后续可视情延长实施期限。

相关政策文件

《关于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通知》(财金〔2024〕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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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金〔2024〕1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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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通知》(财金〔202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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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规模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支持对象

自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项目主体取得的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贷款。

贴息范围

所贷资金属于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明确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领域,重点是工商业节能降碳、工业智能化数字转型、老旧农机具淘汰更新、交通运输、现代物流等5个领域。项目主体实施设备更新行动,纳入相关部门确定的备选项目清单,并获经办银行按市场化原则审批同意发放贷款。项目主体须已签订贷款合同、设备购置或更新改造服务采购合同,且相关贷款资金已发放至项目主体。经办银行发放设备更新贷款且获得人民银行设备更新专项再贷款政策支持。欢迎咨询深科信

贴息标准

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主体,按照贷款发放金额给予财政贴息,贴息比例0.25%,贴息期限2年。

政策期限

政策实施至2027年1月。欢迎咨询深科信

相关政策文件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立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4〕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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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贷款贴息与风险补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金管〔2024〕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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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

支持对象

投向相关重点领域产业链及其上下游产业的全部中小微民营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由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推荐或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共享的优质中小微民营企业)固定资产贷款,中小微民营企业参与项目使用的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欢迎咨询深科信

贴息范围

支持新能源汽车、工业母机、医药工业、医疗装备、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民用大飞机、服务器、移动通信设备、新型显示、仪器仪表、工业机器人、轨道交通装备、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农机装备等相关重点产业链及上下游产业,科技服务、物流服务、信息和软件服务、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租赁服务、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农、林、牧、渔、农副产品加工业领域,以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兴领域。欢迎咨询深科信

贴息标准

对2026年1月1日起经办银行发放的、符合条件的中小微民营企业固定资产贷款和中小微民营企业参与项目使用的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中央财政按照贷款本金给予年化1.5个百分点、期限不超过2年的贴息支持,单户贴息贷款规模上限5000万元。同一笔贷款不得重复享受中央财政其他贴息政策。

政策期限

政策实施期限暂定1年,后续可视情延长。

相关政策文件

《关于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财金〔202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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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化海洋牧场全产业链项目贷款贴息

支持对象

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投资建设运营现代化海洋牧场项目,并从银行获得贷款资金的市场经营主体。欢迎咨询深科信

贴息范围

所贷资金须用于2023年以来新开工建设的,符合《广东省现代化海洋牧场发展总体规划(2024-2035年)》要求的现代化海洋牧场项目,主要包括近海生态养殖、深远海规模化养殖、苗种繁育、饲料动保、病害防控、装备制造、渔港建设、产品加工、冷链物流、社会化服务等项目,以及购置深远海养殖所需的饲料等。欢迎咨询深科信

贴息标准

采用“双限”控制:

1.比例限制,单个申报主体当年获得的贷款贴息比例不得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市场报价利率(LPR)的70%且贷款贴息利率不得超过2%;

2.金额限制,单个申报主体年度贴息总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

政策期限

对2025年贷款,后续可按规定申请贴息。

相关政策文件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广东省现代化海洋牧场全产业链项目贷款贴息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农农函〔2025〕2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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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贴息

支持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或以上高校在读的其他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欢迎咨询深科信

贴息范围

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资助。

贴息标准

考入中央高校的学生,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考入地方高校的学生,跨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在本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地方财政负担。贴息利率按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70个基点(即LPR5Y-0.7%)执行。

政策期限

我省从2014年11月起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欢迎咨询深科信

相关政策文件

《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财教〔2008〕196号)

《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财教〔2021〕164号)

《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8号)




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

支持对象

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除深圳市外)从事现代设施农业新建、改扩建以及因自然灾害受损急需恢复重建的项目,从银行获得贷款的农户、家庭农场、 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经营主体。欢迎咨询深科信

贴息范围

符合《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要求的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物流和烘干设施等领域新建、改扩建以及因自然灾害受损急需恢复重建的项目。经营主体贷款资金须重点用于满足现代设施农业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固定资产设备投资。

贴息标准

单个建设主体当年获得的贷款贴息比例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市场报价利率(LPR)的70%且不超过2%;单个主体年度累计贴息资金规模不超过200万元

贴息期限

对现代设施农业建设主体在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且已支付的利息给予贴息。欢迎咨询深科信

相关政策文件

《广东省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实施方案(2025年)》的通知(粤农农函〔2026〕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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